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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把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市委决策部署。①坚持党的领导。紧跟市委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以及年度部分计划指标、政府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市级财政预算等调整方案,作出相应决议决定。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任前考试、会中供职、审议表决、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决定任命市级监委班子,保证东营市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③参与全市重点工作。根据市委安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抽查企业项目85个,发现安全问题隐患412条,媒体公开曝光167条,提出整改建议84项。每季度联系督导基层安全生产,排查安全问题隐患,推动依法治理水平的提高。完成市委交办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方向、体制机制与东营区的关系》《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建议》课题调研任务,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市委安排的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包案、东营港疏港铁路建设以及产业招商等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监督实效。①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围绕经济运行特别是工业经济运行,听取审议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等专项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健全预警机制,防控金融风险,做优做强实体经济。围绕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金融信息服务、农旅融合发展、品牌战略实施、经略海洋、交通运输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培育新动能。围绕“三大战略”实施,听取审议外经贸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专项报告,推动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和“双招双引”工作深入开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加强要素整合,实施系统集成,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作为监督重点,督促用好政策,放活土地经营权,保护农民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②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督促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标准建成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部门数据联通,开展“在线”实时监督。建立各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的部门预算初审制度,选取10个部门预算进行审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委托审计部门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审计调查。首次对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4个审计整改重点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跟踪监督问题整改。③加强安全环保城建监督。安全生产方面,实地查看66家企业和单位,提出建议192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实地查看企业87家,提出建议197条,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反馈有关部门整改,并持续跟踪督办。跟进监督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5项24条具体建议。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全市水气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开展“油城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审议中心城重点城建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④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监督。针对2018年“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督促市政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回应群众健康需求,听取审议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提高服务水平;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完善食药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关注社会保障工作,听取社保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重视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的社保问题,释放惠民政策效益,提高社保服务水平。围绕农村公共文化、城乡义务教育、全民健身、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受理群众来信45件、来访152起,全部及时转办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⑤加强部门履职监督。对8个市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组织6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评议结果向市委报告、市政府反馈、社会公布,跟进督促问题整改。
  开展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①提升立法质量。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公众参与、专家支持”的立法机制,注重立良法、促善治;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规范立法程序,严格实行“二审三通过”。制定《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为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制定《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文明城市建设。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学校安全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5部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130多条。②监督法规实施。对市民关注的《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评议,提出整改意见。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明确管理权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加大对《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推动解决执法职能交叉等问题,促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③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审议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审判质效提升。听取审议检察建议工作专项报告,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听取审议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督促加快监督转型,维护刑事执行领域的公平公正。围绕“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村居换届、反家庭暴力、劳动人事调解等调研,依法提出意见建议,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④加强备案审查。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修订完善备案审查办法,审查1件规章、23件规范性文件。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①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实施意见,走访联系代表170余人次,征询代表意见建议189条,督促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室,组织专题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②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年内收到代表建议234件,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③提高代表素质能力。举办两期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代表260余名。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推荐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咨询员,参与征询论证、事项调查等活动120余人次。加强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实行代表量化考核,完善代表退出机制。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①坚持党建统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崇尚“实在实干实绩”,推进工作落实。常委会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7次,举办专题讲座5次。创建“服务代表、情系人民”党建品牌,推进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规范。重视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细化推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②提高履职能力。制定实施《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能力。重视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规范议事规则,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创新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方式,实行转办清单制、办理销号制、成效票决制,对16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较差的进行“二次审议”。③加强机关建设。围绕“最基本、最基础、最基层”的工作,完善“系统化设计、规范化推进、务实化创新、责任化落实”工作机制,开展“全员练兵、全面规范、全力作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实力机关、活力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增强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大众日报》《山东人大工作》开辟专栏报道东营市人大工作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