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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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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23.5万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515项,交易额102.31亿元。①简政放权承接落实到位。2017年共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70项,其中取消123项、合并15项、下放6项、新纳入9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32项、受省委托实施1项。同步动态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4项,其中取消8项,下放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14项,受省委托实施1项;调整其他权力事项22项,其中取消18项,下放1项,新纳入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2项。实行进驻事项办理全过程电子化监管,出台《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和审批权限管理办法》,规范管理首席代表审批权限。②“一网办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初步整合,办事群众能够进行网上办事申报、咨询查询、投诉评议等,基本达到电子政务集约化要求。完成全市公共服务事项网络运行系统建设,市、县、乡三级共7924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系统分别与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网上中介超市已达到试运行条件。平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与邮政速递EMS系统实现对接,邮政快递进驻大厅,开展物流统一免费寄送证照服务;建成启用移动审批系统和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审批和办事渠道拓宽;行政许可事项网办深度大幅提升,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线办理和全程网办率提升至94.7%,居全省第4位。平台运行安全平稳,平台硬件设施纳入全市“政务云”体系,实现统一管理、联网运行。③“一窗受理”平稳起步。公布市直50个部门单位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290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市直部门单位服务大厅管理办法》,政务办配套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单位服务大厅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直部门单位服务大厅考核细则》,抓好“一窗受理”工作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将7个市直部门单位服务大厅作为分中心纳入统一集中监管。④推动市重点建设项目。出台项目审批“联审联办”“绿色通道”等方案、办法,实行专人代办、协调督办、特事特办,召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议3次、全程代办项目51个。优先“四张单子”项目招标采购,项目进场后实行项目受理、公告发布、文件编制、开标组织“四优先服务”,推行“主动服务、容缺受理”,依法压缩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时间,2017年共完成招标采购项目137个。

【公共资源交易】 ①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实现重大突破,市直、东营区货物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运行。②推进市县(区)一体化改革,垦利区、广饶县已实现市县交易平台一体化。③平台管理维护水平规范提升,落实不定期巡查、全程电子监控、开评标管理等制度,对投资额超过500万或投标企业较多的项目与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实时、全程、电子化记录交易信息,采取光盘、硬盘“双盘”存储;落实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密函打印等制度,确保专家信息安全保密。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库入库企业已达13类2910家,对外公开企业非涉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服务】 2017年完成1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15个村级便民服务站创建工作。全市40个乡镇(街道)中已有34个乡镇(街道)建有46个标准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5%,建有125个“五个一”村级便民服务站。组织市地税局东城办税服务大厅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涉税事项在中心地税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组织进驻窗口开展上门服务13次、延时服务56次、现场办公27次,满足办事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窗口建设】 ①强化考核监督。修订印发2017年度进驻单位、人员、中介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进驻人员、中介季度考核各4次,评选“党员服务先锋岗”20人次、“优秀服务标兵”60人次。②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日巡查、周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制定投诉处理制度,全年受理举报投诉60件,处置有效投诉32件。③加强培训教育。组织赴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学习考察,赴浙江大学举办“东营市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阔思路视野,丰富业务知识,提升服务效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