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艳红 女,1975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油城“女子交警护卫队”队长。2011年9月,为响应公安部“护卫天使行动”,指导成立女子交警护卫队,她担任队长,以“不怕吃苦,爱心守护”为理念,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东营市胶州路与运河路路口成立“护学岗”,每天坚持上学放学四个时段提前到岗,指挥交通,护送学生。工作中探索建立“交警牵头、学校主导、家长参与、社会支持”安全责任体系,推行远端诱导分流、调整信号配时、车辆分区停放、临时设施隔离、专门警力疏导和学校自我监管等运行机制,疏导交通,保障安全。同时,与学校沟通,将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开设交通安全课,创新“一课一操加一演”宣传形式,教育孩子遵守规则,文明行路;积极组织护学志愿队,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服务活动。多年来,她以忠诚坚守树立起“为民服务、热情执法”交警形象,赢得群众赞誉和社会认可,事迹被《东营日报》《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12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2015年12月,被公安部交管局邀请参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晚会录制。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山东省十佳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荣誉称号,2016年3月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市总工会 张梦华)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封艳红 女,1975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油城“女子交警护卫队”队长。2011年9月,为响应公安部“护卫天使行动”,指导成立女子交警护卫队,她担任队长,以“不怕吃苦,爱心守护”为理念,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在东营市胶州路与运河路路口成立“护学岗”,每天坚持上学放学四个时段提前到岗,指挥交通,护送学生。工作中探索建立“交警牵头、学校主导、家长参与、社会支持”安全责任体系,推行远端诱导分流、调整信号配时、车辆分区停放、临时设施隔离、专门警力疏导和学校自我监管等运行机制,疏导交通,保障安全。同时,与学校沟通,将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开设交通安全课,创新“一课一操加一演”宣传形式,教育孩子遵守规则,文明行路;积极组织护学志愿队,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服务活动。多年来,她以忠诚坚守树立起“为民服务、热情执法”交警形象,赢得群众赞誉和社会认可,事迹被《东营日报》《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12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2015年12月,被公安部交管局邀请参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晚会录制。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山东省十佳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荣誉称号,2016年3月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市总工会 张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