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①部门“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县区“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②统筹推进各项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发改、商务、区域办等部门单位的招商工作职责,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建立完善部门单位投资促进工作机构,健全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推进群团机构改革,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相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强化党内监督,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拟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环保机构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完成市、县公证机构体制调整和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移交工作,推进黄三角农高示范区体制调整相关工作。③围绕安监、环保等重点任务开展服务工作。印发《关于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及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秸秆禁烧、扬尘整治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任务,明确17个专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组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适应危化品监管形势需要,设置危化品监管机构,加强危化品监管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区和新区公安管理机构,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建设,强化扶贫攻坚力量,指导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④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广泛调查研究,指导县区落实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①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及时间进度。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对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批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改革工作按时推进。②加强协调督导。市县均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改革重大问题。落实定期督导调度机制,对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到部分县区进行实地督查;召开县区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③推进各项任务。将综合执法改革与部门“三定”修订有机结合,推进部门内部执法职责整合,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或在一个科室执法。督促指导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整合执法职责,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召开县区重点改革工作调度会,定期督导改革进展并报送情况。各县区均批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调整规范后均不超过8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制定年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将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列入市政府督查,对改革重点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①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针对纳入转企改制范围的事业单位实际,采取“转企、撤销、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进实施改革。全市40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中,有24个分别实行转企、撤销或扎口管理。②全面完成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至8月,通过调整职责、撤销、整合等方式,划入范围的34个单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③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全力做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出台《东营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监事库,向公立医院选派外部监事,全市9家公立医院全部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和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市县中小学校基本建立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单位按照章程完善理事会决策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法人自主权。④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加大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等内容,分两批对13家事业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市直教育、卫生、国土、住建行业所属105个事业单位作为第一批先行开展业务范围清单管理,共确定业务事项926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继续推进绩效考核“全覆盖”,完成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共考核事业单位422个;与全市综合考核同步组织实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共考核事业单位425个。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信用体系建设等基础监管工作。
【推进“放管服”改革】 ①精准协同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先后2批共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70项,其中取消123项、合并15项、下放6项、新纳入9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32项、受省委托实施1项。清理规范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项、取消1项,累计取消市级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9项。跟进抓好事项调整后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的精简优化,提高行政效能。②动态调整“两库一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根据监管职责、范围、重点和监管对象变化情况,对“两库一单”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共汇总公布市级4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347项;指导各县区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公开工作。对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进行梳理编制,目录内容“应列尽列”;将11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并转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市直63个部门、单位共公布公共服务事项630项,各县区共公布2630项,各乡镇(街道)共公布4172项。二是开展证明、盖章类材料清理规范工作。第一批共取消28项涉及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并对外公示。三是开展证照年检及相关政府指定培训清理。公布市级证照年检清理情况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市级证照年检清理共取消4项,合并1项,保留证照年检30项,保留政府指定培训6项,目录之外证照年检及相关政府指定培训不再实施。四是编制公布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共保留村(社区)证明材料19项,并提出具体要求。五是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公布市直50个部门、单位第一批“零跑腿”事项146项,“只跑一次”事项144项。④统筹谋划改革,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赴江浙考察学习先进改革经验,制定《东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提出24项改革任务和年底前要落实的52条具体措施,召开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2017年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大改革任务督查力度,到部分县区对强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情况开展督查,建立《2017年深化“放管服”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专门下发《关于对东办发〔2017〕3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市编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督促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三是科学评估改革成效,委托山东大学开展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第三方评估,共涉及5个县区和24个市直部门单位,针对改革中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四是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阶段性“回头看”,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机构编制管理】 ①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制定县区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完成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2016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对市发改、工商等6个政府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对市美术馆等9个市直和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跟踪问效,评估和跟踪问效工作全面完成。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机构编制审计、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探索开展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东营市市管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将在职期间机构编制情况纳入交接重要内容,明确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完成对31名正职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监督工作。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选聘第三批27名市机构编制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③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推进招才引智。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做好用编进人审核,对东营市2014年以来用编进人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推进“双百引才计划”和招才引智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选聘简章,引进高层次人才75名;加大招才引智宣传推介力度,先后到西安交通大学等4所985高校招才引智。④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实名制数据月报和实名制公示工作,对全市实名制公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执行财政统发工资联审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员编制的动态监管。(市编办 彭勇)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①部门“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县区“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②统筹推进各项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发改、商务、区域办等部门单位的招商工作职责,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建立完善部门单位投资促进工作机构,健全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推进群团机构改革,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相关“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强化党内监督,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拟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环保机构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完成市、县公证机构体制调整和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移交工作,推进黄三角农高示范区体制调整相关工作。③围绕安监、环保等重点任务开展服务工作。印发《关于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及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秸秆禁烧、扬尘整治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任务,明确17个专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组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适应危化品监管形势需要,设置危化品监管机构,加强危化品监管工作。健全自然保护区和新区公安管理机构,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建设,强化扶贫攻坚力量,指导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④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广泛调查研究,指导县区落实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①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及时间进度。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对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批复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改革工作按时推进。②加强协调督导。市县均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改革重大问题。落实定期督导调度机制,对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到部分县区进行实地督查;召开县区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③推进各项任务。将综合执法改革与部门“三定”修订有机结合,推进部门内部执法职责整合,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或在一个科室执法。督促指导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整合执法职责,调整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召开县区重点改革工作调度会,定期督导改革进展并报送情况。各县区均批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调整规范后均不超过8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制定年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明确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将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列入市政府督查,对改革重点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①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针对纳入转企改制范围的事业单位实际,采取“转企、撤销、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进实施改革。全市40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中,有24个分别实行转企、撤销或扎口管理。②全面完成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至8月,通过调整职责、撤销、整合等方式,划入范围的34个单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③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全力做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出台《东营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监事库,向公立医院选派外部监事,全市9家公立医院全部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和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市县中小学校基本建立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单位按照章程完善理事会决策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法人自主权。④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加大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等内容,分两批对13家事业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市直教育、卫生、国土、住建行业所属105个事业单位作为第一批先行开展业务范围清单管理,共确定业务事项926项,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继续推进绩效考核“全覆盖”,完成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共考核事业单位422个;与全市综合考核同步组织实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共考核事业单位425个。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信用体系建设等基础监管工作。
【推进“放管服”改革】 ①精准协同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先后2批共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70项,其中取消123项、合并15项、下放6项、新纳入9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32项、受省委托实施1项。清理规范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项、取消1项,累计取消市级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9项。跟进抓好事项调整后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的精简优化,提高行政效能。②动态调整“两库一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出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根据监管职责、范围、重点和监管对象变化情况,对“两库一单”进行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共汇总公布市级4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347项;指导各县区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公开工作。对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进行梳理编制,目录内容“应列尽列”;将113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并转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市直63个部门、单位共公布公共服务事项630项,各县区共公布2630项,各乡镇(街道)共公布4172项。二是开展证明、盖章类材料清理规范工作。第一批共取消28项涉及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并对外公示。三是开展证照年检及相关政府指定培训清理。公布市级证照年检清理情况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市级证照年检清理共取消4项,合并1项,保留证照年检30项,保留政府指定培训6项,目录之外证照年检及相关政府指定培训不再实施。四是编制公布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共保留村(社区)证明材料19项,并提出具体要求。五是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公布市直50个部门、单位第一批“零跑腿”事项146项,“只跑一次”事项144项。④统筹谋划改革,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赴江浙考察学习先进改革经验,制定《东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提出24项改革任务和年底前要落实的52条具体措施,召开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2017年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大改革任务督查力度,到部分县区对强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情况开展督查,建立《2017年深化“放管服”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专门下发《关于对东办发〔2017〕3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市编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督促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三是科学评估改革成效,委托山东大学开展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第三方评估,共涉及5个县区和24个市直部门单位,针对改革中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四是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阶段性“回头看”,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机构编制管理】 ①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制定县区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完成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2016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对市发改、工商等6个政府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对市美术馆等9个市直和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跟踪问效,评估和跟踪问效工作全面完成。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机构编制审计、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探索开展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东营市市管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将在职期间机构编制情况纳入交接重要内容,明确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完成对31名正职领导干部的离任交接监督工作。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选聘第三批27名市机构编制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③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推进招才引智。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做好用编进人审核,对东营市2014年以来用编进人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推进“双百引才计划”和招才引智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选聘简章,引进高层次人才75名;加大招才引智宣传推介力度,先后到西安交通大学等4所985高校招才引智。④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实名制数据月报和实名制公示工作,对全市实名制公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执行财政统发工资联审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员编制的动态监管。(市编办 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