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依法按程序加大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开发区建设发展、统计法贯彻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高质量的视察调查报告4篇,为常委会搞好审议、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把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与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打基础强支撑、促改革扩开放、抓生态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推动,积极推进落实,确保计划预算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公开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立足本职,促进城环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2016年组织对全市交通公路建设、人防工作、园林绿化建设、水气污染整治、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整治改造提升等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视察、调研及外地市人大的学习考察等工作。2月,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城环资委委托,组织开展对东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7月,受省人大城环委委托,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认真做好首部法律的立法调研和初审工作。《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东营市拥有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法律。市人大城环委提前介入,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提交初审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东营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并分别作出决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采取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方式,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内司委制订实施方案,展开监督工作运行。对一些重大典型和两院建议旁听的案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旁听评议活动,推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促进司法公开与公正,增强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深入了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内司委还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工作情况、仲裁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工作的开展。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把基层医疗卫生、体育工作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通过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督办的方式,响应社会诉求,提升监督实效;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议题,通过搜集问题、正面拷问、跟踪监督等环节,直击社会热点。坚持以人为本,对教育发展、档案工作、文化设施管理使用等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对科技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开展进行检查和自查。积极做好走访联系代表、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依法履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依法按程序加大对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海洋渔业工作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高区建设、海洋渔业示范区建设、黄河防汛等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高质量的视察调查报告,为常委会搞好审议、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配合省人大对南水北调管理条例、黄河河道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做好走访联系代表、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市人大民桥外委配合常委会立法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进行初步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10月,围绕常委会议题对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丰富黄河口旅游产品体系;提升黄河口旅游服务质量;倡导东营人游东营活动;强化黄河口宣传推介的建议。12月,围绕常委会议题对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东营市对外开放水平;服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加强外事侨务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新水平的建议。
【法制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选举张传胜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扈新安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委员6名。3月24日,制定《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委员会议事内容、方式等作具体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立法原则,开展立法调研活动8次,对《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法制统一审议,提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和条例(建议表决稿),使所立之法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研究室 宋晓晖 赵玲玉)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依法按程序加大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开发区建设发展、统计法贯彻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高质量的视察调查报告4篇,为常委会搞好审议、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把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与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打基础强支撑、促改革扩开放、抓生态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推动,积极推进落实,确保计划预算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公开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立足本职,促进城环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2016年组织对全市交通公路建设、人防工作、园林绿化建设、水气污染整治、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整治改造提升等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视察、调研及外地市人大的学习考察等工作。2月,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城环资委委托,组织开展对东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7月,受省人大城环委委托,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认真做好首部法律的立法调研和初审工作。《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东营市拥有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法律。市人大城环委提前介入,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提交初审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东营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并分别作出决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采取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方式,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内司委制订实施方案,展开监督工作运行。对一些重大典型和两院建议旁听的案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旁听评议活动,推进庭审活动的规范化,促进司法公开与公正,增强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深入了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内司委还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工作情况、仲裁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工作的开展。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把基层医疗卫生、体育工作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通过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督办的方式,响应社会诉求,提升监督实效;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议题,通过搜集问题、正面拷问、跟踪监督等环节,直击社会热点。坚持以人为本,对教育发展、档案工作、文化设施管理使用等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对科技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开展进行检查和自查。积极做好走访联系代表、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依法履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依法按程序加大对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海洋渔业工作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高区建设、海洋渔业示范区建设、黄河防汛等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高质量的视察调查报告,为常委会搞好审议、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配合省人大对南水北调管理条例、黄河河道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做好走访联系代表、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市人大民桥外委配合常委会立法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进行初步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10月,围绕常委会议题对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丰富黄河口旅游产品体系;提升黄河口旅游服务质量;倡导东营人游东营活动;强化黄河口宣传推介的建议。12月,围绕常委会议题对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东营市对外开放水平;服务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加强外事侨务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新水平的建议。
【法制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选举张传胜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扈新安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委员6名。3月24日,制定《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委员会议事内容、方式等作具体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立法原则,开展立法调研活动8次,对《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法制统一审议,提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和条例(建议表决稿),使所立之法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研究室 宋晓晖 赵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