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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实现公共财政收入232.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2.0%,同口径同比增长7.9%。全市财政支出277.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8.5%,同比增长3.5%。

【财政收支管理】 ①强化收入组织调度。围绕年初收入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数据测算、任务分解,落实县区政府和征管部门税收主体责任,明确收入时间节点,加强税收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完善财政收入月调度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收入形势,及时解决收入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②加强税收保障。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涉税信息采集使用工作的通知》,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系统,搭建覆盖工商、税务、国土、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全市涉税信息库,建立涉税信息自动化、标准化获取机制。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税源控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跨部门联合税收风险评估核查,组织实施“先纳税、后拨款”“先税后证”“以地控税”等协税护税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探索办税服务方式改革试点,推广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市通过税收保障工作查补并补缴税款15.68亿元,发现待处理涉税疑点信息5.24亿元。③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坚持以票管费、票款同行原则,完善收入收缴方式,建立健全“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加强非税收入稽查,重点关注城管、住建等执收大户和城市公用事业用电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重点费源,催收催缴各项非税收入1.8亿元,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54.34亿元,同比增长16.36%,增收7.64亿元。④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研究国家、省新出台有关财税改革、税费减免和产业扶持等各项政策,为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财力保障。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8.38亿元,利用外资贷款共计人民币6800万元、欧元950万元、美元1000万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1.8亿元,置换债券38.92亿元。⑤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采取督查、通报、“挂钩”等办法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保障民生事业】 2017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支出208.9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75.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①支持教育发展。拨付资金9.8亿元落实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统一保障标准,扩大“三免一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覆盖范围。支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筹措资金支持义务教育营养餐、春苗营养厨房、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市一中、市二中等重点教育项目建设,集中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②关注公共文化建设。实施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和体育馆低收费开放,打造“图书馆+(尼山)书院”“图书馆+书店”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开展“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推动实施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和“乡村记忆”工程,有序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③兜牢民生底线。市财政安排资金4.4亿元支持职工失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康复补助等9项补助标准提标扩面,职工大病保险正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各项保障标准均位居全省前列。梳理优抚安置补助政策,市财政追加资金1030万元,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和合法权益落实到位。投入资金15745万元支持公立医院设备购置、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发展和政策性亏损补贴,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分级诊疗制度。④支持创业就业。修订《东营市创业担保贷款协议书》,全年累计新发生创业担保贷款7432笔,贷款金额79657.8万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⑤关注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各类资金8894万元,支持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筹集各类财政资金7.6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连片治理,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206万元,加快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落实财政政策】 ①减负效应更加凸显。严格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规定,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所得税优惠企业范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政策有序落地,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实施非税收入清单式管理,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实时更新,打造“阳光收费”,巩固降费成效,确保 “放管服”改革和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2017年全市落实税收优惠60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4.8亿元,按政策减免非税收入1.36亿元,审核退库1864万元。②支持发展更加有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实施意见》,大幅度下放资金使用管理权和科技成果处置分配权,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主动性。落实资金146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惠民、科技特派员、软科学研究、重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科技项目38个,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多方筹措资金2.7亿元用于企业转型升级、工业提质增效和外经贸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组建东营市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搭建政银担三方合作平台,通过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方式,破解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困局。设立规模10亿元的市级应急转贷资金,出台《东营市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意见》,按照专款专用、滚动使用原则,及时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预防资金链断裂风险。全年累计办理应急转贷业务50笔,资金26.91亿元,涉及企业8家、金融机构6家。③扶持方式更加精准。印发《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东营明月湖基金中心若干政策措施》《东营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和《推进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财政资金投入递增机制,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合作,加快推进市场化募集运作,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不断扩大。成立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启动建设明月湖基金中心,持续完善优惠政策体系。④突破重点更加主动。围绕支持利津跨越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和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破解发展难题。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利津跨越发展的意见》,在财政政策、民生项目、债务化解等方面加大向利津倾斜力度,连续5年每年给予利津3000万元资金和2亿元财政调度款支持,支持利津沿黄特色农业发展带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和 教育“大班额”问题化解。⑤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市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901.5万元,比上年增长36.6%,支持开展雨露计划、产业脱贫和扶贫特惠保险,促进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强化资金统筹,对市级20项涉农资金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切块用于扶贫开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资金备案制度,确保扶贫资金扶到点上、用到实处。

【财税体制改革】 ①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细化财税改革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结合东营实际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构建“1+X”制度框架。优化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修订、完善,细化明确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全年新出台、修订各类资金管理办法26项,初步建立“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②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根据未来三年财力预测情况,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支出规模。下发《东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监管,更大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更高标准整合财政专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形成互为补充、科学实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③细化信息公开措施。制定《东营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信息,提高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透明度。④逐步规范政府债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各项要求,按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投资基金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梳理各类融资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出台《东营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完善债务考核、公开及监督机制。⑤持续开展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以中心城灭蚊项目为试点探索开展中期监控,对市级9个重点项目、2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762万元。全年完成项目评审75个,评审额25.08亿元,预算评审作用日益凸显。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统筹使用投资基金、购买服务、政府债券和PPP等多种方式,确保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落到实处。①推动购买服务增加公共供给。印发《东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申请表》,在政策层面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和支持。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出台《东营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资金、财务、资产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制订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并逐年提高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份额和比例,做到应买尽买。全年市直部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35个,全市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10亿元。②设立城市基金提升发展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出资3亿元设立规模34亿元的农银建设基金,主要投向东营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提升东营市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共设立城建类基金3支,总规模128亿元,募集到位90.7亿元,完成投资90.7亿元,其中市本级投资68.48亿元,县区投资22.22亿元。③推广应用PPP助推项目建设。加强PPP项目库建设,突出抓好项目征集、筛选评估工作,将优质存量项目和具有一定现金流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项目库,强化入库项目信息公开,为社会资本选择参与提供准确翔实参考依据。提升运作实效,建立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报告评审制度,确保项目规范运作,争取项目入库、资金奖补和示范项目评选。全市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26个,概算总投资276.39亿元,获得国家级示范项目2个、省级示范项目6个,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760万元,省级PPP专项资金1175万元。④规范使用政策贷款确保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精神,对于受到政策调整影响的项目,通过转型为规范的PPP项目、改为利用预算资金分年招标采购工程等合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防止形成“烂尾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对于允许使用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支出责任,统筹运作银行贷款支持全市棚户区改造。

【财政监督管理】 ①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市级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情况、小金库专项治理等财政专项检查9次,检查涉及部门、单位、企业462家,查出违规资金165552.45万元,其中涉税金额1701.45万元,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收。出台《东营市财政局内部控制风险事件处置办法》《东营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考评办法》《东营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提升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②深化国有资产监管。编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和政府资产报告,开展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出台《东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调整废旧商品备案回收企业名录,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不公、超编超标、闲置浪费等问题。印发《东营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体系。③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清理规范财政专户,范围涵盖市级、县区和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等9个单位,全市共保留财政专户108个,撤销30个。建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所有财政专户全部纳入山东省财政专户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组织编审业务和系统应用培训,依托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逐级上报、逐项汇总,务求数据真实;综合运用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方法对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增强综合财务报告的实用性。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梳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开支标准,规范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④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开展全市基层财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围绕乡镇政府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实务操作和财政监管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研讨,提升基层财政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组织编制2016年度乡镇决算报表,将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以及人事、统计、税务等部门相关数据有机衔接,做好数据汇总、信息审核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乡镇财政决算编报。⑤强化政府采购监督。加快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设,覆盖指标录入、方式审核、交易监管等政府采购全过程,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标准格式文本,简化进口产品审批,推进专业化采购,不断提升采购质量。参加“省集采”,上报各类办公设备采购需求两千余台,采购预算超1000万元。2017年市本级共完成采购合同金额56.64亿元,节约资金5.65亿元,节支率15.05%。⑥优化会计管理服务。加强会计考试组织,协调市人社、公安、供电、职业学院、无线电管理和软件服务公司等单位密切配合,依规操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严密、有序进行。全年共组织开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8个批次158场考试,报名考生8583人次。落实东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研究制定《东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加快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步伐。第一期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班已完成人员选拔并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第一年度培训任务。 (市财政局 张明路)
   
【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 概况。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2016年11月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正处级国有企业,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股权投资、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关键行业进行投资开发,依法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开展投融资业务。2017年,集团公司注册资本50.5亿元,资产总额231亿元,上缴各类税费1323万元。集团机关设五部三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审计合规部、纪检监察室、发展创新部、运营管理部、明月湖基金中心服务办公室;实际控制公司4家,分别为东营市财金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基金板块。年内新增政府引导基金规模4.17亿元,基金收益约2140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290.5%。①新设立基金。设立规模34亿元农银基金,投放于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决策等程序,市财政局最终批复引导基金参股总规模5亿元的4支股权投资基金,分别为:东营市祥达股权投资基金,规模2亿元;山东泰月建华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亿元;东营从容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亿元;山东银吉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亿元。②工业产业基金。按照《东营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精神,推进设立500亿元工业产业基金。规模200亿元石化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完成基金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提交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研究。规模100亿元油服产业基金和规模100亿元企业并购上市产业基金,发布公开征集公告,征集合作基金管理机构。③明月湖基金中心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启动东营明月湖基金中心建设,为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从业者搭建起集政务服务、项目对接、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交通接送、高级人才落户、物业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室内装饰、室外景观配套提升工程开工。④拟订基金政策。与市财政局出台《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东营明月湖基金中心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东营市股权投资产业快速发展,吸引更多资本聚集,推动本地企业重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
  资产管理板块。①设立企业重组发展基金。为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由市财金集团发起,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区、河口区指定国有公司参与,共同出资8亿元,设立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母基金—东营财金振兴母基金。在此基础上,由母基金出资,与东营银行合作设立规模15亿元东营财金振兴壹号子基金,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设立规模12亿元东营财金振兴叁号子基金,专项用于收购天信系金融债权。②收购天信系金融债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天信集团进入破产重整后,公司本着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原则,通过与资深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细致开展尽职调查、组建金融债权谈判小组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收购天信集团金融债权。共计筹集30.5亿元资金,收购71亿元金融债权,约占天信集团金融债权90%。③开展不良资产代持业务。借鉴国内先进资产管理公司经验,开展银行业不良资产代持业务试点工作。2017年已代持齐商银行、青岛银行不良资产共计5.5亿元,创收583万元。
  投融资板块。①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7个,年内到位市本级项目贷款18.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9.8亿元,支持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要求,有效规范资金拨付流程。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会同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单位,推进东营河及北二路综合整治项目投融资工作。通过设立农银基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接金融机构,筹措项目拆迁资金筹集到位39亿元,支持项目拆迁工作。对接中交、中建、中铁等多家央企,拟定项目投融资方案,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招募战略投资方。
  融资担保板块。①筹建融资担保公司。按照省、市政府安排部署,对接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推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建工作,10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16亿元的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②平稳开展应急转贷业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帮助市内重点企业开展应急转贷工作。2017年累计办理应急转贷业务50笔,资金26.91亿元,涉及8家企业,6家金融机构。
  银行板块。作为东营银行第一大股东,全力支持东营银行各项工作,筹集2.66亿元资金,收购东营银行股份88632405股,共计持有东营银行22.05%股份。(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