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市统计局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统计局被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7—2018年度中国信息报社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国情国力》2018年度基层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①各项普查调查。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组建市县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两员”补贴。在文汇街道、孤岛镇开展经济普查试点,举办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业务培训班,完成清查摸底,接受省统计局经济普查2次专项督导检查。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发布农业普查公报。对全市2498家联网直报企业上报数据实行即报即审,开展投资、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常规监测以及海洋经济、夏粮预产等调查,反映经济发展走势。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处理年报基本单位5080家,其中新增3573家,变更1408家,注销99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工业企业纳限奖励政策,抓好“纳新”工作。全年新增“四上”企业206家。严格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合审核评估体系,动态监测联网直报数据。规范GDP、工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评估认定反馈程序,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匹配性。③统计服务。开展统计预调,以《统计快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统计数据和信息。牵头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建立全市经济运行会商机制,召开月度会商会议。全年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0余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东营日报等媒介及《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产品,发布各类统计信息。④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从统计规范化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东营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推动基层统计人才培育。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增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增设6个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县区、乡镇制度,到县区、开发区调研、督导9次,拨付专项扶持资金38万元。组织到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学习,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现场会,观摩4个典型基层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流程。开展经济普查、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等工作,推进部门协作配合。⑤统计信息化应用。完成市统计局网站向全市政务云平台迁移,推进手持移动电子终端等信息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更新VPN,将互联网出口速度升至300M。办公系统完成主体模块开发。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统计网络平稳
运行。
【统计改革】 落实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 57项具体改革任务完成41项。创新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制定《东营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统计制度》,为全市绿色发展评价奠定基础。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实现市县GDP基本衔接。实施建设领域“在地统计”,做好区划调整后统计职责划分和指标处理工作,统计方法制度更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领域改革,稳妥化解历史包袱。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①统计监测预警。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月度经济运行会商机制,每月集中会商,超前统计预调,强化预测预警,以《统计快报》《经济会商专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统计数据和信息。②统计调研分析。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经济运行、产业转型、乡村振兴战略等,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告60余篇,其中市领导批示9篇次。③统计评价。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域经济发展等监测评价,反映发展成果。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共生态环境满意度等电话调查14次,访问有效样本5万余个,反映民情民意。④统计定向服务。落实省对市考核、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等重点任务,加强定向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做好相关数据整理提供、解释说明;全程参与全市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和结果推演、汇总等工作,发挥服务保障作用。⑤丰富统计服务载体。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常规统计服务,建设全市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方便社会各界在线查询;在《东营日报》开辟“数说发展”专栏,每月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构建多层次统计服务载体群。市统计局政务信息被市政府采用数量居市直部门第5位。
【统计法治工作】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迎接市人大受省人大委托对东营市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成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建立市县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邀请省统计局进行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辅导。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机制。市委、市政府将统计数据造假列入全市综合考核负面扣分项。印发《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数据巡查11次,检查企业360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不力等现象逐项查摆、纠正。加快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市统计局 郭强)
统计工作
【概况】 2018年,市统计局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统计局被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7—2018年度中国信息报社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国情国力》2018年度基层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①各项普查调查。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组建市县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两员”补贴。在文汇街道、孤岛镇开展经济普查试点,举办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业务培训班,完成清查摸底,接受省统计局经济普查2次专项督导检查。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发布农业普查公报。对全市2498家联网直报企业上报数据实行即报即审,开展投资、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常规监测以及海洋经济、夏粮预产等调查,反映经济发展走势。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处理年报基本单位5080家,其中新增3573家,变更1408家,注销99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工业企业纳限奖励政策,抓好“纳新”工作。全年新增“四上”企业206家。严格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合审核评估体系,动态监测联网直报数据。规范GDP、工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评估认定反馈程序,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匹配性。③统计服务。开展统计预调,以《统计快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统计数据和信息。牵头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建立全市经济运行会商机制,召开月度会商会议。全年完成统计分析报告60余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东营日报等媒介及《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产品,发布各类统计信息。④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从统计规范化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要求。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东营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推动基层统计人才培育。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增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增设6个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县区、乡镇制度,到县区、开发区调研、督导9次,拨付专项扶持资金38万元。组织到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学习,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现场会,观摩4个典型基层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流程。开展经济普查、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等工作,推进部门协作配合。⑤统计信息化应用。完成市统计局网站向全市政务云平台迁移,推进手持移动电子终端等信息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更新VPN,将互联网出口速度升至300M。办公系统完成主体模块开发。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统计网络平稳
运行。
【统计改革】 落实市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 57项具体改革任务完成41项。创新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制定《东营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统计制度》,为全市绿色发展评价奠定基础。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实现市县GDP基本衔接。实施建设领域“在地统计”,做好区划调整后统计职责划分和指标处理工作,统计方法制度更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领域改革,稳妥化解历史包袱。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①统计监测预警。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月度经济运行会商机制,每月集中会商,超前统计预调,强化预测预警,以《统计快报》《经济会商专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统计数据和信息。②统计调研分析。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经济运行、产业转型、乡村振兴战略等,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各类统计分析报告60余篇,其中市领导批示9篇次。③统计评价。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域经济发展等监测评价,反映发展成果。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共生态环境满意度等电话调查14次,访问有效样本5万余个,反映民情民意。④统计定向服务。落实省对市考核、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等重点任务,加强定向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做好相关数据整理提供、解释说明;全程参与全市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和结果推演、汇总等工作,发挥服务保障作用。⑤丰富统计服务载体。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常规统计服务,建设全市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方便社会各界在线查询;在《东营日报》开辟“数说发展”专栏,每月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构建多层次统计服务载体群。市统计局政务信息被市政府采用数量居市直部门第5位。
【统计法治工作】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迎接市人大受省人大委托对东营市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成立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建立市县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邀请省统计局进行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辅导。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机制。市委、市政府将统计数据造假列入全市综合考核负面扣分项。印发《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数据巡查11次,检查企业360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不力等现象逐项查摆、纠正。加快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市统计局 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