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至2016年底,全市原盐生产能力469万吨/年,盐田面积77.75万亩。2016年,生产原盐267万吨,销售原盐234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29.59%和13.3%。生产溴素11320吨,同比增长13.89%。生产食盐7.1万吨,同比增长6%。全市盐行业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5.26亿元,现价销售产值5.78亿元,利税0.88亿元。全市三县两区均有制盐企业,重点制盐企业有东营市广饶县盐化工业集团总公司、东营春兴盐化有限公司等共13家。
【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教育】 5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旨在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补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5月13日起,全市各级分别联合卫生、疾控、教育、食药等部门开展各具特色的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主会场设立宣传点1处,各县区分会场共设立宣传点6处,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讲解咨询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科学补碘、健康用盐。
【食盐专营】 2016年,全市设置食盐零售点2148个,销售各类食盐9713吨。①落实食盐经营计划。制定2016年度食盐和小包装食盐经营计划,制定《食盐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食盐经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实行按月考核调度,加强对食盐和小包装食盐经营工作情况的监督,强化计划落实。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围绕盐业改革、专营政策和结构调整等热点,加强与发改、经信、卫生、物价、民生热线、消协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借助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通过专栏报道、新闻采访、公益广告、印发彩页、张贴公告、组织参观、有奖征文、撰写信息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食盐政策宣传与解读,引导正面舆论。③推进结构调整。开展全市食盐市场调研与分析,加强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业务洽谈,召开食盐品种结构调整会议;出台《东营市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细分和零售网点管理,扩大物流配送范围,完善对市场终端的掌控;落实定期走访、市场维护等制度,加大售后服务力度,及时接收终端市场销售反馈,逐步建立起符合全市消费特点的食盐产品结构。④保障食盐安全稳定供应。健全食盐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加强食盐购销台账登记与可追溯管理,修订《东营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逐层压实食盐安全管理责任,严防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盐政执法】 2016年,全市出动盐政执法人员5507人次,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71起,查没盐产品57.6吨,罚款7.18万元。①搭建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公检法等部门的对接,联合惩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县区涉盐案件移交办理;联合市公安局调整充实公安盐政联合办公室,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市食药监局成立盐业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机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建立盐务、食安间的双向联合、联动机制。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全年开展4次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其中, 7月底,市直9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查处案件70起,端掉售假窝点9个,查没盐产品4.5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起。其中,查获河口区某违规购销假冒伪劣食盐2.3吨;查获垦利区假冒食盐600公斤,最终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当事人刑事拘留,为全市首例。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5月16─17日,举办全市第十五届盐政执法培训班。市、县盐务局共40多名盐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审验考试。④坚持依法依规治盐。严格执行《东营市盐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盐业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出台《案审委员会工作规定》《盐政执法规范管理规定》《盐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大案要案市局备案制度,杜绝“人情案”,确保处罚的统一规范。
【行业管理】 ①加强生产调度指导。印发《2016年度原盐生产指导意见》,就制盐企业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安排部署。引导制盐企业转变单一的制盐经营方式,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利用蒸发池、制卤区等水面资源,做好海产品养殖工作,由盐到养转型工作迈出新步伐。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出台《东营盐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夏季消防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注重加强对企业,尤其是溴素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③强化服务行业发展。转发极端天气预警,帮助企业提前做出应对措施。组织部分盐业企业,赴河北省唐山市和沧州市的四个大中型盐化企业学习生产管理、质量管控和转型发展经验做法。④加强对矿盐项目的政策引导与服务。深入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公司工程一线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与政策指导。(市盐务局 刘维清)
【概况】 至2016年底,全市原盐生产能力469万吨/年,盐田面积77.75万亩。2016年,生产原盐267万吨,销售原盐234万吨,分别比上年减少29.59%和13.3%。生产溴素11320吨,同比增长13.89%。生产食盐7.1万吨,同比增长6%。全市盐行业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5.26亿元,现价销售产值5.78亿元,利税0.88亿元。全市三县两区均有制盐企业,重点制盐企业有东营市广饶县盐化工业集团总公司、东营春兴盐化有限公司等共13家。
【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教育】 5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旨在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补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5月13日起,全市各级分别联合卫生、疾控、教育、食药等部门开展各具特色的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主会场设立宣传点1处,各县区分会场共设立宣传点6处,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讲解咨询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科学补碘、健康用盐。
【食盐专营】 2016年,全市设置食盐零售点2148个,销售各类食盐9713吨。①落实食盐经营计划。制定2016年度食盐和小包装食盐经营计划,制定《食盐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食盐经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实行按月考核调度,加强对食盐和小包装食盐经营工作情况的监督,强化计划落实。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围绕盐业改革、专营政策和结构调整等热点,加强与发改、经信、卫生、物价、民生热线、消协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借助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通过专栏报道、新闻采访、公益广告、印发彩页、张贴公告、组织参观、有奖征文、撰写信息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食盐政策宣传与解读,引导正面舆论。③推进结构调整。开展全市食盐市场调研与分析,加强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业务洽谈,召开食盐品种结构调整会议;出台《东营市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细分和零售网点管理,扩大物流配送范围,完善对市场终端的掌控;落实定期走访、市场维护等制度,加大售后服务力度,及时接收终端市场销售反馈,逐步建立起符合全市消费特点的食盐产品结构。④保障食盐安全稳定供应。健全食盐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加强食盐购销台账登记与可追溯管理,修订《东营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逐层压实食盐安全管理责任,严防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盐政执法】 2016年,全市出动盐政执法人员5507人次,查处涉盐违法案件171起,查没盐产品57.6吨,罚款7.18万元。①搭建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公检法等部门的对接,联合惩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县区涉盐案件移交办理;联合市公安局调整充实公安盐政联合办公室,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市食药监局成立盐业市场联合整治工作机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建立盐务、食安间的双向联合、联动机制。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全年开展4次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其中, 7月底,市直9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查处案件70起,端掉售假窝点9个,查没盐产品4.5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起。其中,查获河口区某违规购销假冒伪劣食盐2.3吨;查获垦利区假冒食盐600公斤,最终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当事人刑事拘留,为全市首例。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5月16─17日,举办全市第十五届盐政执法培训班。市、县盐务局共40多名盐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审验考试。④坚持依法依规治盐。严格执行《东营市盐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盐业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出台《案审委员会工作规定》《盐政执法规范管理规定》《盐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大案要案市局备案制度,杜绝“人情案”,确保处罚的统一规范。
【行业管理】 ①加强生产调度指导。印发《2016年度原盐生产指导意见》,就制盐企业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安排部署。引导制盐企业转变单一的制盐经营方式,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利用蒸发池、制卤区等水面资源,做好海产品养殖工作,由盐到养转型工作迈出新步伐。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出台《东营盐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夏季消防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注重加强对企业,尤其是溴素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③强化服务行业发展。转发极端天气预警,帮助企业提前做出应对措施。组织部分盐业企业,赴河北省唐山市和沧州市的四个大中型盐化企业学习生产管理、质量管控和转型发展经验做法。④加强对矿盐项目的政策引导与服务。深入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公司工程一线为企业提供现场服务与政策指导。(市盐务局 刘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