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底,全市有房地产企业220家。其中,一级资质6家、二级资质24家、三级资质23家、四级资质44家、限售6家、暂定资质117家。2016年,共组织房地产资质审查4次、112家。其中,新申报暂定资质企业11家,暂定延续企业31家,暂定核四级企业9家,暂定升三级企业2家,四级延续企业9家,三级延续企业9家,二级延续企业4家,一级延续企业2家,同时,注销资质企业1家,限售资质企业6家,失效资质28家。全市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24.7亿元,同比下降26.5%;房屋施工面积1438.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42.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3%;商品房竣工面积39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1%;商品房销售面积490.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6%,平均销售价格5151.5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0%;存量房面积789.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5%。
【房地产市场管理】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网签合同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撤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将新版合同作为附加条款与旧版合同一起进行在线签订和备案的通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规范中心城区(不含市属开发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工作。7月1日至10月10日组织各县区住建局检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外来企业实行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开房地产估价市场,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集中执法检查,检查项目164个。全年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6件,批准预售面积147万平方米;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87份;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582件;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87件;审核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核减13件,撤销31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确认4148次,发放预售资金监管明白纸4300份;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变更、备案等业务12件。
【房产交易】 2016年,全年办理商品房现房网上签约4773套,面积53.7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0.77亿元。建立、审核房屋楼盘表1285幢;二手房网上签约5938套。根据市编委《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东编发〔2015〕30号)规定,做好有关工作人员划转、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安排使用、房屋档案资料移交使用等工作。自9月9日起,东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履行房屋产权交易管理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两部门共同办理房产交易登记业务,共办理房屋初始登记63件,面积215.1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11631件,面积189.1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69.01亿元;他项权利登记11238件,面积237.3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77.3亿元;变更登记555件,面积46.98万平方米。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房屋首次确权7宗,房屋转让手续1594宗,房屋抵押手续44宗。按照统一政策、标准、程序的原则组织市区房屋委托业务的管理,审核房产交易业务8088件。开展有关全市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协助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查封业务2300宗。投资2.8万元,更新档案库房智能化管理系统部分设备。整理房屋档案2.63余宗,配合有关单位查询政策性住房2500余户,面向社会提供房屋信息或档案查询10万余次,出具证明2.5余份。
【保障性住房】 ①城镇住房保障。2016年,全市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6868套(户),开工率105.1%,其中,开工公共租赁住房60套、棚户区改造6808户,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0%、105.2%;基本建成14274套,任务完成率246.3%;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31户,任务完成率100.8%。②棚改货币化安置。全年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4851户,货币化安置率71.2%。③公布《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54号)。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988元;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735元。④2016年度市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到户。分配到户286套,签订租赁合同572份,收缴租金99.54万元。⑤推进市直已配租公租房年度复核。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市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复核承租家庭的户口、收入、住房、车辆等情况776户,完成676户,收缴租金266万元。⑥办理市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37户,收缴政府收益473万元;办理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退还审批8户,退还金额24.3万元。办理退房改手续3户,出具《购买政策性住房情况证明》87份,为荣兴石油公司职工房改出具证明30户,办理引进人才公寓入住手续17户,为交运集团职工购买单位所建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181户,为企业取暖补贴人员资格审核234户。争取国家及省级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204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522万元,省级资金1922万元。
【物业管理】 ①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16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46个,其中东营区55个、河口区10个、垦利区8个、广饶县65个、利津县2个、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②2016年12月23日,市长赵豪志签署《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新出台的《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主要界定了物业管理的概念,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物业、前期物业管理与交付、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企业与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等。对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③做好油田“三供一业”(供水、供气、供暖和物业)移交有关工作。起草油田“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框架协议、委托服务协议、调研报告,制定移交初步方案、物业移交标准,进行改造费用测算。④做好物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关于深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中心城住宅小区防汛工作的通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全市排查老旧房屋2778幢,面积2642万平方米;已加固整改5幢,0.6万平方米。开展物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规程、防护装备配置和定期维护、人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⑤转发省厅《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东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考评管理办法》;充实调整全市物业评标专家库;修改完善行政审批窗口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