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任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选举孙早军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补选马爱国、王燕(女)、朱晓东(女)、李全民、耿丽霞(女)、徐守华、蒋炜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通过徐庚祥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忠堂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常委会任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根据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的提请,任命:陈立福、焦绪奎、李守军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守业、孟宪忠、崔学军、张金成、秦志超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通过补充和调整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蒋炜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全民、徐庚祥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薄成收不再担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廷华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辞去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其担任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任命:李贯英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张志刚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贯英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批准任命:崔江西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为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胜为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李守勤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宋继圣的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田开封的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宋继圣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田开封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守勤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丁世通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免去:崔江西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束斌、丁世通、刘新群、赵振岭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赵豪志的提请,决定任命:乔恩言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免去:刘法宝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免去:张金成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凌、梁金城、秦志超、许全勇、马国华、杜明智、刘海雷、郗红伟、齐永锋、吕峰、王春涛、管娜、闫金石、李云龙、张振芬、李荣强、孙庆芳、别清涛、孙锦、刘义侠、马红、王峰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代荣玉、吴铁柱、耿成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丁世通、单宝丽、刘宝成、巴光莲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由东营区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申长友、杨昌江、霍成义、王鹏华调离东营市;由河口区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士合提出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请求;由广饶县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会生因病去世;由利津县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宇向东调离东营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目前,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1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赵峰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黄人运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黄人运担任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扈新安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李红燕的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扈新安的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市长赵豪志的提请,决定任命:张善东为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免去:赵峰的东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陈荫鲁的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免去:李益民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孟凡云、郭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决定:接受赵豪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赵志远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东营市代市长赵志远的提请,决定任命:戚思宇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营市公安局局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王艳彦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李梦来为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东营市代市长赵志远的提请,决定任命:邵红双为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杜振波为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郭立安为东营市民政局局长;伍其东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崔建华为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陈步科为东营市水务局局长;燕浩林为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善东为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宋家敬为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燕振诚为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福军为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良范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扈新安为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王秀凤为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延星为东营市体育局局长;许建仁为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由立志为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盖举波为东营市信访局局长;袁永鹏为东营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主任;霰景亮为东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寿凯的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禹金春的东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郭立安的东营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原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东营市水利局局长、东营市农业局局长、东营市林业局局长、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人事任免
【人代会任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选举孙早军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补选马爱国、王燕(女)、朱晓东(女)、李全民、耿丽霞(女)、徐守华、蒋炜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通过徐庚祥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忠堂为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常委会任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根据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的提请,任命:陈立福、焦绪奎、李守军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守业、孟宪忠、崔学军、张金成、秦志超为东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通过补充和调整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蒋炜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全民、徐庚祥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薄成收不再担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廷华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辞去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其担任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任命:李贯英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张志刚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贯英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批准任命:崔江西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束斌为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胜为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李守勤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宋继圣的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田开封的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宋继圣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田开封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守勤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丁世通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免去:崔江西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束斌、丁世通、刘新群、赵振岭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赵豪志的提请,决定任命:乔恩言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免去:刘法宝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免去:张金成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凌、梁金城、秦志超、许全勇、马国华、杜明智、刘海雷、郗红伟、齐永锋、吕峰、王春涛、管娜、闫金石、李云龙、张振芬、李荣强、孙庆芳、别清涛、孙锦、刘义侠、马红、王峰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代荣玉、吴铁柱、耿成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丁世通、单宝丽、刘宝成、巴光莲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由东营区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申长友、杨昌江、霍成义、王鹏华调离东营市;由河口区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士合提出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请求;由广饶县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会生因病去世;由利津县选举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宇向东调离东营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目前,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1名。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赵峰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黄人运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黄人运担任的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决定:接受扈新安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李红燕的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扈新安的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市长赵豪志的提请,决定任命:张善东为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免去:赵峰的东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陈荫鲁的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免去:李益民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孟凡云、郭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决定:接受赵豪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赵志远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东营市代市长赵志远的提请,决定任命:戚思宇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营市公安局局长。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的提请,任命:王艳彦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李梦来为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东营市代市长赵志远的提请,决定任命:邵红双为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杜振波为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郭立安为东营市民政局局长;伍其东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崔建华为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陈步科为东营市水务局局长;燕浩林为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善东为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宋家敬为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燕振诚为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福军为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良范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扈新安为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王秀凤为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延星为东营市体育局局长;许建仁为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由立志为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盖举波为东营市信访局局长;袁永鹏为东营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主任;霰景亮为东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寿凯的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禹金春的东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郭立安的东营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原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东营市水利局局长、东营市农业局局长、东营市林业局局长、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