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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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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全年共提交提案378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46件,占提案总数的91.5%。其中,委员提案324件,民主党派提案19件,界别提案2件,专门委员会提案1件。对未予立案的32件提案按规定作处理。立案提案分别送交92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6年年底,提案均已办复,委员满意率98.6%。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提案所提建议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提案选介】 市政协委员张兆坦:完善东营南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东营南站自2015年9月28日开通运营后,发送旅客2万余人次,开通东营南至北京的K1786/5次、东营南至陵城的5047/8次两对旅客列车。东营南站的建设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群众不了解发车、到达时间,南站周边群众对高速运行的列车带来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公交线路、班次较少,与列车衔接不够合理等问题。建议:①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旅客候车和进出站创造便利环境。配套完善市政工程,确保东营南站水、电、路、信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满足列车工作人员的需求,尽快解决食宿问题。②增加公交线路班次,方便群众出行。针对东营南火车站公交线路班次少的状况,增加早晨和晚上公交车班次,着力解决部分旅客赶不上公交车的问题,确保老弱病残旅客不因行路不便而耽误乘车。③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市广大群众熟知东营南站火车的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增强人民群众的铁路安全意识。部门答复:①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完善相关设施有序进行。庐山路通车,路灯照明开通;东营南站公交候车亭、广场绿化、道路照明完工,广场亮化工程基本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主管网完工;公共厕所及垃圾转运收集站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编制概算。市交警支队组织完成出入车站路口红绿灯及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庐山路完成验收后,在南二路隔离栏开口,方便车辆出入车站。②根据列车车次和客流需求,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班次和运行时间,自2月1日起,为满足旅客乘坐东营至北京列车需要,东营南站12路、171路公交车早、晚发车时间统一调整为早7∶00(原7∶10)和晚22∶23(原22∶10);为满足旅客乘东营至乌兰浩特列车需要,调整12路、171路公交车时刻,K1531次列车(乌兰浩特至东营南)17∶15抵达东营南站,接站公交车17∶30自东营南站发车;K1532次列车(东营南至乌兰浩特)18∶50自东营南站发车,公交车18∶20到达东营南站。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公交公司政务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市公交公司根据火车车次调整,相应调整增加公交车次,满足旅客出行需求。③市文广新局协调完成东营南站的广电网络光缆接入,有线电视、宽带和铁路视频会议专线开通。④针对市民对东营南站情况了解不够的问题,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对东营南站及开行车次、列车安全知识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铁路安全意识。⑤针对建设行车公寓,解决列车工作人员食宿的问题。在东营南站附近3公里范围内,划拨60~70亩土地,由济南铁路局建设行车公寓、机务折返段等铁路附属设施。⑥针对提高列车运行速度,减少运行时间问题。东营南到北京客运列车运行时间7小时28分,运行时间较长,对此,市发改委多次与济南铁路局客运处、运输处等处室沟通协调,济南铁路局表示,车次受速度标准、经停站次等影响,很难压缩运行时间,通过积极争取增开车次的方式,方便东营市民出行。
  市政协委员蒋金木:加快东营楼市去库存,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东营房地产市场发展严重失衡,住房市场呈现阶段性过剩,库存高企,房价下跌,销售增长却显乏力。据统计截至2016年1月1日,东营市预售房商品住宅(含公寓)、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累计库存量49196套,总库存面积5746139.6平方米,其中住宅库存量21104套,库存面积3036834.3平方米。建议:①研究制定去库存政策,通过政策支持与引导,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同时,鼓励刚需型、改善型的需求入市,积极消化现有和潜在的库存。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针对当前开发企业贷款融资难、销售资金回笼缓慢、自筹资金链吃紧的现状,建议加大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扩大信贷规模,争取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防止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抽逃资金,出现烂尾,提高市场风险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抓住环渤海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带来的机遇,通过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促进城市社会发展。部门答复:①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助力房地产去库存。市住建局组织起草《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②开展银企对接多渠道融资,提高审批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创新银企对接形式,提高银企对接效率,降低银企对接成本,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依托东营融易网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银企对接和签约;引导各银行机构做好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引导房地产企业通过证券市场、企业重组、资本出让、信托、企业债券以及产业基金等多种渠道筹集开发资金;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于下放到县区的项目核准权限,一律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上收;推进人口市民化,助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2016—2020年各县区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分配方案》,抓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带来的机遇,研究人口集聚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扩大城镇人口规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李孟发: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环境污染监测和超标治理问题。针对东营市新建学校和幼儿园多,特别是东营一中、东营二中、东凯学校及各区县新改造和新建学校,学校塑胶操场、室内装修和新购置学生课桌、办公家具等,都将存在室内外空气环境污染情况。建议: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新建学校,对室内外空气环境质量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检测和预防开始,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室内外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对于检测出室内外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部门答复: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申请空气质量检测专项经费,每年在全市选取部分新建学校和临近油井、化工厂等污染源的学校开展定点定时空气质量检测。②根据调研情况和工作实际,本着先点后面的原则,选取在建并即将投入使用的市一中、二中、市特校新校区先行试点空气质量检测工作。组建由市宣传、住建、环保、城管、人防、消防、气象、电力、通信等部门组成的风险评估工作组,对整个学校搬迁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在市一中、二中、市特校搬迁启用前,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新校区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③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室内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参照室内环境国家标准《GB50325—2010》,委托卫生、质检部门或有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凡检测不合格的,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对于新建或新装修的中小学校校舍,在工程竣工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学校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未经环保竣工验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或环保验收未通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市政协委员延智:肉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建议:①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在城乡集贸市场和城市社区开展肉食品安全卫生教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常见畜禽疾病及其对人体的危害。教给市民有效鉴别各种“问题肉”“变造肉”的知识和方法,有效区分猪牛羊与其他非食用动物肉。教育引导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专业户,强化法治观念、道德观念、安全卫生观念,自觉抵制病死禽畜肉和非食用动物肉流入餐饮业。②强化市场监督。在肉食品加工、制作、销售、使用领域,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场调查、抽检和暗访,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及时进行治理。将肉食品抽检化验变成常态,多采用“突检”“飞检”等措施,在不影响商户营业的情况下,迅速介入,提取样品,带回化验,并及时公开结果,以避免“捉迷藏”式的形式化检查起不到应有的效果。③有效堵住源头。密切关注农村及城市社区阶段性出现的毒杀猫、狗等家畜宠物事件。既要将投毒作案者尽快绳之以法,又要有效防止被毒杀宠物进入肉类市场。有效监控貂、貉、狐狸等毛皮动物宰杀取皮后其肉体的流向,坚决杜绝相应肉品流入餐饮企业。对违规销售、购买非食用动物肉品并使其进入餐饮领域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惩罚。④科学无害处理。科学确立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办法,形成比较合理的销毁流程。引导相关方面及时处理掉各类病死禽畜遗骸,防止出现随地掩埋、随地乱扔、污染水源、互相传染,甚至被非法用于公众食品的问题发生。对乱扔乱埋、违规销售病死禽畜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对及时反映相关问题的市民给予奖励。⑤畅通投诉渠道。明确主管部门,设立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让城乡居民知道在生活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肉”应该向谁投诉,如何投诉。在具体消费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需要关注哪些信息,以及时有效地提供给相关部门,便于后续调查处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投诉案件,切实增强城乡市民投诉举报的信心。部门答复:①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实施规模饲养场兽医巡查监管制度,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监管,规范46处动物检疫申报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产地检疫规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达100%;实行屠宰检疫派驻制度,严把动物入场关、待宰检疫关、屠宰过程和宰后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和检疫出证关,严格做好产品出厂复查出证等工作,保证屠宰检疫率100%;探索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②加强畜禽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开展生产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对全市17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家肉制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对5家肉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20个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对存在的出厂检验控制、厂区、车间卫生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均整改完毕。开展羊肉专项整治。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羊肉和有毒有害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假羊肉”流向餐桌。③加强监督抽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原则,以提高问题发现率为主导,针对高风险肉制品和高风险项目组织开展监督抽检。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肉及肉制品作为重点品种,以瘦肉精、兽药残留、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亚硝酸盐等作为重点检测指标,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督促县区加强食用肉制品抽检,根据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批发市场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并对抽检和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④强化质量安全,抓好源头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是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养殖生产经营者签订畜禽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落实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规范养殖行为,严格投入品使用,杜绝养殖过程中出现不安全使用兽药、饲料中添加违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抓好养殖环节监督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瘦肉精同步抽检,规范检疫行为,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坚决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坚决阻断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⑤突出病死监管,实施无害化处理。引导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经验,及时研究、总结科学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模式,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在全市建立41处乡(镇、街道)暂存点,同时依托县级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负责统一收集、运输各暂存点上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形成涵盖全市所有辖区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严格规范养殖场和屠宰场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防止病死动物乱扔乱弃和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乡镇,畜禽交易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出售、收购病死畜禽行为,做到即查即处理。⑥强化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藏运输安全保障等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肉品。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监督。宣传肉及肉制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发放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向群众现场演示如何分辨放心肉与问题肉的方法,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畅通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置群众举报、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肉类生产经营行为。重视舆情信息,对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曝光的信息,第一时间回应处理结果,做到正本清源,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