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水利投资近30亿元,较上年增长128%,为历年之最。实行河长制取得重要进展,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发力。
【重点水利项目】 ①黄水东调应急工程。该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解决胶东地区水资源短缺实施的一项全省性战略工程,总投资33.89亿元,其中东营市境内投资15.05亿元。工程从东营市麻湾、曹店两大灌区引水到广南水库,通过加压泵站、输水管道向潍坊市送水,设计每年供水3.15亿立方米。年底工程整体进度91%,达到省定预期工作进度。②南水北调中心城区供水单元工程。9月底完成干渠主体工程,衬砌干渠22.8公里,建设高店、耿井支线9.3公里,配套建筑物82座,完成投资5.13亿元,设计年引江水量1.75亿立方米,成为东营市重要战略后备水源。③纯化水库引水渠及配套工程。新建引水管线4.5公里、提水泵站和节制闸各1座。年底节制闸、泵站主体基本完成,整体进度85%,已列为2018年度续建投资项目。④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实施支脉河治理、溢洪河排涝泵站、神仙沟下游堤防险工维修改造、城东防潮堤改造提升、海堤管理站所维修等工程,提升河道、海堤防汛防潮能力。⑤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实施麻湾四干北隋节制闸及配套工程、胜利干渠输水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王庄、麻湾、胜利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列为2018年新开工项目重点推进。⑥市管水系绿化工程。对9条市管渠道、9条市管河道及城东海堤实施绿化,完成造林23788亩,植树330万株,完成计划的94%,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防汛抗旱】 水利部门与黄河部门、各县区密切联系,加强灌区统一调度,累计引水10.62亿立方米,水库蓄水1.73亿立方米,灌溉农田240万亩,保障全市用水需求。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检查防洪排涝工程768处,组建各类专业抢险队66支、4024人,成功应对6次集中强降雨天气。
【农田水利建设】 实施2016—2017年度市、县、乡三级农水会战,建设项目60项,动用土石方2470万方,完成投资6.69亿元,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05.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81.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2万亩,全市骨干灌排工程输水能力、防洪除涝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80万亩。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抓好水资源总量控制,对全市384家规模以上工业用户下达用水指标,年供水总量严格控制在12.82亿立方米以内。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海洋督查和水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离任审计,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52处。征收水资源费5076万元,超额完成5000万元征收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为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水利依法行政】 加强水法宣传,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月宣传活动,近20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河口区通过省级验收。加强执法巡查,重点强化对重点河渠、重点工程巡查,制定《东营市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实行河长制工作】 市委、市政府印发《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东办字〔2017〕40号),召开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36条河流设置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43名、乡镇级河长80名、村级河长1067名,12条市管河道、4条环保重点督查河道“一河一策”方案全部通过评审,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公示牌全部完成。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7〕12号),确定2016—2024年全市270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目标。市水利局与市发改、财政、农业、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台《东营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做好各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业务指导,垦利区5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余县区均制定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 市水利局多次到水利部、省水利厅对接,山东水发集团建设项目黄水东调应急工程落户东营市。将黄河刁口河故道生态修复与保护及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招商储备项目库,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浙江宝业建设集团、中水首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三局集团公司进行项目意向洽谈。至12月,外出招商45人次,接待外来客商60余人次。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扎实开展“大快严”(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危化品综合治理、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等7个专项行动,举办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安全专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大检查活动。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市水利局 盖强)
【水文工作】 重点项目推进。①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2013—2014年新建16处水文站,3处生产业务用房土建工程、仪器设备及档案资料均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等待全省统一竣工验收。②大江大河石村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指挥部,召开4次现场协调会议。项目已完成上游断面地上附着物赔偿、施工现场清理、放样及灌注桩浇筑等工作。③国家地下水监测项目。配合中标公司完成国家地下水工程26眼井井台、水准点、保护装置、仪器设备安装施工,建立监管日志及站点电子档案,建立全省水文第一处岩心室,对监测井建设过程及岩心情况进行梳理展示,为地下水监测工作保留原始资料。④自筹建设市水文巡测基地和水环境监测中心,已完成600平米土建及装修。
水文基础工作。①按照“六到位、六落实”要求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印发《2017年东营市水文局汛期特别工作制度》,编制《东营市防汛抗旱水文监测应急预案》,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②做好汛期水文测报工作。准确及时完成石村、王营、石村(溢)三个国家基本水文站,11个国家雨量站防汛水文测报任务。本年度基本站共实测4场较大暴雨洪水过程,实测流量240余次。按省局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整编工作,整编成果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③做好水文信息服务工作。全年共编发雨水情短信3.6万余条、1.8万人次;每月1号编制水文简报,在汛前汛末编制水文季报、年初编制水文年报,向市直机关发放水文情势分析7期、季度情势分析2期,共计2700本;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水雨情信息60余条。
政府购买服务。①考核管理规范化。制定实施《东营市水文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工作层级关系和范围,对中标公司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细化考核。督促指导中标公司制定实施《山东嘉百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考核办法》,以此为依据对市水文局政府购买服务常驻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②常驻人员管理规范化。将购买服务人员人事关系划转到中标公司统一管理,推进同工同酬同待遇。参考机关事业单位薪资构成发放工资,按照相关政策,购买服务人员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启动实施购买服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定级工作。按照职称评定政策要求,对购买服务人员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积极办理职称申报;在对购买服务人员学历、简历、工龄等信息进行审核认证基础上,开展岗位定级工作。
生态水文工作。①完成省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对全市5个水功能区6个监测站点进行12测次监测工作。开展全市10处主要入河排污口“零点行动”,东营市广播电视台《民生零距离》栏目进行跟踪报道。顺利完成2016年度水功能区资料整编及《东营市2016年度区域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编制。②地下水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咸水入侵监测与普查工作。编写《东营市咸水入侵普查成果报告》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验收。开展超采区综合治理研究,完成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补测工作。③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编制完成《东营水质监测分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列入“十三五”增补项目。顺利通过水利部、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省质监局、省水文局、市质监局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8名工作人员全部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检测、采样上岗证书,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人。④开展小清河水生态监测工作。编写《基于关键功能组的河道内生态需水研究》经中科院刘昌明院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⑤为“河长制”实施做好信息服务。编制报送《河长制水文信息专报》《小清河(东营段)水文健康体检报告》,为各级河长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城市水文工作。①市区15处城市雨量站,内河5处城市水文站全部正常运行。准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城市雨水情信息,共报送76期,为城市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②编制完成河口区水文信息服务体系规划,于8月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加紧编制主城区城市水文监测规划。
水文宣传。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成立信息宣传工作小组,制定《水文宣传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设立宣传员,向市政府及门户网站、省局网站、省厅网站报送工作信息。②开展水文宣传活动。3月22日市水文局与黄河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在新世纪广场联合举办水周宣传纪念活动。成立下乡科技服务队,9月22日开展首次“水文服务进乡村”活动,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材料及与村民交流等方式宣传水文对农业生产服务作用。③加强微信号版块建设,及时更新水文测报、水文资讯、机关党建、水文法规等内容。共发布微信98期,264条,阅读量52000余人次。(市水文局)
【南水北调工程】 中心城区供水单元工程位于广饶县丁庄镇、陈官镇和东营区六户镇境内,设计引江流量13立方米/秒,年引江水量1.75亿立方米,年引水天数为172天。该工程以胶东干渠东营北分水口为起点,新开挖衬砌干渠22.8千米,建设高店、耿井支线9.3千米,新建配套建筑物82座。该供水单元工程已完成挖方7.82万立方米,填筑土方4.98万立方米,浇筑砼10万立方米,累计完成工程投资5.13亿元,按计划完成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已分别于8月9日、9月28日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该供水单元工程进行合同项目验收。(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路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