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垦利区、广饶县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承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东片)和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承接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唯一试点应用工作,市司法局成为全省除济南外第二个实现“12348”热线平台与省厅全面交割使用的市级司法局。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明星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全市85%以上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全系统有7个集体、10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七五”普法工作】 ①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元素+”宣传阵地体系,全市建立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6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6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28个,法治文化长廊60个,村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16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5个,拓展了“一场一廊一街一角”链条式法治宣传阵地格局。②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完成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升级改造,建立学法考法试题库,实现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网络化;联合市电视台制播《民生说法》栏目120余期,推送微信1000余条,关注转发1万余人次;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5个,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70余场次;投放法治宣传户外广告牌4954个,设立法治宣传栏2851处,派送法治宣传品8万余件,开办报纸、期刊8份,设立普法网站4个、“两微一端”39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大格局基本建成。③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建立由25名资深律师组成的法治宣讲团,开展“大家来学法、喜迎十九大”主题宣讲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召集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全省率先举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班。制定“干部菜单”“学生菜单”“社区菜单”等“普法菜单”,开展消费者权益、校园安全、环境保护、禁毒、爱心助残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26场次,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组建普法讲师团30个,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89场次,开展专项活动108场次,举办法治讲堂87场次,助推法治政府、法治东营建设。④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8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命名覆盖面达58%;推荐东营区、垦利区、广饶县和8个村居参加全国、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评选。
【律师制度改革】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65号)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7〕41号),实现三个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市律师协会成立维护执业律师权利中心,建立跨地区互助合作机制,保障东营市律师在市外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方面。对律师与司法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良性互动关系进行补充,严禁司法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为律师介绍案件,严禁在非工作场合会见或单独约见所承办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完善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吸收第三方评价意见,综合评定律师专业水平等级;明确推行律师事务所星级管理模式。三是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方面。把律师培训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同级财政承担相关培训费用;鼓励、支持东营市律师事务所加盟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公证体制改革】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和时间期限,10月25日,市编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市渤海公证处由行政机构调整为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名称为“山东省东营市渤海公证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核定编制8名;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理。广饶县编办、利津县编办分别出台文件,广饶县公证处和利津县公证处均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市如期完成省司法厅要求的2017年度改革任务。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优化窗口职能,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公证业务“一站式”服务,全市70%的公证业务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结;主动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增设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电子签名、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等新业务,降低公证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公证机构与律师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促进公证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便民利民,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100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事项286件,无假错证。
2017 年11 月7 日,东营市律师工作市级联席会召开(市司法局供稿)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①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三级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实现“群众走进一扇门、就能办理所有事”,如期建成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37个,达到规定要求80%的推进度,打通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指派467名法律工作者担任1946个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400余条,代写文书诉状300余份,举办普法讲座70余场,以实际行动解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难”问题。②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权利保障机制,严格执业惩戒制度,整体提升律师队伍建设。共受理并处理完结投诉案件3起,未发生到省司法厅越级投诉案件,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当选“2017年度齐鲁最美律师”。积极应对经济增长新常态,落实《关于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意见》,整合法律资源,优化服务团队,组织律师参与东营港疏港铁路、黄大铁路(东营段)、“两馆一宫”、胜利发电厂三期60千瓦时发电机组、东城万达广场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举办企业法律讲座132场次,协助企业查找、防范法律风险117个,审查合同协议400余件。推荐16名律师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17名律师被选聘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遴选100名律师进入市政府法律专家库。2017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66家,律师664名,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4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601件,业务收费8774万元。圆满完成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现考卷、考场、考试、人员“四个安全”,考务工作“零差错”。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行案件补贴差别化发放机制。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由4人增加到7人,发放办案补贴、值班补贴、公益活动补贴等共计56万余元,发放中央彩票公益金18万元。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等一系列与民生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和站点建设,新建清欠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院等法律援助站点43个,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732人,建立由207名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案件承办人才库,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7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④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出台《东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东营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制定《关于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规范医患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扩大医患纠纷受理范围,共调处医患纠纷75件(其中患者死亡28件),调处成功73件,涉及赔偿金额300余万元,实现纠纷调解“零反悔”;择优选聘35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职调解员组建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和专职调解员选聘工作,提升专业化调处效能。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158个,人民调解员6181名,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68个,专职调解员2134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68起,调处成功12079起,调处成功率99.2%。河口区义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东营区史口镇人民调解员武晓刚分别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另有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名人民调解员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⑤增强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深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委托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000余件,鉴定意见被采信率达99%,未发生一起到省上访和有效责任投诉。⑥推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率先出台经费保障政策文件,人民监督员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12件,参与案件监督、刑事申诉案复查终结公开宣告等活动14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⑦有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利用大数据平台,完成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员培训及新进人员考核录用工作,新招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9名。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8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4名,担任法律顾问182家,办理案件8300余起,未接到一起有效投诉。
【特殊人群管理】 ①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招聘专职社工20名;承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联合油田法律事务处出台《关于做好油田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在油田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公室,在油田各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站,内部转岗油田职工56人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探索建立油地共管新模式,确保管控不留死角、无盲区;制定《东营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下落不明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工作的通知》,完善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年内,全市在管社区服刑人员1545人,全部排查走访到户见人,确定重点社区服刑人员24人,按照分级处遇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底数清、信息实、控得住、无反复”。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办法,完善衔接管理、帮扶教育工作机制。全市在管安置帮教对象3940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00人,解除矫正2640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帮教率100%,重犯率控制在2%以内。实施“彩虹计划”,帮扶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35名。
【信息化建设】 ①打造“智慧司法”。按照《东营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着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按下“智慧司法”快捷键,完成“一个平台、四个系统、一个项目、一个矩阵、一套机制”等信息化建设任务。即:搭建全市司法行政“执行与矫治管理平台”,配备业务移动终端,实现ΡC端和移动端融合应用、线上线下协调联动;部署应用矫务通、山东公法、远程帮教会见以及市局新内网办公“四个系统”,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施弱电及网络规划项目,建设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成内含6个微信公众号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矩阵;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信息安全,实现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②承接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试点任务。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东营市成为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唯一试点。6月底,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在东营市试点运行。完成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基础网络建设等工作,实现市县乡社区矫正工作联网互通;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定位管理卡、执法记录仪和视频语音采集器等电子设备,实现科技对平台的强力支撑;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工作流程,实现与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操作规范的无缝对接。全市试点运行工作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早日在全省推广应用提供了有益的全方位探索实践。③建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APP客户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委托专业公司开发完成东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及手机APP客户端,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实现自主学习、模拟练习、统一考试、多终端实施、数据统计分析、普法教育监督等功能目标。各市直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均可通过网络和手机客户端进行在线学法、参加普法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
【组织队伍建设】 ①注重干警教育培训。年初制定系统内培训计划,市局科室单位及各县区司法局共确定培训计划53项;分8个专题制定局机关理论学习意见,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组织全体干警赴河北保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为期一周的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主任培训班、人民监督员培训班、律师业务研究论坛、司法鉴定论坛等专业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干警讲堂、演讲比赛等练兵比武活动。②推动档案管理规范统一。严肃对待档案专项审核、信息反馈、材料补充等环节的问题,9月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部分人员档案信息认定进行研究。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方面,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制度文件、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确保按规定如实、及时报告,未出现漏报、瞒报等行为。③加强干警日常管理。5月开展“吃空饷”问题“回头看”。10月,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成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强化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先后出台《关于印发〈考勤制度〉等十四项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市司法局机关年度考核绩效办法》等系列规章,修订完善请销假、带薪休假等各项制度,日常人员招录、编制使用、工资发放、退休办理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及时报市人社局、编办、公务员局等部门单位审批备案,发生“吃空饷”问题。④贯彻从优待警政策规定。参照省司法厅方案,修订市局“三定”方案,在缩编减员的大形势下,新增政法专项编制5个,增设司法鉴定科、公共法律服务科2个职能科室,推进中层轮岗交流,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3人。
2017 年8 月15 日,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启用(市司法局供稿)
【其他重要工作】 承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4月11日至12日,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东营市垦利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困难,研究部署全省维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的任务措施,东营市、东营市垦利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临沂市等6个市县(区)司法局分别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垦利区司法局董集司法所、胜坨司法所、垦利司法所、民丰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及垦利区社区矫正中心。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对东营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根据会议精神,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专项整治行动。
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建成启用。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于2017年5月正式投用。该中心列入2017年东营市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建设面积600平方米,设置柜台式对外接待服务窗口11个,其中公证窗口7个,法律援助窗口2个,医患调解窗口2个。通过整合服务中心资源,推行“一窗受理”政务法律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过去“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
完成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6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增职责3项,取消职责2项,加强职责3项,明确主要职责14项,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内设机构由原来的8个职能科室调整为10个,新增司法鉴定管理科(挂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牌子)和公共法律服务科,其中公共法律服务科于全省率先设立,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1个(新增5个),核定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2个、副科级领导职数7个(分别新增3个)。8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顺利完成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新提拔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9人,重用正科级干部1人,轮岗交流12人。
推动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要求,8月6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及时跟进制定《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区均出台实施意见,举行启动仪式、完善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办法,推动工作有序开展。9月,571名法律顾问与全市1883个村(社区)对接完成,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经费全落实。
举办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东片)集中调研座谈会。8月9日至10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东片)集中调研座谈会在东营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一行六人,全省东片8个市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市各县(区)司法局局长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锋作题为《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惠鲁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
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果。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省厅《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国、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推荐考察工作。全市申报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示范村(社区)全部通过省普法办考察验收,具体名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个,垦利区、广饶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垦利街道民丰村、稻庄镇鞠刘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辛店街道前进村、义和镇寿光村、兴隆街道同兴花园社区、大码头镇东河口村、广饶街道国安社区、陈庄镇堐西村。
全省首家特殊人群社会化矫正基地在垦利区落成使用。10月12日,全省首家特殊人群社会化矫正基地——垦利区新航基地落成并投入使用。该基地占地1.5万平方米,设置综合大厅、中途之家、集中教育室、教研室、心理矫治室、检察官监察室、训诫谈话室、多功能会议室、劳动技能室及社工组织室等24间功能用房,引进社工组织、公益组织入驻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协助政法部门开展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帮扶。基地承担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取保候审人员的集中教育、劳动帮扶、社区服务、行为集训等非刑罚执行类矫治项目,开创了以“七类集中教育”(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爱国教育、国学教育、心理教育、健康教育、行为教育)“五种社区服务”(集中劳动、惩罚性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为特色的“垦利模式”,是全市重点人群社会化管理的全新探索实践。
2017年8月31日,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司法局供稿)
2017年10月12日,垦利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暨新航基地启动仪式(市司法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