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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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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概况】 自2018年3月开始,东营市根据上级改革总体安排,抓好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制定、召开动员大会、领导班子配备和机构挂牌组建、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重点环节,改革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施。至年底,市和5个县区机构改革、39个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党政机构改革】 ①对党政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贯彻上级关于大市场的改革思路,对原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进行整合。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建应急、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部门,重塑优化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委政府行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设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工作机关11个:市委办公室〔挂市档案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正处级规格。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5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口岸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市能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正处级规格。县区共设置党委政府行政机构181个,其中东营区37个、河口区35个、垦利区37个、广饶县37个、利津县35个。市县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全部完成开立户头、刻制印章,人员经费资产划转、档案移交等工作,并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②部门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大幅精简。立足精简高效,对部门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进行精简,提高机关运转效率。市级核减内设机构194个,核减比例35.8%;核减处级领导职数58个,核减比例19.6%;核减科级领导职数175个,核减比例23.5%,所有领导职数核定均符合中央有关规定。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市级清理规范11个限额外行政机构和40个正科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县区清理规范54个限额外行政机构和181个副科级及以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③党政机构设置体现东营特色。在中央、省改革大框架下,结合东营实际,用足用好机构限额,把机构改革与市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新时代东营发展的目标定位,结合经略海洋、双招双引、油地融合发展等中心工作开展,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组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等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④对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充实强化。推进市县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将简政放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控编减编等调整出的编制分配给乡镇(街道)。市级和县区分别按照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8名、6名事业编制的标准下放编制,市县向乡镇(街道)下放561名事业编制,充实基层工作力量。鼓励创新乡镇(街道)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合理调配,保障基层用编用人需求,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事业单位改革】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革。①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市直40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撤销16个,划转县区5个,保留19个。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根除20个“事业局”。结合行政职能划转情况,转隶市直事业人员126人。②做好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同步做好部门所属涉改单位整合撤并、隶属关系调整、名称变更、人员转隶等工作,整合组建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挂市综治中心牌子)等机构,对市环境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名称及时变更。全市转隶事业人员4002人(其中市直2186人),实现人员转隶平稳过渡。③推进特检机构改革。起草《东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改革方案送审稿。

【“一次办好”改革】 以推进“一次办好”为统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①制定“一次办好”工作方案,强化任务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9月25日,召开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全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培训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将“一次办好”改革列入全市综合考核,加强督导考核。制定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制度。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和省“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迎检工作,对各县区“放管服”改革进行专项督查。②协同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削减行政权力事项情况,调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2次、权力事项1288项,减少审核层级,简化办事流程。加大向县区、市属开发区放权力度,制定《市直部门单位向县区放权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单位向开发区放权事项清单》《市直部门单位委托事项清单》,向各县区直接放权48项、委托放权84项,向市属开发区直接放权330项、委托放权81项。配合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③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3个市直部门对“两库一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深化双随机抽查监管。整顿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保留市级中介服务项目48项,明确要求凡未纳入清单的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对2016、2017年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机构调查,梳理申请人委托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机构302家,政务服务机构委托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机构15家。④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8月,公布市直56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1460项,实现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编制“一次办好”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对“一次办好”事项名称、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及数量、办理成本、承诺时限等事项要素依规进行动态调整。县区按时间节点完成“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业务手册梳理公布任务。⑤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制定《市直部门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第一批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等领域29个部门单位1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另外划转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4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东营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召开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动员会议。10月,市政府对5个县区及市属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方案进行函复并向省政府备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节目、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政事面对面》栏目报道东营市“放管服”改革成果;3个改革案例入编《山东省“放管服”改革部分典型案例》。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①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关于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组织改革调研,摸清乡镇(街道)管理体制现状和存在问题。广饶县大王镇改革方案上报省政府,指导县区制定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②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东营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市级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推进开发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9月,与市法制办组织召开市直部门下放开发区执法权力交接协议签署仪式。结合机构改革,对涉改部门执法队伍整合以及市与市辖区执法体制调整等提出改革建议。

【审批服务】 ①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288项,向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直接放权378项、委托放权165项,基本实现市县同权、放无可放的改革目标。以“2号公章”形式赋予市属开发区实施92项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开发区“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项目审批落地速度,促进开发区健康快速发展。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监管实施细则、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双随机”联合检查办法等文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月,国务院办公厅将东营市列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②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市级公布“一次办好”事项1460项,推出“全市通办”事项103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建立“3+N”重大项目快速决策机制,以会议方式对重大项目进行快速研究决策,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市纪委出台《东营市政商交往“四张清单”》,在全省率先规范政商交往行为。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的通报》中,东营市位列第三名,较上年度提升12个名次;垦利区位列全省137个县市区第一名。③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均于2018年年底前挂牌成立,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及人员划转到位。抓住审批关键环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便利程度。④推进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打造“一次办好”升级版。建成8处24小时出入境业务自助服务区,率先在全省实现自助服务全覆盖;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助推扶贫对象在门诊和住院结算时“一站式”享受多项服务;推行“便民服务e卡通”,为公众提供社保服务、医疗服务、实时公交等38项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发使用电子税务局,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机构编制管理】 ①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对省编办反馈东营市机构编制绩效管理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印发《2018年度县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为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奠定基础。②推进机构编制评估和跟踪问效工作。对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妇联4个群团机关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对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企业人才发展促进中心、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市及各县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等单位开展跟踪问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③做好用编进人计划安排和编制使用审核工作。按程序向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下达2018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坚持用编进人计划向招才引智等重点工作倾斜,专门调剂40个岗位,确保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用编需求;向省追加部分用编进人计划,用于保障中小学专任教师招聘等工作开展。根据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做好用编进人审核,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用编进人计划内补充工作人员。④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条条干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月报等工作。⑤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网站开办审核、标识加挂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全面实现出入编、工资联审等业务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做好党政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严肃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纪律,为党政机构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维护《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实名制数据及时、准确,为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提供坚实保障。(市委编办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