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指导】 ①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改革导向、体现本市特色,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落到实处。③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2个单位作为全市第一批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面上整体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规范性文件管理】 ①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立科学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全年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全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审查县区规范性文件14件,对存在的随意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法制统一。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全部在网站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并对网站进行巡查及电话提示,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地方立法工作】 制订2016年度立法计划,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完成《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全市城市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发挥制度建设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重大行政决策】 ①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出台《东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市政府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民生、重大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有章可循。②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对2016年市政府组织实施的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③做好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市委办公室成立市委法律专家库,遴选法律顾问,构建由政府法制机构主导、符合党委政府运行特点、运行高效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日常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地发挥法律顾问参谋职能。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法规规章草案4件、市政府重大协议27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10件,参与处置市政府其他重大事项11次。
【政府法制监督】 ①清理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性质、主体类别和执法权类别情况,依法审核确认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111个,其中行政机关6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3个,以市政府公告形式公布,并在市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及《东营日报》上进行公示。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身份,注销行政执法证件980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在线考试,全市1919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432名取得听证主持人资格。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正式启用“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向44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增强监督实效。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169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问题800余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⑤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东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东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⑥完善行政执法争议解决机制。制定《东营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协调处理空调外挂机等运行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木材加工噪音扰民问题、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等争议,确定管辖部门,理清行政执法管理职责。
【行政复议】 ①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21项,涵盖从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到立案、听证、审理、合议等办案流程,以及办案纪律、错案追究等方面,规范行政复议行为。②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大纠错、监督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纠正的坚决予以纠正。2016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审结125件(含结转),其中维持43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17件、责令履行4件,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5件,调解和解后终止55件,指导被申请人主动纠错申请人撤回申请的43件,综合纠错率52%,强化政府内部的自我纠错和监督。③加强行政办公办案场所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启用新的办公办案场所,设置接待室、立案室、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电子档案室、法律顾问室等功能用房,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创造条件。
【行政应诉】 ①明晰部门应诉责任。坚持“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做好全市应诉指导、协调工作,有效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②创新应诉工作机制。按照法制机构主导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1+1”工作机制,由1名工作人员和1名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提升应诉效果。组织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应诉人员参加庭审观摩3次,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提升其应诉技巧,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开展。③注重与人民法院互动沟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联席会议纪要,就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达成共识,加强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④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文件要求,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0%以上,垦利、河口两区达100%。通过抓好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⑤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通过对败诉案件的研究分析,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报告率达到100%。
【法律事务性工作】 ①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法律服务方式,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016年,审查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146件,审查市政府通告1件、土地征收公告11件、拟征收土地公告11件,审查《东营市广利河湿地水质养护提升工程PPP项目合同》《广利港通用码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政府重大协议44件,提出意见建议523条。②处理市政府涉诉案件。受市政府指派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2件,代为处理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案件2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件,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撰写理论文章、案例分析和工作信息,并在山东省法制办、《黄三角早报》、东营电台、中国东营等多家报刊、网站上发表。连续两期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复议受案数连续三年超过诉讼东营行政复议三招告别“官官相护”》《高受案率高纠错率低诉讼率低败诉率两高两低标志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用制度杜绝人情干扰》《行政复议效果是法治政府晴雨表》四篇文章,宣传东营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办 刘滨)
【依法行政指导】 ①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改革导向、体现本市特色,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落到实处。③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2个单位作为全市第一批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面上整体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规范性文件管理】 ①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立科学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全年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全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审查县区规范性文件14件,对存在的随意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法制统一。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全部在网站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并对网站进行巡查及电话提示,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地方立法工作】 制订2016年度立法计划,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完成《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全市城市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发挥制度建设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重大行政决策】 ①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出台《东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市政府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民生、重大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有章可循。②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对2016年市政府组织实施的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③做好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市委办公室成立市委法律专家库,遴选法律顾问,构建由政府法制机构主导、符合党委政府运行特点、运行高效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日常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地发挥法律顾问参谋职能。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法规规章草案4件、市政府重大协议27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10件,参与处置市政府其他重大事项11次。
【政府法制监督】 ①清理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性质、主体类别和执法权类别情况,依法审核确认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111个,其中行政机关6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3个,以市政府公告形式公布,并在市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及《东营日报》上进行公示。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身份,注销行政执法证件980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在线考试,全市1919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432名取得听证主持人资格。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正式启用“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向44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增强监督实效。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169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问题800余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⑤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东营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东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⑥完善行政执法争议解决机制。制定《东营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协调处理空调外挂机等运行产生噪音扰民问题、木材加工噪音扰民问题、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等争议,确定管辖部门,理清行政执法管理职责。
【行政复议】 ①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21项,涵盖从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到立案、听证、审理、合议等办案流程,以及办案纪律、错案追究等方面,规范行政复议行为。②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大纠错、监督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纠正的坚决予以纠正。2016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审结125件(含结转),其中维持43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17件、责令履行4件,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5件,调解和解后终止55件,指导被申请人主动纠错申请人撤回申请的43件,综合纠错率52%,强化政府内部的自我纠错和监督。③加强行政办公办案场所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启用新的办公办案场所,设置接待室、立案室、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电子档案室、法律顾问室等功能用房,配齐相关设备设施,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创造条件。
【行政应诉】 ①明晰部门应诉责任。坚持“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做好全市应诉指导、协调工作,有效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②创新应诉工作机制。按照法制机构主导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1+1”工作机制,由1名工作人员和1名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提升应诉效果。组织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应诉人员参加庭审观摩3次,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提升其应诉技巧,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开展。③注重与人民法院互动沟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联席会议纪要,就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达成共识,加强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④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文件要求,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0%以上,垦利、河口两区达100%。通过抓好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⑤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通过对败诉案件的研究分析,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行政诉讼败诉报告率达到100%。
【法律事务性工作】 ①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法律服务方式,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016年,审查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146件,审查市政府通告1件、土地征收公告11件、拟征收土地公告11件,审查《东营市广利河湿地水质养护提升工程PPP项目合同》《广利港通用码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政府重大协议44件,提出意见建议523条。②处理市政府涉诉案件。受市政府指派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2件,代为处理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案件2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件,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撰写理论文章、案例分析和工作信息,并在山东省法制办、《黄三角早报》、东营电台、中国东营等多家报刊、网站上发表。连续两期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复议受案数连续三年超过诉讼东营行政复议三招告别“官官相护”》《高受案率高纠错率低诉讼率低败诉率两高两低标志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用制度杜绝人情干扰》《行政复议效果是法治政府晴雨表》四篇文章,宣传东营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办 刘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