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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与政令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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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提要】 2018年,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9次。
  1.第8—15次,1月16日召开。研究《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责任分工、《关于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东营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试行)》、《东营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度县区安全生产考核和乡镇安全生产量化管理考评、《东营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责任追究
办法》。
  2.第8—16次,2月7日召开。研究《2018年东营市水气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及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改革工作方案、《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3.第8—17次,2月27日召开。研究《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和《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省化工园区申报、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企业家顾问评选、东营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营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用人分配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东营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传达全省“双安双创”工作电视会议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东营市贯彻落实意见。
  4.第8—18次,4月8日召开。研究《东营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东营市市级部分政府性资产专项清查实施方案》、《东营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东营市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PPP项目实施方案》、《东营市中心城城市森林公园(耿井水库)PPP项目实施方案》、《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五届东营市乡村之星选拔、《东营市湿地保护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8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2017年度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评选、第九届中国(广饶)国际橡胶轮胎暨汽车配件展览会筹备、《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东营市涉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听取市监委有关议题
汇报。
  5.第8—19次,5月3日召开。研究市政府领导人工作分工、当前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6.第8—20次,5月7日召开。研究2018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筹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东营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关于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东营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东营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传达全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启动会议、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东营市贯彻落实意见。
  7.第8—21次,5月29日召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东营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市塑料厂职工信访问题、《智慧东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传达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8.第8—22次,6月14日召开。研究环保有关工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营市与韩国京畿道杨州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
  9.第8—23次,7月4日召开。研究《东营市养老服务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胜利油田办社会职能移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市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恢复办学、东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国际人才专家公寓项目经营管理、《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东营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东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草案)》、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10.第8—24次,7月17日召开。研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东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营市在湖泊水库和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关于全面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问题。
  11.第8—25次,7月24日召开。研究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12.第8—26次,8月17日召开。研究《油地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高端石化产业基地与港口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东营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检查及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情况、《东营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拆违拆临工作的实施方案》《东营市拆违拆临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13.第8—27次,9月27日召开。研究《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关于解决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全省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对接争取工作分工方案》、《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深化广饶县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东营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向县区及市属开发区放权工作、《东营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驻东营市胜利油田医疗卫生机构分离移交、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和新海兴达公司职工住房项目有关情况、开展“绿满黄河口·美丽新东营”国土绿化行动、市直校车改革工作。
  14.第8—28次,11月8日召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东营海洋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东营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8〕71号文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驻东营市胜利油田学前教育机构分离移交框架协议、《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营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东营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15.第8—29次,11月19日召开。研究大海集团金融风险化解工作、调整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主要经济指标的建议。
  16.第8—30次,11月30日召开。研究“双招双引”有关政策措施、《东营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营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和《东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东营市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编制、《东营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意见(试行)》、《东营市行政执法“双随机”联合检查办法(试行)》、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市粮食安全工作,传达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落地现场观摩会精神,传达学习省长龚正在生态环保部《“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十四):山东东营市20万方危废固废非法填埋问题虚假整改竟成正面典型》上的批示,传达学习山东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21—25期)主要内容,传达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东营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17.第8—31次,12月14日召开。研究《东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东营市美丽村居建设“一三三”行动推进方案》、胜利油田市政设施分离移交、《东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东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东营市省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胜利油田职工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二手住房交易登记政策调整、《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东营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东营市发票摇奖管理暂行办法》。
  18.第8—32次,12月18日召开。研究《东营市金融动能转换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东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将胜利油田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地方管理、《东营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传达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研究东营市贯彻落实意见。
  19.第8—33次,12月29日召开。研究生态环保督察及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东营市“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分离移交、市政府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实施合作办学项目、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市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和河口化工产业园面积扩大认定情况、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项目,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 王磊)
 
【市政府专题会议提要】 2018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54次。
  1.研究市经信系统破产改制企业棚户区改造有关
问题。
  2.研究中央福邸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等事宜。
  3.研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经营性资产划转有关
问题。
  4.研究广利河和神仙沟水质超标治理有关问题。
  5.研究设立石化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关事宜。
  6.研究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有关问题。
  7.研究河广大道征地拆迁等有关问题。
  8.研究市廉政教育中心发展用地等事宜。
  9.研究支持大海集团稳健发展有关问题。
  10.研究天信集团依法重整有关问题。
  11.研究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理想之城规划设计调整等事宜。
  12.研究中心城区新建学校建设推进等事宜。
  13.研究天信集团依法重整有关问题。
  14.研究天信集团拆迁补偿款支付有关问题。
  15.研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16.研究港口资源整合有关问题。
  17.研究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机构组建及人员划转等事宜。
  18.研究蓝天小区、城发花园消防通道建设有关问题。
  19.研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20.研究市图书馆、市黄河文化博物馆管理运行体制
问题。
  21.研究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项目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22.研究瑞兴公司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23.研究南一路快速路(华山路至西一路段)建设有关问题。
  24.研究支持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工业项目遗留问题等事宜。
  25.研究审议仙河镇总体规划、史口镇总体规划等
事宜。
  26.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问题。
  27.研究促进亚通石化稳健发展有关问题。
  28.研究胜利机场跑道延长项目有关问题。
  29.研究市财政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等事宜。
  30.研究支持大海集团稳健发展有关问题。
  31.研究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等有关事宜。
  32.研究省道228线东营收费站撤站有关问题。
  33.研究瑞兴公司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34.研究东营开发区广利循环经济园区分区规划等
事宜。
  35.研究疏港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36.研究市财金集团收购东营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37.研究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15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38.研究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储备、供应和开发整理计划等事宜。
  39.研究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40.研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41.研究非法调和油整治有关问题。
  42.研究金辰美食街餐饮商户油烟治理有关问题。
  43.研究非法倾倒填埋废物整改有关问题。
  44.研究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事宜。
  45.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
事宜。
  46.研究自然保护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有关问题。
  47.研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有关问题。
  48.研究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有关问题。
  49.研究东营金岸工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有关工作
  50.研究空客全球再交付中心项目引进有关问题。
  51.研究违规销售使用柴油整治等有关问题。
  52.研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事宜。
  53.研究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事宜。
  54.研究海诺生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 来小荣)
  
【政令辑要】 3月22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8〕4号)。主要内容:加强海堤管理,提高防御风暴潮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4月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东政发〔2018〕6号)。主要内容:(1)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2)总体思路。(3)重点任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4)保障措施。
  6月12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政发〔2018〕9号)。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2)重点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3)保障措施。
  7月2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东政发〔2018〕12号)。主要内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9月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政发〔2018〕13号)。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2)总体要求。(3)重点任务措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4)保障措施。
  10月3日,市政府发出《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14号)。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2)主要任务。(3)组织保障。
  10月15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15号)。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2)主要任务。开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行动,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作用;开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开展控增量盘存量调流量行动,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打造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行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改革创新工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效能;实施双基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县、乡两级管理和服务水平。(3)实施步骤。
  11月21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东政发〔2018〕18号)。主要内容:(1)形势环境。(2)总体要求。(3)发展布局。(4)聚焦发展特色产业。(5)培育发展优势未来产业。(6)汇聚新旧动能转换三大动力。(7)优化新旧动能转换空间。(8)筑牢新旧动能转换支撑。(9)以工程的办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2月1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东政发〔2018〕19号)。主要内容:(1)明确责任分工。(2)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3)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5)保障措施。
  12月21日,市政府发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20号)。主要内容:(1)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2)创新体制机制。(3)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5)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6)加强服务与管理。
  12月2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21号)。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2)重点任务。(3)制度创新。(4)保障措施。
  12月2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22号)。主要内容:(1)建立守信行为激励机制。(2)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3)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5)保障措施。
  12月29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东政发〔2018〕23号)。主要内容:(1)明确制度内容。(2)完善保障措施。(3)强化监督管理。
  3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5号)。主要内容:(1)总则。(2)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3)社会医疗保险基金。(4)社会医疗保险待遇。(5)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管理。(6)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与监督检查。(7)法律责任。(8)附则。
  3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7号)。主要内容:(1)指导思想。(2)目标任务。(3)“两区”划定工作要求。(4)“两区”建设和监管工作要求。(5)加强组织领导。
  9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2号)。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2)重点任务。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主要品种冷链物流体系;发展壮大冷链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冷链技术装备应用升级;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3)保障措施。
  10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8〕24号)。主要内容:(1)明确目标任务。(2)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加快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4)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5)强化粮食科技创新。(6)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7)保障措施。
  1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东营市发票摇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34号)。主要内容:(1)总则。(2)奖项设置。(3)参与方式。(4)摇奖管理。(5)兑奖管理。(6)相关责任。(7)维权与监督。(8)附则。
  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东政办发〔2018〕36号)。主要内容:(1)工作目标。(2)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对象。(3)工作任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完善联动救治保障机制;落实分类救治与管控措施;全面落实有奖监护政策;提升医疗救治与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精神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精神卫生社会防治工作网络。(4)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室 任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