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2016年2月17—20日,在黄河影剧院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13名,出席298名。会议补选李金昆、李永元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李廷华、张树芹、扈新安、谢永峰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表决通过《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的决议、关于东营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首次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李金昆领誓。
2016年2月17日,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宋晓晖摄)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6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9次全体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1月2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吉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等列席会议。会议审议表决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2月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表决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日程、各类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3月2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金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支付东营港疏港铁路PPP项目有关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支付南一路快速路(华山路至西一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有关资金的议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4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温晓杰主持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温龙亭等列席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6月29—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张传胜、温晓杰分别主持会议。副市长王吉能、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王少飞等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东营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支付东营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有关资金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草案),并对“七五”普法规划作出决议;审议东营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关于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内河水系污染治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7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市政府副市长杨梦斌作关于垦利撤县设区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8月29—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王景春等列席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东营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10月27—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梦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张作龙等列席会议。温晓杰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海洋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12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张传胜、李永元,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张传胜主持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政协副主席张惠等列席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第40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东营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