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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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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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 探索宪法进机关、进学校等“宪法十进”模式,通过省级“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升级优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考试3.5万人次;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定期常态化督导检查,推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开展宪法进万家、农民工学法周、“12·4”宣传月、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进社区等系列活动3567场次,组织全市17.07万人参加全省网上法律知识系列竞赛,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 年内,河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省司法厅验收,达到省级示范化建设标准。建成省级标准示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大厅5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1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71个,开通“东营公共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14个,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1731个村(社区)选派法律顾问571名,实现顾问全覆盖、经费全落实,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827人次,开展村务“法律体检”2216件,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等2147件,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532次。

【基层法律服务】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审批流程,实现“一次办好”;《东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文件制度汇编》在全省推广。全市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29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5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143件,其中代理诉讼1988件,非诉讼765件,法律援助378件,解答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12件,业务收费483万元。

【法律援助】 围绕“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工作目标,完善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健全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选派组建市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专家库,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仲裁机构、劳务市场、工青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残疾人老年人和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零门槛全覆盖,精准扶贫对象法律援助全覆盖,接听热线486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65件,分别同比增长63%、30%,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东营市法律援助“点援制”的创新做法由司法部推送中央电视台报道。

【人民调解工作】 印发《东营市律师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暂行)》,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54家,建立由366名资深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市人民调解中心,完善组建诉前、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婚姻家庭、物业、校生、信访等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并开展工作,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290个,人民调解员6178名,新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6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55起,调处成功率99.4%。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律师工作】 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成立公职律师单位14家33人、公司律师单位1家24人;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0家,执业律师767名,每万人拥有律师比达到3.57,居全省首位。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环境打造、“双招双引”等重大战略,出台服务保障性意见12个,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34个,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等专项行动232场次,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636家,办理法律事务10453件,业务收费1.63亿元。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首次考试,东营考区报名考生1394人,成绩合格185人,通过率18.65%,高出全国5.5个百分点。

【公证服务】 2018年,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拓展延伸公证服务领域,市渤海公证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完成,10月开始运行。探索推行“绿色通道”“一站式”办结模式,完成德瑞宝公司、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新大实业集团、金湖壹号(西湖湾)项目一期工程等重大复杂公证事项。年内,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330件,同比增长56%,收费490万元,无假错证。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 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310个,其中,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8个;制作投放法治文化产品50余万件,编演法治文艺节目217个;打造“民生说法”“给您一个说法”2个法治文化品牌,制播节目144期;全市开设新媒体普法阵地(栏目)645个,月均推送宣传内容1.5万条。东营市打造法治文化“五大阵地”的创新做法被省普法办公室推广。


【推进法治创建实践】 垦利区、广饶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垦利街道民丰村、稻庄镇鞠刘村被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东营区前进村等6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全市开展第七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评选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覆盖面100%,创建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03个,覆盖面60%;4个县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覆盖面80%,均列全省首位。


【特殊人群管控帮教】 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印发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意见,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20名,配合开展入矫监管、集中教育等活动;依托“益路相伴”、新航基地,开展规范集训和集中教育活动50期、2000人次;累计警告557人次,收监执行6人;实施“彩虹计划”,帮扶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53名,组织开展健康查体、入监探视等活动36次。全市在管社区服刑人员1663人,在管安置帮教对象5576人。

【司法所建设】 在全省率先完成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工作,落实司法所编制111名,全面消除无人所和一人所,平均每所达到2.8人。全市95%以上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占比率居全省首位。提升司法所经费保障水平,东营市位列全省第2位,东营区、河口区分列全省145个县(市、区)第1位、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