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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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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年内,共提交提案462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419件,占提案总数的90.7%。其中委员提案397件,民主党派提案19件,界别提案2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件。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94件,占22.4%;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31件,占7.4%;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64件,占15.3%;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210件,占50.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20件,占4.8%。对未予立案的43件提案按规定作处理。立案提案分别送交90个承办单位办理,至2017年12月,提案均已办复,委员满意率98.6%。提案建议有的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决策,有的推动了决策的实施,有的成为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提案选介】 九三学社东营市委:发挥港口优势,打造临港经济隆起带。(一)提案背景及存在的问题:目前,发挥东营港的港口优势,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打造东营临港经济隆起带的初步条件已经形成。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但土地制约、环境容量制约、油田开发制约、军地关系制约、用海手续制约等五大瓶颈制约了港区经济发展。(二)建议:①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立临港经济特区。②以港口定位为基础,调整临港产业区规划。③敦促油田将影响到园区发展的地下管网全部改到地上,或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地下管网进行改造,对地上办公及管理用房有计划地迁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④建立和谐的军地关系,促进临港产业区发展。⑤争取上级支持,对已形成陆地的海域,积极申报,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区域的土地早日发挥作用。(三)部门答复:我市已在“十三五”规划中对临港经济作出重大布局;我市化工产业布局进一步明确临港经济地位;积极争取国家布局大型石化项目助推临港经济崛起;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支撑临港经济加快发展;合力解决临港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市政协委员董国杰:大力发展优质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一)建议:①摸清家底,做好优质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农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开展地方优质特色作物品种资源调查,摸清当前优质资源状况,掌握其基本特性,搞好开发前景研判,并在此基础上,深入结合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做好地方优质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为优质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②出台政策,支持优质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各镇街大力发展优质特色产业。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培植组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充分探索“龙头企业+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模式,靠龙头企业培植市场,靠合作社生产优质原料,建立良好的联合机制,尽快将特色优质资源产业化,将小作物做成大产业。③加大投入,鼓励科技创新。市政府要加大农业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充分利用优良的品种资源,研究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应用优质高效安全的栽培技术,规范加工技术和生产标准,为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④注重质量,打造特色品牌。围绕优质安全这一主线,努力生产优质名牌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名优品牌,通过过硬的品质,塑造有竞争力的品牌,通过品牌的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生产者的高效收益,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二)部门答复:①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形成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农业部门着眼于科学性、前瞻性和实践性,深入分析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现状,精心编制《东营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东营市“十三五”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东营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东营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提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明确绿色种植业、生态畜牧业、现代渔业、林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树立导向。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海跃水产公司海参深加工等农业项目35个,总投资5.2亿元,已完成投资2亿元。研究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工厂化农业的意见》。二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组织实施2017年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700万元,扶持18个现代农业园区项目、2个水稻产业化项目、2个莲藕产业化项目和9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已建设完成5个县级市场、15个乡镇分市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流转承包土地88.5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41.2%,有效地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三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8家,总数达到658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5亿元,利税29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4%;新发展农民合作社61家,总数达到2092家,建立“市级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目录”,纳入农民合作社104家;新发展家庭农场82家,总数达到1121家。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4—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累计安排支农资金256114万元,对61家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贴息2750万元,带动贷款16.28亿元,累计投入现代农业园区资金1.3亿元,通过以奖代补、补助等方式,扶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渔业示范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等园区和基地55个。五是坚持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提升特色产业发展动力。以农科院为依托,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实现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参加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棉花、水稻、牛、食用菌、杂粮等5个省级试验站。六是加快培育农业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申报13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组织认定10家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市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40家。培育了一批具有黄河口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继黄河口大闸蟹后,黄河口大米和半球、华誉分别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全市拥有涉农产品注册商标200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著名商标21件,山东名牌产品22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累计达到55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8个,全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市政协委员马景山:尽快出台养犬条例。(一)提案背景及存在问题:中心城居民小区养犬扰民问题十分突出,烈性犬、大型犬咬伤居民事件时有发生,多种犬在人行路和公共场所随地拉尿较为普遍,直接影响到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二)建议:①按照《东营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主管部门应严格全面落实责任,经常巡查居民小区养犬情况,尽快查处城区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和危害城市环境的行为。街道社区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养犬居民规范遛狗行为,该牵着的一定要牵着,不能任其在路上乱跑,以发生免伤人事件。②在现有《东营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结合东营实际,尽快出台更具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养犬条例》,完善法制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养犬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部门答复:养犬管理问题事关公民安全、环境卫生、城市形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安排在2017年6月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公安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分别完成该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于6月8日讨论通过,并以议案的形式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东营实际,对当前养犬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根据立法程序,市人大内司委已对草案进行先行审议,6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在《条例》正式出台前,为更好地规范养犬行为,依法保障广大市民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做好以下工作:①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处罚,打击整治违法养犬行为。②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道路等人群聚集区域加强巡逻查控,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制止、处置犬只恐吓行人、咬伤行人、犬吠扰民等违法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