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90.7亿元,同比下降0.94%,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3.4%,占全市GDP比重4.6%。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类银行机构35家,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721.44亿元,较年初下降2.64%;各项贷款余额3553.14亿元,较年初下降3.16%。全市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190.1亿元,比年初增加20.2亿元,较年初增长11.9%。证券营业部27家,证券交易额2722.24亿元,同比下降26.05%。期货公司3家,交易额1058.27亿元。保险机构46家,保费收入99.54亿元,同比增长4.87%,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2.65万亿元,支付赔款与给付20.2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29家,贷款余额53.69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18家,在保责任余额32.42亿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9家,投资余额11.82亿元。权益类交易场所1家,成交金额2.33亿元,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4家,成交金额190.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合作社8家,发放互助资金440万元。根据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承担行政职能,市商务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经营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信贷投放】 ①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召开互联网银企洽谈会,签约金额173.02亿元,到位资金107.98亿元,到位率62.41%。②支持银行机构发展表外业务,全市银行表外业务余额1702.41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924.20亿元、信用证384.28亿元,对信贷投放形成有效补充。③支持银行机构推广以知识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近海滩涂使用权、奶牛等为抵(质)押物新型融资方式,全年累计发放1.39亿元、贷款余额2.18亿元。④对全市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综合评价,引导银行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优化业务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直接融资】 ①企业规范化改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通知》,对2018—2020年企业规范化改制进行统筹安排。支持中介机构参与改制指导,因企施策确定改制标准和方向,提高企业改制质量。全年市级财政兑现改制奖励资金980万元,完成改制企业140家,累计完成改制518家,占全市企业改制基数73.79%。②企业上市挂牌。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培育上市后备资源33家,其中3家报省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开展全市资本市场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系列培训,组织县区、企业2次到省外先进地区学习资本市场经验做法。9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解决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为24家上市后备企业解决困难问题24个,占问题总数63%。全年市级财政兑现资本市场奖励460万元;境内上市企业5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列全省第2位,全市累计24家;新增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31家,全市累计139家。③债券市场融资。全年实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56.18亿元,其中12家企业股权融资9.12亿元,6家企业发行债券融资47.06亿元。
【保险服务】 ①全市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短期健康险、人身意外险等同比增幅均在10%以上。②发展环境、食品、生产等责任险,全年实现风险保障4264.81亿元,实现保费收入1.67亿元,支付赔偿金0.58亿元。创新开展生猪、蒜薹目标价格保险等险种,实现风险保障58.56亿元,实现保费收入1.26亿元,支付赔偿金1.56亿元。支持保险公司开展“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③开展扶贫特惠保险,创新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全市保险机构赔付“温比亚”台风受灾案件4.13万起、金额2.26亿元。
【地方金融组织】 ①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探索小微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②组建政府背景融资担保公司,全市政府背景融资担保机构9家,注册资本金41.34亿元。③严格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年审和分类评级,对违规地方金融组织责令限期整改。④规范地方金融行政执法,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年开展现场检查9家次。
【金融风险防控】 ①风险监测预警。在全市开展金融风险集中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找准问题症结。②出险企业风险处置。对排查出风险企业,实行台账化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一企一专班推进风险化解。③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组织各县区对存续债券情况逐企逐笔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全市存续债券台账,制定还款计划。④强化督导调度。落实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室职责,对出险企业处置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全年编制专报59期。⑤健全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监测预警、调度管理、信息共享、舆情应对、工作评价等方面,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将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处置不良资产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督促各县区和银行机构推进化解金融风险工作。⑥配合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对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还款,对问题严重的开展资产清查。至年底全市共立案67起,涉案金额60.7亿元,为银行挽回贷款损失本息10.6亿元。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全市开展2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排查5511家次。对24起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进行通报或提示,指导各县区对涉事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立案侦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开展“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点、进机关、进工厂、进村组)宣传活动482次。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日常监测,做好存量机构规范整治,引导3家重点互联网金融机构做好业务退出工作。
【金融发展环境】 ①金融运行形势分析。全年召开20余次会议研究金融工作,分析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措施。②进行调查研究。围绕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3篇。③强化政策支持。与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东营银监分局、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东营市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金融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专题研修班,与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联合举行金融人才技能大赛,举办东营金融之星暨金融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全市金融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全市7人入选齐鲁金融之星。⑤在东营日报、大众网、门户网站、东营金融卫士微信公众平台等报道和宣传金融工作动态、金融知识,加强金融环境宣传,营造良好经济金融发展氛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王新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