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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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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东营市在实现省市标准脱贫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健全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10月,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公务员局表彰为全省扶贫系统先进集体。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研究出台《2018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方案》。①实施扶贫工作重点村提升工程。把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研究,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容环境、农村公共服务等4个方面23项巩固提升指标,落实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事项79项,推动建成美丽乡村。②持续巩固贫困户脱贫质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落实9个关键指标,精准对接贫困户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访贫困户2522户,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和帮扶需求。开展扶贫特惠保险,参保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理赔范围扩大至门诊慢性病,降低返贫和新致贫风险。扶贫特惠保险列入全市2018年民生实事,参保4.6万余人。3月底,在全省率先实现扶贫特惠保险“一站式”结算,至10月底,通过“一站式”结算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7355人次、406.1万元。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四级书记累计走访贫困户1.2万余户次。

【专项扶贫】 支持以县区、乡镇(街道)为主体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018年,实施总投资2396.6万元的扶贫项目20个,完成19个。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召开全市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经营管理管护主体的意见(试行)》《东营市产业扶贫项目操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开展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升扶贫项目管理水平。

【行业扶贫】 印发《2018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统筹行业部门力量,落实“1+28”扶贫政策体系。累计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贷款793.9万元,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完成投资2.9亿元,向非低保贫困人口发放医疗救助补贴258人次70余万元,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10436个,医疗机构定点签约8974人,8584名建档立卡患者享受“减免诊疗费用”51.95万元,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60户。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对全市447个特殊困难家庭逐一对接落实行业帮扶政策。

【社会扶贫】 在全市筹备实施“博爱家园”项目,推动红十字服务向关照中心延伸。“泛海助学山东行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37万元。推进“百企帮百村”“青春扶贫·益暖东营”精准扶贫志愿服务行动。

【“两建一推六保障”长效机制】 ①扶贫基金。加强扶贫基金监管,规范基金建账和基金分配。年内,全市设立扶贫基金118只、规模720余万元,累计支出150余万元,补助贫困户1278户、2633人。②扶贫关照中心。规范日常管理运行,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关心照料服务。③扶贫连片开发。围绕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推动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等融合发展,抓好连片开发示范项目建设。④“六保障”。推动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助残、慈善救助扩面提档,抓好政策落实。8805名贫困人口纳入低保,24838人次享受各类医疗补贴救助629.5万元,909人次获教育资助138.9万元,1921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98.8万元。

【城乡困难人口动态管理】 将农村相对贫困和城镇贫困两个群体纳入动态管理。3月,组织召开全市城乡困难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印发《全市城乡困难人口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在全市推广广饶县试点经验。3月15日完成全市城乡困难人口动态管理平台功能测试,实现困难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家庭困难指数动态排序、职能部门实施救助、数据校验等功能。组织开展城乡困难人口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录入工作,9月底建成城乡困难人口数据库,采集录入5万余名困难人口信息。

【基层基础工作】 ①开展问题信息核查和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五类人员”问题信息核查,省标以下贫困人口按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处理1121户3498人,处理减员487人。开展建档立卡问题整改,对巡视、审计、考核评估、数据清洗核查比对等发现的问题,以及“五类人员”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组织开展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②加强扶贫干部培训。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提高扶贫干部攻坚能力。2月,举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培训班;5月,分县区举办全市帮扶责任人培训班,举办全市扶贫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专题研讨班;8月,举办全市行业扶贫工作培训班、在苏州大学举办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培训班;11月,举办全市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培训班。③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动下派帮扶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通过市、县两级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市6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43个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④加强扶贫宣传。组织开展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集中宣传和帮扶救助活动。年内,在中央和省主要媒体刊发报道130余篇,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聚焦精准扶贫”专栏等市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150余期,编印《东营脱贫攻坚简报》37期,在《山东信息》《山东脱贫攻坚简报》刊发信息13篇。⑤做好舆情监控和处置。扶贫领域舆情全媒体监测平台监控各类扶贫信息9.2万余条,受理涉贫信访舆情27件,均及时妥善处置。

【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 ①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召开5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推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东营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政策措施,压实脱贫攻坚责任。②做好工作落实。年初,印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对全年扶贫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开展2017年度县区党委和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问题整改”专项督查,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10月,对全市5个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巡查,压实县区、乡镇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③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省市考核、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暗访评估、自查自纠等发现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配合市纪委开展市委巡察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精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扶贫办 崔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