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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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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物价管理部门继续深化“提振精神、勇于担当、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1.7%,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3、0.4个百分点,完成预期调控目标。争取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1.86亿元。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核增税收300万元。

【价格调控】 ①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和CPI指数变动情况,在做好日常366种商品价格监测的基础上,积极完成零担货运价格、大宗石化产品价格等监测任务,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分析报告1910篇,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资料。②启动应急价格监测。根据省物价局安排,启动食盐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在中心城区及垦利区设立9个价格监测点,每日按时上报食盐价格;启动大蒜、玉米价格应急监测工作,按时上报价格数据。③扩大“晒价格”品牌影响力。健全完善手机“晒价格”e信平台,实现各县区全覆盖,为广大市民、企业单位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全年共发布“晒价格”信息50期,在《黄河口晚刊》设置“晒价格”专栏,合理引导居民消费。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建立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商超、家居等行业的“价格诚信档案”和“价格促销档案”建设,引导商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全市巡查商场、超市200余家次、农贸市场170余家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价格改革】 ①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2016—2020年期间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②实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出台《东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中心城区自5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简化用水分类并相应调整供水价格,同步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③推进供气价格改革。推进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改革,12月6日召开听证会。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场化程度,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实行基准销售价格管理。开展“燃气村村通”调研工作,为农村天然气价格改革掌握基础资料。④深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政策,稳步推进市、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适当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和检验检测类项目价格,对市第二人民医院287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改革,13项中医优势病种项目实行按病种收费。扩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权,分两次放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权313项,7月26日省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研讨会在东营召开。⑤深化能源价格改革。15次调整成品油价格,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价格,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制定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清费治乱】 ①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会同市财政局编发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26个部门单位的7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17个,收费项目28个。②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收费单位巡访制度,在放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评估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并提出政策优化建议,保证各项收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③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承接省局下放的定价权限,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费等29项服务价格,取消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国土部门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等10个服务收费项目,激发市场活力。④落实有关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对整体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免收通行费政策,全市收费路桥共减免2.16万车次通行费295.83万元,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成本。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全市收费路桥共减免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47.40万车次通行费1324.83万元。

2016年12月6日,市物价局在东营宾馆组织召开东营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市物件局提供)

【价格监管】 ①开展“明码标价月”专项整治。3月,在全市部署开展以“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共建价格诚信”为主题的“明码标价月”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商贸流通、医药、电信、餐饮、旅游等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②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6月,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统一安排,在全市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从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以及医疗单位等范围共确定检查单位35个,覆盖率20%以上。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6—10月期间,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统一安排,在全市继续深化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共检查海关、港口、出入境检疫、质检、人防、国土资源等单位32个,未发现乱收费情况。④抓好《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贯彻落实。通过期刊、报纸、互联网等形式对《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及商业银行收费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召开由各商业银行负责人参加的提醒告诫会,并对商业银行收费公示工作进行了巡查。经巡查,商业银行能够遵守商业银行收费有关规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价格服务】 ①“东营价格通”平台开始试运行。采取“互联网+价格服务”模式,建设“东营价格通”公共服务平台,推出网页端和手机客户端,可以实时显示、查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共事业价格标准,以及全市15家大型商场超市、10家农贸市场、113家药店共计46万余种商品价格。11月开始试运行,社会反响良好。②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突破。以“价格认定法治建设年”为契机,做好涉纪、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启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会同市地税局出台《东营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办法》并抓好落实,此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全市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876件,标的额8762万元,其中,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业务23件,标的额6687万元,核增税收300万元。③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争取国家和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1.86亿元,总补贴电量19.95亿千瓦时,涉及全市10个发电企业20多个发电项目,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大闸蟹、育肥羊等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合理种植养殖。拟定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积极向省局争取在东营市开展试点工作。④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完成成本监审项目7个,核减成本1.52亿元,推动政府科学决策、企业挖潜增效。做好12358价格举报热线、12345民生热线、行风热线、网上民声等受理工作,参加山东省“阳光政务热线”2次、东营市“行风热线”4次,办理各类咨询投诉1800多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物价局 林冰 郝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