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2017年3月22日至26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298名,出席292名。会议听取审议市长赵豪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审查并批准东营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计划,东营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东营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并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所作的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所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新建所作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7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4次常委会会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8次常委会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1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会议通过集体审议、无记名投票等程序,补选孙立成、张新文两人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1月18日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等列席会议。新当选的副市长冯艺东,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新建分别作表态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1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会议经过集体审议,表决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3月9日至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吉能、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42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日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各类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4月1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机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2017 年3 月22 日至26 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东城召开(于中平摄)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4月1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会议集体审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通过补选省人大代表办法,补选郑建军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5月15日至1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俊峰、韩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市政协副主席张敏、市人大各副秘书长、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东营市2016-2017年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检察院部分人员的任命,并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6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东营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全市三年增绿工作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修订草案)》。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8月30日至3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陈安忠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议案、《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10月23日至2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水气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视察报告,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12月1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第5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上旬在东营召开。会议对几个票决的报告均评定为满意等次,对听取的几个专项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郑建军以讲党课的形式,以《学深弄懂做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引向深入》为题,谈了体会,讲了意见,提出了要求。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12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日程(草案)、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各类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研究了其他事项。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