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市林业系统牢牢把握生态建设主线,以实施三年增绿计划为总抓手,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年新增造林面积21.52万亩,全市实际育苗面积16.62万亩,繁育各类苗木4.09亿株,花卉温室面积62.24万平方米,年产量2362.76万盆;落实部门预算2418万元,支农专项资金预算7873万元,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50万元,申请贴息资金42万元,到位沿海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145万元;建立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依托东营国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为企业和林农在抵押贷款等工作中做好价格评估和咨询服务,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218家,专业大户31家,家庭林场22家,果品产量14.1万吨;林业部门统计实现林业产值118亿元;春尺蠖、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轻度发生,蛀干害虫、杨树溃疡病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东营市实现连续十七年无大的森林火灾目标。
济军基地万亩槐林(市林业局供稿)
【三年增绿工程】 2017年,继续按照三年增绿计划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实施增绿工程,全市计划造林169710亩(扣除小清河复航工程暂缓实施的3000亩绿化任务),推进实施环城镇绿化、路域绿化、水系绿化、沿黄生态绿化、农田林网、村庄绿化、机关厂矿校园绿化、片林基地等10类工程,工程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趋显现。据核查统计,2017年全市三年增绿工程完成土地流转177478.96亩,累计投资201020.27万元,新增造林215183.25亩,平均造林成活率87%,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的126.79%。城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1375亩,其中庐山路片区300亩、兴隆片区1075亩;中心城南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6031.8亩,其中庐山路片区、西六路片区完成3649亩,企业造林2382.8亩,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林业生产】 ①龙头企业。抓龙头企业培育,带动生产基地、农户共同发展。2017年全市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33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63家。②种苗花卉。全市实际育苗面积166183亩,完成林业新育苗面积11247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共繁育各类苗木4.09亿株。垦利区、利津县承担的2016年度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大县项目,顺利通过省财政厅、林业厅组织的验收。垦利区申报的《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粮油和苗木花卉产业项目》被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评审为2017年种苗示范县,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2017年全市花卉温室面积62.24万平方米,年产量2362.76万盆,全市花卉产业年产值达到4.77亿元。当年全市共核发“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47份,加强种苗执法宣传及苗木质量抽检,全市未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案件。组织筹办第二届“2017山东(广饶·李鹊)苗木花卉交易博览会,展览面积8500平方米,319个展位,展会吸引来自江苏、天津等省内外420家重点苗木企业前来参展,参展观众达到3万余人,共签订购销合同210笔,交易额近8500万元。③经济林基地建设。实施林果产业化园区建设工程,扩大经济林基地面积,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2017年新发展经济林基地面积18469亩,完成计划369%,实现果品产量14.1万吨,完成计划101%。因部分冬枣、苹果、桃等老化、低效园被处理,果园面积总体呈缩减趋势。新建果园中苹果SH、M26、M9中间砧和M9自根砧建园面积2100余亩,新建果树保护地栽培大棚160余栋,面积210余亩。召开林果产业管理工作会议,果园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加强高毒、高残留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监督管理,推广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加强果园管理,及时印发果品生产违禁农药清单,指导果农科学用药,并多次明察暗访,杜绝果园使用违禁农药;省厅安排果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及评价性检测合格率100%,本市安排78个风险监测任务合格率100%。
【林业资源保护管理】 ①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争取省支持东营市湿地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分别分配用于孙武湖湿地公园和龙栖湖湿地公园建设。全市有试点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8处,先后实施生态补水、植被恢复及景观绿化、水系治理、驳岸工程、景观建设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制定《东营市2017年秋冬—2018年春湿地保护建设安排建议计划》《东营市湿地保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东营市湿地保护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0)》;制定《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起草工作方案,已完成湿地立法调研,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委托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心规划院编制《东营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2017—2020)》,9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制定《2017年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全市湿地保护修复面积19300亩。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印发《东营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东营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及资金实施方案》《东营市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检查验收考核办法》,分别与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签订《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落实。在利津县王庄生态林场、胜大种业建设2处市级数字化监测示范区,全市已拥有数字化监测站57处。在河口区开展政府购买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河口区、垦利区、利津县均开展2至3次飞防,防控总面积70余万亩,有效防控美国白蛾等重要食叶害虫发生危害。新建5处太阳能杀虫灯诱杀示范区,共安装太阳能杀虫灯600盏,防控面积3万亩。对密闭度较高的林片,连续开展周氏啮小蜂生物防控,释放周氏啮小蜂寄生柞蚕茧40万枚。2017年春尺蠖、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轻度发生,蛀干害虫、杨树溃疡病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林木叶片保存率持续保持在94%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95%,调运检疫率94%,完成各项防控指标。③生态林场及森林公园建设管理。2017年,东营市共有黄河口国家级森林公园一处,东营龙居黄河、东营孤岛刺槐、广饶大王织女河、利津王庄省级森林公园四处。督导黄河口国家森林公园重新编制总体规划,明确森林公园发展目标和方向;组织编制大王织女河、龙居黄河、河口孤岛刺槐、利津王庄四处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生态林场年度新造林526.3亩,完善造林3236.7亩。启动生态林场生态效益监测评估试点,市林业局委托山东农业大学专业团队对龙居林场和王庄林场实施生态效益监测试点;制定《东营市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督促各生态林场制订、修改完善并严格遵守生态林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④森林防火及林业安全。坚持森林防火工作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分别与林场、乡镇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济军综合训练基地林果处、胜大集团农业公司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赴外地考察学习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联合市电视台、东营报社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连续播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常识、警示标语等。市消防志愿者协会主动开展“四进”宣传20余场次。把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添置高压水泵、全地形森林灭火车等森林防火物资装备。重点时期及时下发通知、通告,提醒营林单位强化防火措施,派出检查组到一线明察暗访,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指出,跟踪整改。全市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责任事故。⑤林业执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接处警512起,立案216起。先后实施“天网行动”“净网行动”“利剑行动”“保护青山”“百日严打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12次,制止大规模非法开垦林地、湿地活动7起,保护免受侵占和毁坏的林地、湿地7万余亩,打掉图谋非法开垦林地、湿地牟取利益的违法犯罪团伙4个。对铁路、电力、水利等国有企业、市属重点企业及相关村庄违法毁林、侵占林地行为立案5起,查处5起。
【林权配套改革】 ①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组织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座谈会,形成《东营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批复。省国有林场改革督导组对东营市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市政府组织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座谈会暨动员会,市林业局起草《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对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加强与省林业厅沟通,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县区,基本完成国有一千二林场改革任务。②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94件,征占用林地审核16件,调运《植物检疫证书》29件,植物检疫要求书18件,木材运输证核发31件;办结率100%,平均提速率15%。窗口人员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考勤、卫生制度、AB角工作制度,出勤率100%;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在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林业行政审批及权力事项流程图、市林业局行政审批登记台账(2017)、市林业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一窗受理”“只跑一次”和“全程网办”事项清单、落实上级削减省级林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服务内容;在政务中心2017年第一至三季度考核中分别被评为“优秀服务标兵”称号。③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组建森林资产评估机构,确保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建立严格评估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权评估价值科学、公正、真实;依托东营国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为企业和林农在抵押贷款等工作中做好有关价格评估和咨询等服务;抓好林权交易平台建设,为林权流转、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中介服务等提供高效便捷服务。④林权抵押贷款及政策性森林保险。加强森林资源评估、流转和采伐等环节管理,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良好环境;鼓励林业中小企业、林业经营大户自愿成立贷款联保协会或小组,贷款发放后,协会或小组成员间互相监督,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引导农村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中小企业及林业经营大户设立林业合作担保基金,按照农业、林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营市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县区开展森林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宣传,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导林权所有者参加政策性和商业保险。2017年,全市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总金额4969万元,森林投保1.96万亩。
【林业科技服务】 市林木良种科学实验基地完成20亩林木良种基地任务,良种基地内培育白蜡优质苗木3万株,良种白榆2万株;继续做好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40亩良种白蜡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0亩白榆管理和出圃,对良种基地内死亡苗木进行补植。加快良种良法推广步伐,选育和引进果树品种6个;在全市5个县区建设的苹果矮砧密植现代栽培模式示范园已结果,平均亩产2000多公斤;2017年在全市推广现代梨栽培模式,新建宽行密植梨园200多亩。加快园蜡二号、鲁蜡5号、白洼1号白榆、北林雄株1号毛白杨等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垦利区搞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耐盐碱白榆新品种繁育及推广》项目实施,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汶流管理站申报成功为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加快东营市试验林场国家级白蜡良种基地建设步伐,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东营市白蜡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仪器设施正在招投标中。命名全市首批19所“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发放宣传图册等1万余份,营造关心湿地、爱护野生动植物良好氛围。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等政策咨询及民生热线、行风热线等问题40余个。
【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2017年3月,国家林业局启动我国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市林业局向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多次汇报开展国际湿地认证工作,听取指导意见,并赴海南省海口市、江苏省常熟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7月1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暂行办法》(办湿字﹝2017﹞120号)),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任组长的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东政办字〔2017〕50号),市编办批准成立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东编办发﹝2017﹞80号),开展创建工作。7月下旬,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推荐东营市为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城市,并提报相关资料。8月8日,国家湿地公约履约办印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林湿履字﹝2017﹞36号),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国家林业局、省政府、省林业厅汇报东营市创建工作。8月20日至22日,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来东营市考察。9月下旬,常熟市、常德市、海口市、东营市、银川市、哈尔滨市通过国家林业局遴选,东营市排名第4,取得国家提名资格。2018年第十三届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届时将宣布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名单。(市林业局 宋家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