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2018年1月4日至7日,在东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08名,出席299名。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东营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会议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8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8次常委会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1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表决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监察委员会委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季缃绮辞去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3月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协副主席刘志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表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4月1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陈安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和第6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6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冯艺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全市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全市招商引资、2017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及民族宗教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其他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8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韩利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审议东营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和第11次会议提出的全市旅游工作、社会保障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任命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10月25日至2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副市长韩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邀请的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水气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均为满意等次;作出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免去相关人员的职务,通过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作表态发言。会议决定接受赵豪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赵志远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11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邀请的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经测评的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提出的全市交通运输、外经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审议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对《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该项工作被评定为基本满意等次;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戚思宇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营市公安局局长。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12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郑建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重要会议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2018年1月4日至7日,在东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08名,出席299名。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东营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东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会议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8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8次常委会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1月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表决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监察委员会委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季缃绮辞去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3月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协副主席刘志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表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4月1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陈安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和第6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6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冯艺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全市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全市招商引资、2017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及民族宗教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其他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8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韩利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审议东营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和第11次会议提出的全市旅游工作、社会保障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任命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10月25日至2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副市长韩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邀请的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水气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均为满意等次;作出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免去相关人员的职务,通过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作表态发言。会议决定接受赵豪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赵志远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11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邀请的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经测评的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提出的全市交通运输、外经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审议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对《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该项工作被评定为基本满意等次;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戚思宇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营市公安局局长。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12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郑建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