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在编干警150人,机关内设机构28个,直属事业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东营分院)1个。全市法院收案45422件,结案44497件,同比分别增长8.19%、14.36%;市中院收案4786件,结案4714件,同比分别增长17.71%、22.98%,办案数量连续4年创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91.18%,居全省法院第1位。全市法院有40个集体、9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刑事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80件,判处罪犯2250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5件116人,审结12件82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23人,对46人判处财产刑。公开审判吴某某等29人、李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700余人次旁听庭审,运用庭审直播、微信公众号、报刊网站,营造人人参与专项斗争、深挖根除黑恶势力的声势。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职务犯罪办理衔接机制,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73案92人,依法审理宋某某、翟某某、崔某某等一批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维护油区治安和生产秩序,惩办“涉油”犯罪25案72人。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49案70人,对13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维护金融安全,严惩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涉金融犯罪18案28人。针对套路贷、高利贷等不法行为,提出专项治理建议,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案28人。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与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开展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举办模拟法庭、体验式法治教育。坚持罪刑法定,依法保障人权,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2名被指控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
【民事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608件。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收补偿、农民工讨薪等“涉农”案件210件。针对民间借贷、房地产领域案件多发态势,加大审判和调解力度,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涉及油田泵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广饶镇工业园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涉群体性,得到稳妥化解。做好涉军停偿案件审判工作,实行送法上门、就地开庭,向部队和群众面对面宣讲法律政策。黄河三角洲综合训练基地起诉的287起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土地4000余公顷,全部当庭宣判结案。
【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369件,同比增长16.89%。①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全市两级法院均组建破产与金融审判团队,探索专业化办案机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22件。其中,82件破产重整案件,40件破产清算案件。5月,天信集团通过破产重整方案,化解不良资产21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43.45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26.67公顷,安置企业职工3000余人,切断第一担保圈金额404亿元。省法院在东营召开破产审判工作现场会,总结东营中院经验做法。7月起,永泰集团、大海集团、金茂纺织化工集团等破产重整案件进入程序,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法律程序,加快办案节奏。②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应对涉金融案件大幅增长的形势,加强司法研判,出台保障意见,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435件,标的额384.69亿元。依法保护金融债权,规范金融交易行为,引导金融资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③围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延伸司法服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回应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与市工商联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运用司法手段破解“债务链”“担保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规范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影响。④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响应“双招双引”工作部署,与青岛、烟台、威海等半岛5城市法院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审结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53件。
【行政审判】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邀请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一审行政案件231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4.66%,同比增长28.56%。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实体判决中行政机关败诉率35.25%。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协调先置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行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制度,当事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资源审判】 配合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环保司法力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件,追究35名被告人刑事责任。与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出台案件操作规程。市中院审理的一起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典型
案例。
【执行工作】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5438件,执结1540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50.0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94%,终本案件合格率、信访办结率均为100%,2016年以来案件执结率94.48%,第三方评估体系“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①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市委召开全市支持人民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大会,市委书记作出批示,43个执行联动部门配合信用惩戒。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假日行动”“百日攻坚”“凌晨出击”专项行动,全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72次,拘留拘传824人,搜查被执行人财产169次,强制腾迁房屋土地163宗,移送拒执犯罪8件,1名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8月,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及机动车比武会战”,一个月内查控失信被执行人348人,车辆104辆,执结案件360件。③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出台《执行办案操作规程》,强化执行流程管控,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严格规范终本程序。建立网拍询价制度,所有涉案物品网上拍卖,成交金额4.26亿元,成交率57.49%,溢价率29.95%。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21家全国银行、64家省内省外地方银行的存款查询,与财付通、京东、支付宝等网络金融机构全面联网查询,与北京、济南、青岛等部分城市不动产登记机关开通联网查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网络执行查控模式实现根本
变革。
【审判监督指导】 市中院审理不服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案件2261件,对331起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对不服生效判决的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依法提起再审程序,结案22件,其中维持10件,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调解2件,指令审理1件。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方面向基层倾斜。每月印发《审判管理通报》,每季度“面对面”集中讲评发改案件,每半年编发《审判执行管理与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质效。2018年,基层法院结案39783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89.41%。
【立案工作】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线上线下相融合”全新诉讼服务模式。在立案大厅建成“12368诉讼服务热线”、智能语音导诉系统、二维码立案系统、电子查询触摸屏、智能问答“小法”机器人,设立自助立案设备,方便当事人诉讼。落实“一次办好”要求,落实立案登记制,各类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8.82%。6月1日起,建成网上立案系统,全面运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退费”等功能,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手机网上操作、随时随地立案,网上立案成功率63.77%。
【信息化和司法公开】 打造“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防控”五大系统,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在全市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99个,远程视频接访室7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工作实现网上办理。探索建立全省法院首个互联网法庭,实现“在线庭审”。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审判流程全程监督、信息数据实时更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信息化、大数据在“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方面的作用突出。强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2572份,直播庭审254次,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81.31%。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定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开展“法官六进”活动,运用新媒体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中院“双微”影响力排名居全省法院前列,拍摄的微电影《担保之祸》获全国法院第五届十佳微电影。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快速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妇联、司法、民政部门开展婚姻家庭案件协作调处试点工作;与交警、保险部门搭建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与劳动仲裁部门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推动律师调解、律师代理申诉等工作,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全市法院加大“分调裁”力度,召开现场推进会,成立速裁团队,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诉前分流化解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30.47%,运用“分调裁”系统进行繁简分流21661件,其中速裁案件18644件,占81.08%。
【司法改革】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7月,启动第二次员额法官遴选,增补入额法官17人。按照以案定额原则16名新增员额分配至基层法院。①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采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180个,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占员额总数的98.08%。②规范审判权力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取消院庭长对裁判文书“行政化”审批制度,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办案29348件,占结案总数的65.95%。③强化审判监督指导。规范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细化司法人员责任清单,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④加强法官绩效考评。完善案件动态调配机制,改进法官业绩考核办法,激发法官办案内生动力。2018年,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5件,比上年增加35件,开发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2件。
【队伍建设】 ①强化党建引领。制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的意见》,健全党建工作“五层责任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出台实施意见,每季度发布舆情分析报告。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机关党建网、党员干警微信群,实现党建工作“一网全覆盖”。②提升司法能力。举办业务培训36期,培训干警560余人次。4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3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项调研课题获全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院审判刊物《黄河口司法》获评全国法院“百强”优秀期刊。③从严正风肃纪。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干预案件记录问责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典型案例】 天信集团破产重整系列案。2017年1—5月,市法院受理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天信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5家关联企业重整案件。鉴于15家企业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存在严重法人人格混同情形,东营中院于2017年10月13日裁定天信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重整企业合并重整。该案是东营地区首例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对区域金融安全、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2018年4月20日,天信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重整企业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天信集团重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吴某某等29人涉黑案。上诉人吴某某2011年11月刑满释放后,先后聚集乔某某、王某、刘某、张某某、杨某等人实施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以此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于2012年4月形成以吴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后,该组织陆续向赌博等非法行业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等行业扩张,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实施各类违法犯罪23起,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称霸一方,严重影响和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法院审理认为,以上诉人吴某某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2018年11月15日判决上诉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省农信社宋某某职务犯罪案。2004年4月—2014年11月,被告人宋某某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人员安置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宋某某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2018年12月26日,以受贿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