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 ①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起草《东营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两轮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年初启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成果。②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中心城各片区控规修编,完成金湖银河片区、耿井片区、职业学院片区、胜利工业园片区控规修编;市政府片区、锦华西区片区、安居工程片区、东营区政府片区、锦绣家园片区、东辛采油厂片区、石油大学和东赵片区、中心医院和物华苑片区拟提报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研究审议;完成石油管理局片区、东西营村片区、文化公园片区、胜北片区用地布局方案。2017年度中心城控规修编面积达到135平方千米。③专业专项规划。《全市轨道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东营南站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初步方案成果,《中心城停车设施布局规划》《东营市中心城水系专项规划》《东营市中心城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完成。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东营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东营市中心城燃气专项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基础资料提供,协助报送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等工作。④提升村镇规划编制水平。完成利津县陈庄镇总体规划、盐窝镇总体规划、汀罗镇总体规划和刁口镇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至此全市乡镇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广饶县作为县区乡村建设试点县,编制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东营区史口镇、利津陈庄镇和盐窝镇消防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开展全市乡村规划、社区规划资料统计工作,建立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统计报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孤岛镇、龙居镇等6个小镇获得“美丽宜居小镇”称号,董集镇刘王村、黄河口镇五七村、胜坨镇史王村等10个村庄获得全省“美丽宜居村庄”称号。
【规划管理】 ①规划项目审批。完善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初审、市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研究审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三级决策与审批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4次,规划咨询委员会6次,局业务办公会46次。②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均制定线路图,明确责任人和时间完成节点。在指导报建单位完善报建资料的同时,对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规划公示,资料完备后立即发证。③推进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东营市中心城规划管理导则》《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等标准和办法;做好《东营市城乡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梳理全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形成“两库一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④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流程图、业务手册及审批服务指南,及时公布公示。加强与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交流,形成高效联审联批机制。施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机制,缩减审批环节。推动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信息系统与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融合,推进平台间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部门业务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非涉密事项原则上提升为全程网办。⑤加强规划监管。严格执行新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把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严把批前技术审查关和批后跟踪管理关,杜绝有损公众利益规划行为发生。按照住建部要求,对105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核查,配合部派督察员做好相关督察工作,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共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严肃性。
【城市设计】 2017年3月,住建部正式公布首批20个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东营市列第5位。①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东城核心区风貌特色城市设计、黄河路南片区城市设计及金湖银河、耿井、职业学院三个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已获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片区、石油大学片区等10个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已完成方案评审;西城核心区风貌提升城市设计、中心城待开发地块和城市更新用地城市设计及石油管理局片区、东西营村片区、文化公园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工作已完成中期方案。中心城区段深度城市设计覆盖面积达到85平方公里。②制定《东营市中心城出让地块城市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市设计技术管理规定》《东营市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中心城城市设计导则》,初步构建起具有东营特色的城市设计制度体系。③城市设计同控规深入融合,探索出“一套蓝图、分层编制、分类管控、动态维护”技术路径,构建城市规划由二维平面向三维空间转变技术平台。在出让土地时,全面推行规划条件附带城市设计要求;以新区北片区为试点,开展城市设计三维模型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市规划局 罗嶙)
城乡建设规划
【规划编制】 ①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开展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起草《东营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两轮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年初启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成果。②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中心城各片区控规修编,完成金湖银河片区、耿井片区、职业学院片区、胜利工业园片区控规修编;市政府片区、锦华西区片区、安居工程片区、东营区政府片区、锦绣家园片区、东辛采油厂片区、石油大学和东赵片区、中心医院和物华苑片区拟提报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研究审议;完成石油管理局片区、东西营村片区、文化公园片区、胜北片区用地布局方案。2017年度中心城控规修编面积达到135平方千米。③专业专项规划。《全市轨道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东营南站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初步方案成果,《中心城停车设施布局规划》《东营市中心城水系专项规划》《东营市中心城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完成。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东营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东营市中心城燃气专项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基础资料提供,协助报送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等工作。④提升村镇规划编制水平。完成利津县陈庄镇总体规划、盐窝镇总体规划、汀罗镇总体规划和刁口镇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至此全市乡镇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广饶县作为县区乡村建设试点县,编制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东营区史口镇、利津陈庄镇和盐窝镇消防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开展全市乡村规划、社区规划资料统计工作,建立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统计报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孤岛镇、龙居镇等6个小镇获得“美丽宜居小镇”称号,董集镇刘王村、黄河口镇五七村、胜坨镇史王村等10个村庄获得全省“美丽宜居村庄”称号。
【规划管理】 ①规划项目审批。完善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办公会初审、市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研究审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三级决策与审批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委员会4次,规划咨询委员会6次,局业务办公会46次。②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均制定线路图,明确责任人和时间完成节点。在指导报建单位完善报建资料的同时,对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规划公示,资料完备后立即发证。③推进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东营市中心城规划管理导则》《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等标准和办法;做好《东营市城乡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梳理全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形成“两库一单”(“两库”指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④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流程图、业务手册及审批服务指南,及时公布公示。加强与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交流,形成高效联审联批机制。施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机制,缩减审批环节。推动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信息系统与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融合,推进平台间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部门业务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非涉密事项原则上提升为全程网办。⑤加强规划监管。严格执行新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把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严把批前技术审查关和批后跟踪管理关,杜绝有损公众利益规划行为发生。按照住建部要求,对105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核查,配合部派督察员做好相关督察工作,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共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严肃性。
【城市设计】 2017年3月,住建部正式公布首批20个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东营市列第5位。①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东城核心区风貌特色城市设计、黄河路南片区城市设计及金湖银河、耿井、职业学院三个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已获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片区、石油大学片区等10个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已完成方案评审;西城核心区风貌提升城市设计、中心城待开发地块和城市更新用地城市设计及石油管理局片区、东西营村片区、文化公园片区城市设计和控规一体化修编工作已完成中期方案。中心城区段深度城市设计覆盖面积达到85平方公里。②制定《东营市中心城出让地块城市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市设计技术管理规定》《东营市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中心城城市设计导则》,初步构建起具有东营特色的城市设计制度体系。③城市设计同控规深入融合,探索出“一套蓝图、分层编制、分类管控、动态维护”技术路径,构建城市规划由二维平面向三维空间转变技术平台。在出让土地时,全面推行规划条件附带城市设计要求;以新区北片区为试点,开展城市设计三维模型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市规划局 罗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