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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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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1468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125.66%,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740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321.33%;开发公益性岗位802个,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33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152.06%;接收高校毕业生1.5万名,总体就业率达到90%;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439期,培训人员1.65万人,其中技能培训8955人,创业培训7508人,取证率达90%以上,总完成年度任务目标109.03%。开展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共培训农民工4.09万人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3%,发放农民创业担保贷款4559笔4.5亿元;组织各类专项招聘活动,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场招聘活动14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66万个,接待求职者5.3万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55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低于年初确定3.5%控制目标。

【社会保险】 各险种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额保持同步增长,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4.70万人、6.51万人、71.32万人、63.14万人、48.07万人、29.24万人,征缴基金25.44亿元、11.77亿元、25.35亿元、2.80亿元、1.69亿元、1.31亿元,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9%以上,社保基金总体结余达到156.96亿元。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达到每人每月223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45元,其中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175元,待遇位居全省前列;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由430元提高到470元;开展职工大额医药费二次补助政策,共补助1961人次,补助金额1235.2万元。修订《东营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与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定《东营市工伤调查工作规程》,全市共作出工伤认定案件2002起。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135人次,为4436名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98亿元;为35450人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450万元;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个人账户资金11.59亿元,完成已批复社保资金90.36%。

【劳动关系】 发布2017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全日制用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710元上调到1810元。严格按省规定要求,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推行劳动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745户次、补签劳动合同1395余人,为262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477.03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 ①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将有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创业者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扶持范围。全市各经办机构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3亿元,累计发放8.98亿元,财政贴息6454万元,直接扶持8300人创业,带动就业1.3万余人。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全市为2523人次公益性岗位人员落实两项补贴2847.32万元,为2087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086.06万元。帮扶51户城乡双零就业贫困家庭55名成员就业,确保“双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②推进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吴萍萍获得全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第一名,参加国家创业讲师大赛,取得前十名优异成绩。组织50家企业在浙江大学参加首期“创业东营精英训练营”。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全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5期,50个班,共计2500余人,引导1400余名大学生自主成功创业,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共招募29名大学生。④做好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创建和省级创业示范平台申报工作,认定东营电商小镇创业孵化基地等6家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市市级创业示范平台达到30家,直接服务中小微企业5800家,带动就业5万人,东营市创新创业大学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奖补资金已核拨到位。⑤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举办首次家庭服务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家政服务机构推行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全市规模较大的30家家庭服务机构的7337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全民参保计划】 制定扩面征缴计划,推进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解决漏保断保断缴问题,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17年,全市共有1147家企业新增参保登记,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0.78万人,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0.9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1.43万人。协调胜利油田及相关县区,将油田非直系亲属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划分,逐步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体系,推动解决油田居民未参保问题。

【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承办职工大病业务,确定首批13家特药定点机构和57名责任医师,将省定18种和市定部分目录外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补偿。

【工伤预防试点】 结合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全市工伤保险保障水平,确保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100%。组织“大河之光”工伤保险专题晚会,提升工伤政策社会知晓度。

【跨省异地联网结算】 根据国家、省部署,实现东营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东营市9家定点医疗机构顺利接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进行跨省就医直接结算57人次,统筹支付122.2万元,实现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各县区全覆盖。

【精准扶贫】 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完成对237名省定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任务,对25名市定贫困人口进行就业帮扶,已有13人实现就业。出台做好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通知。开展电商扶贫、光伏发电扶贫等产业扶贫新模式,累计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37笔。对2017年全市精准扶贫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6695人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助,共计157.76万元。扩大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范围,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增加22种。组织企业赴重庆市酉阳县开展东西扶贫协作专项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308人。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①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对市社保中心机构、人员、岗位进行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实现社保大厅服务柜员化经办,加快推进就业、劳动关系等一体化建设。②按照市政府“实施便民服务一卡通工程”民生实事有关要求,完成二代社会保障卡金融消费功能测试,做好社保卡替代医院就诊卡相关准备工作。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新发卡9.9万张,累计发卡159.9万张,基本完成社保卡102项应用,扩大社保卡适用范围。③加强和规范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全市新增办理人事代理手续12376份,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13330份,建立灵活就业档案1365份;为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1130份,办理转正定级手续328份;为代理人员申报退休手续1520份;出具商调函、调档函850余份,出具各类介绍信、证明信900余份,累计为代理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6000余次。④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2项,梳理全局公共服务事项42项,明确办理依据、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服务指南并在局网站公布。(市人社局)

组织企业赴重庆市酉阳县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专项招聘系列活动(市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