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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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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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用地政策,全市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726.67公顷。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中心城储备土地204.8公顷,供应土地146.93公顷。与省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开发储备合作协议,争取资金5亿元,为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改造筹集资金,推进改造步伐。②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县乡级方案分别经省市政府批复,数据库经省厅审查通过后备案。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全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1.54万公顷,比原规划目标增加0.2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89万公顷,比原规划目标减少0.55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4.12万公顷,比原规划目标增加0.42万公顷。③“大地质”管理模式初步形成,地质矿产信息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础地质、智慧地质、地质找矿工作全面加强,地质矿产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拓展。

【机构变动】 2017年11月1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47号文件)批复:①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设7个职能科室、4个派出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②将原由内设机构承担的执法和信访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承担。③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东营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东营分局、东营区不动产登记局),正科级,行政编制10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东营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兼任东营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东营分局胜利工业园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④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东营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河口分局、河口区不动产登记局),正科级,行政编制10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河口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兼任河口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河口分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⑤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支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局),正科级,行政编制4名,配备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1名。⑥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东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大队),正科级,行政编制4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11月2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关于调整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东编发〔2017〕46号文件)批复: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核销东营分局纪检组长、河口分局纪检组长职数各一名(副科级)。划转市国土资源局3名编制,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各1名编制。调整后,市国土资源局核定编制为20名,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河口分局核定编制为9名。

【土地资源构成】 东营市土地总面积82.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42.84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1.97%;建设用地13.9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6.93%;未利用地25.64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1.10%。①农用地中,耕地22.8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7.69%,人均耕地0.12公顷),园地0.43万公顷,林地2.27万公顷,牧草地0.56万公顷,其它农用地16.76万公顷。耕地中有水田0.83万公顷,水浇地16.71万公顷,旱地5.28万公顷。园地中有果园0.31万公顷,其它园地0.12万公顷。林地中有林地1.14万公顷,灌木林地0.87万公顷,其他林地0.26万公顷。牧草地中有天然牧草地0.06万公顷,人工牧草地0.50万公顷。其它农用地中有农村道路1.23万公顷,坑塘水面8.82万公顷,设施农用地0.43万公顷,沟渠6.28万公顷。②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4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0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有城市用地1.78万公顷,建制镇1.03万公顷,农村居民点4.55万公顷,采矿用地1.85万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中有铁路用地0.06万公顷,公路用地1.03万公顷,机场用地0.04万公顷,港口码头用地0.10万公顷,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中有水库水面2.12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27万公顷。③未利用土地中,其他草地面积0.86万公顷,河流水面面积1.57万公顷,沿海滩涂面积9.36万公顷,内陆滩涂面积2.26万公顷,盐碱地面积11.59万公顷。

【土地管理】 ①规范地籍管理。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市2016年度共下发遥感监测图斑3274个2343.89公顷,其中东营区下发图斑833个604.43公顷,河口区下发图斑652个794.92公顷,垦利区下发图斑619个394.05公顷,利津县下发图斑480个225.06公顷,广饶县下发图斑690个325.43公顷。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东营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市级筹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②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发布《关于印发东营市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的通知》,2017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2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6.6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6.47公顷,住宅用地16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47公顷;特殊用地7.06公顷。③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执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各项建设用地全部做到及时供应。2017年度全市供应建设用地280宗,面积1345.0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5宗,面积48.88公顷,住宅用地43宗,面积187.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5宗,面积824.49公顷,其他用地117宗,面积284.07公顷。④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7年9月7日,市政府发布《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东政发〔2017〕11号);6月29日,垦利区政府发布《垦利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通知》(垦政发〔2017〕8号);6月6日,广饶县政府发布《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饶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广政发〔2017〕12号;6月23日,利津县政府发布《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利津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利政发〔2017〕23号))。

 

【耕地保护】 2017年,全市耕地面积22.82万公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1.54公顷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量,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7.89万公顷,划定后占中心城周边范围内耕地总面积比例由48%提高到65%,4个县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比率大幅提高。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划定后耕地质量等别、水田和水浇地面积占比均有所提高。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五项任务,完成“落地块”任务,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改造原有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62块,在交通干道沿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新设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28块,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各县区数据库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57.49公顷,连续1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面积稳中有增。高标准推进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安排实施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项目7个,可建成高标准农田3000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220公顷年度建设任务。国土资源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加快滨海盐碱区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建设,工作经验在国土部2017年土地整治科技协同创新研讨会上作为全国唯一地级市单位作典型发言,得到国土资源部高度评价,受到部土地整治中心两次书面表扬。开展优质耕作层工程化快速构建技术研究,启动暗管排盐远程自动化监控技术托管云服务平台建设,对暗管排水进行全程跟踪监测。新一轮《东营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获省级批复并执行。

【矿产资源管理】 基础地质与地质找矿工作全面加强,科技管矿、地面沉降监测系统持续完善,海洋地质调查、智慧地质、地热开发环境调查成效显著,钾盐、煤炭地质找矿项目全部竣工。全省油气督察员培训班在东营举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全面完成,“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地区岩盐矿普查”探矿权勘查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广饶县石村地区煤炭普查项目”钻探深度2470米刷新全国煤炭钻孔深度记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持续加强,全年受理压矿报件28件。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通过省厅审查。地热开发取得新进展,与胜利油田就矿业权重叠处置初步达成共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持续规范,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市级领导督查基层安全生产活动、地热勘查开采专项督查、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冬季矿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按计划开展。《东营市地质灾害(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6-2025年)》发布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全面完成,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大幅拓展,圆满完成地下水年度常规监测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国家考核点监测任务。

【执法监察】 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良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矿产卫片方面,全市下发疑似违法图斑30个,经核查全部为海水制盐或养殖项目,不存在违法勘探和违法采矿行为。土地卫片方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423宗,收缴罚款794.52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4.8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35万平方米,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21人,全市违法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为8.11%和5.99%,连续9年实现市县两级在部省层面“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

【测绘及地理信息服务】 ①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2017年度主城区1∶500地形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更新、中心城区高分辨率影像获取和智慧东营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试点申报,启动智慧东营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项目建设和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及大数据应用项目建设。“天地图?东营”作为全国首批接入国家主节点的市级节点,顺利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被评为省级5星,列全省市级节点第3位。全市4个天地图县级节点在全省50个参评县级节点中,垦利区被评为4星级,列全省县级节点第3位,河口区、广饶县被评为3星级,分列全省县级节点第9位和第19位,利津县被评为2星级,列全省县级节点第22位。②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应用领域。应用“一张图”数据系统,将各类业务成果数据加载到“一张图”数据库中,有效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基于“一张图”申报的“国土多维数据深度智能挖掘处理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全省计算机应用优秀成果二等奖,为东营市唯一获奖项目,数据共享与应用水平全面提高。制作发布“2017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地图”,连续7年为重大赛事提供地理信息服务。③加强测绘资质审批与管理。测绘资质申请实行全业务网上审批系统,批复新单位注册8家,新资质单位3家,基本信息变更4家,补充和修改数据9家,补领证书2家,业务范围变更4家,资质升级4家,续期换证10家,注销2家。按时完成全市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工作,并及时对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以方便社会监督与查询使用。④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成立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等14个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先后开展市场检查3次,检查地图产品9种,均未发现“问题地图”;运用“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对全市所有网站进行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网站192个,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不动产登记管理】 ①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顺利。完成数据接入国家基础平台及汇交工作,市、县(区)接入国家平台达100%,实现不动产登记结果实时报送。②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研发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对市本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做到土地与房屋数据信息挂接,实现对房屋、土地的统一登记;与市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取得初步成效。③探索“互联网+”业务。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战略,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地、房、草、林、海域等登记业务全覆盖,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5至10个工作日以内,畅通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办理渠道。

【国土资源信访】 2017年,共受理信访事项59件。其中来访30件,来信14件,网上信访办理15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共接听12336违法举报电话146个,形成有效线索46件,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市国土资源局 纪玉广)

【海洋管理】 海洋综合管理。全力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做好资料报送、现场督察、交办事项办理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反馈问题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要求。加强海域使用审批管理,全年受理用海项目117宗,征收海域使用金1.69亿元,重点保障东营港、广利港项目用海需求,加快推进25万吨单点系泊项目用海手续办理。完成海上新城16000公顷区域水深地形测量,启动海上新城总体规划地质勘察工作。
  海洋渔业安全管理。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顺利完成(涉渔“三无”船舶指违规开展渔业捕捞生产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全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89艘。其中已拆解完毕31艘,通过转产等其他方式处置58艘。对8艘取得涉韩入渔资格渔船实行每日调度。落实班子成员包县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深入渔港、码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东营市连续14年未发生海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农业部在东营市组织开展海蜇资源限额捕捞试点工作。完成市级以上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任务598个,东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
  渔政管理。①海洋与渔业执法管理。做好春季海上渔业生产维稳工作,开展“海盾”“碧海”“护航蓝区建设”、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渔具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重点用海项目和区域执法检查。加强海蜇资源管理,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在东营市开展海蜇资源品种限额捕捞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保障餐桌安全。②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对具备涉外能力的32艘渔船实行重点管控,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渔船管控信息每日定时报送制度。组织3期涉外渔船管理培训班,提高船东、船长遵章守法意识和涉外入渔生产能力,为8艘渔船申请办理涉韩入渔许可。严格入渔审查,做好入渔通报与服务,累计通报涉韩入渔数据165次,完成渔获配额196吨,配额完成率95%以上。全年未发生涉外渔业事件。③伏季休渔管理。参与全省伏季休渔海上联合编队执法,对省、市、县际交界水域和管理重点、难点水域开展同步执法检查、区域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执法行动,查处海上群体性违规案件。伏休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执法车辆147车次,执法船艇75艘次,检查渔港码头105个次,检查渔船5775艘次,依法查处违规渔船25艘。④渔业安全管理。举办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开展“大快严”大检查和“亮剑2017”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实施渔船动态监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妥善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实现应急值守工作零缝隙、零延误。组织开展渔船防碰撞教育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出动参演人员70余人,消防、医疗、边防、海监等救援车辆7台,船只5艘,无人机1架。模拟落水船员救生、渔船消防应急救援,提高渔船民安全意识。⑤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完成全市渔港、自然港湾、渔船停泊点普查建档及渔用航标、灯塔普查工作。完成红光新渔港、广饶新渔港规划建设、相关调研、专家咨询、设计院考察等前期工作。完成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换发工作,审验渔船1485艘,换发特殊渔船许可证324本。完成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审核工作,为1113艘捕捞渔船申请测算油价补助资金3031.35万元。购置渔船43艘,作业类型变更3艘,报废更新改造6艘,申请新建辅助船2艘,养殖船3艘,为渔船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举办两期三级渔业职务船员培训班,为130人颁发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市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