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改革任务落实。2016年共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11次(累计22次),出台重要改革文件70余个。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216项改革任务完成191项,其余25项完成前期研究论证,等待上级方案出台。承担的30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改革进展顺利纵深推进。
工作方式完善。①完善统筹谋划机制。一是中央、省委重要改革精神及时跟进。充分发挥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改革精神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精神,及时研究中央、省委重大改革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明确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中央、省委重大改革方案及时跟进。对中央、省委历次深改组会议研究审议的改革方案全部编码登记造册,结合实际逐一对照研究,确定需要制订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方案承接无遗漏全覆盖。明确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不受时间和方案数量的限制,全年共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11次(累计22次),对45个重点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听取39项重点改革工作汇报,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名义印发改革文件71个。三是中央、省委重点改革事项及时跟进。按照中央对重点领域改革的有关重要指示,参照省委确立重点改革事项的标准要求,明确全市40项重点改革事项,予以重点推进,全部完成。②完善方案推进机制。一是把控时间,设定时限制方案。制发《省委深改组历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项改革方案台账》,明确规定“对省里出台的专项改革方案,各有关责任单位原则上在收到后2个月内拿出相应的改革方案,并达到提请市委深改组会议审议条件”,对未按时限完成的实行报告制度,对因人为因素未完成的实行问责。二是把控质量,规范程序制方案。把前期调研、部门会商、征询“两代表一委员”意见、专家评估、合法审查等纳入方案制定程序,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库职能作用,全年累计征求合理化意见建议40余条,有效保证改革方案质量。三是把控进度,按照计划制方案。每2个月制订一个《近期专项改革方案制定计划》,明确起草单位和完成时限,提交市委深改组会议研究后,印发有关专项小组和成员单位抓好落实。③完善改革调度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及时对市委深改组、专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组织机构正常运转。督导各级加强改革工作力量,各级领导力量全部到位。出台《东营市全面深化改革协调联络工作实施办法》,各级各层面之间的纵向对接、横向沟通机制更加规范。建立QQ群、微信群,工作交流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健全进度监控体系。对改革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在制定下发《年度改革任务台账》,形成市委改革办有总账、专项小组有分账、成员单位有明细账的基础上,每月以台账形式向专项小组调度改革进展情况,并实行点单对账动态管理,对完成的改革事项予以销号,对推进缓慢的改革事项根据时间进度要求分别下发提醒函、催办函、质询函,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健全信息收集体系。印发《关于报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的通知》,实行重大改革情况报告制、重要改革方案备案制和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制,确保全市改革工作信息的及时传递。建立市委改革办与市委、市政府两办信息联动反馈机制,确保改革运行程序规范严谨。④完善督察落实机制。一是在督察方式上,实行清单式督察。每次督察都制定方案拉出清单,在重点督察改革事项进展的同时,对改革工作谁研究、谁部署、谁分管、谁推进等有关痕迹资料进行查看,确保改革工作推进全程留痕、全面落地。二是在督察重点上,实行五必督四必察,即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必督,上级出台改革方案的实施部署情况必督,实施方案的实化细化情况必督,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和进展进度必督,各级各部门改革推进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必督;改革进度慢的必察,改革举措落实偏离走样的必察,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成效的必察,群众对改革举措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必察。三是在督察要求上,注重真督实察。坚持动真来实、不走过场,既注重“听”和“看”,也注重“问”和“谈”。年中组建7个督察组,对15项重点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年末联合各专项小组,开展改革督察月活动,推动改革工作深入有效开展。2016年,迎接上级督察督导15次,自主开展督察23次,督导整改问题16个,发挥督察在推动改革举措落地方面的重要作用。⑤完善宣传引导机制。一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举办全市2016年度改革培训班,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杨占辉作专题辅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委改革办110余人参加。开展全市“十佳改革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编发《改革动态》23期,向省委改革办推荐典型案例信息27个,其中3篇信息在《改革情况交流》和《改革工作简报》上刊发。在《东营通讯》上开设“改革进行时”专栏,开通“东营改革”微信公众号,打造改革信息交流的新平台。二是用好传统媒体平台。在《东营日报》和东营电视台开设“政策解读”“改革一年来”两个专栏,对8个领域23个方面的改革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改革宣传稿件291篇,其中中央媒体64篇,在市级刊发500余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三是借助第三方平台。加强与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等国内知名媒体的联系,推荐的《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东营农高区成功转型国家级农高区——国营农场改革的东营样本》成功入选“2016年中国改革年度案例”,是全省唯一上榜案例。
【经济体制改革】 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69项任务,完成65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4项。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7项重点任务,明确40条政策措施。加大“去、降、补”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4∶62.3∶34.3。完成679家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列入“差”等的175家企业全部关闭,淘汰落后产能1607万吨。制定轮胎产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产能利用率由74.2%提高到96.9%。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获全国“2016年度质量之光——质量魅力城市”称号。着力培育知名品牌,全市拥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67件,平均每4个出口企业拥有1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出口企业品牌国际化拥有率居全省第一位。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东营市共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30项,取消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733项,全面清理市级实施的6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累计取消市级审批中介服务48项,压减率64%。出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实施方案,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成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开,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万户。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2016年减免各项税收67.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8.7亿元。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由10项扩大到13项。新增政府购买服务事项37项,获银行授信206.7亿元。完成东营农商行合并组建工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截至2016年年底,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金额8803.97万元。扩大直接融资,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0家。10余家企业通过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融资总额达到近200亿元。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改进和加强市级科技计划管理、建立科技报告制度4个实施意见,分类出台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等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推进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科技金融企业库、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一池一库一平台”建设,累计为108家(次)中小企业提供优质贷款17.96亿元,向30余家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1.76亿元。完善东营“科技超市”,纳入高层次专家162名,科技成果4702项。规范技术合同登记,2016年登记技术合同846份,完成技术交易额15.46亿元,较2015年增长1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2016年共下达213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帮助企业落实技术交易减免税440多万元。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责任分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等6个指导性文件,组建成立国资委,对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探索组建土地银行、财金投资集团等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东营港务集团公司等国有公司。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组建交通发展集团等企业。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迈出坚实步伐。⑥深化城镇综合改革。统筹各类空间规划,完成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的两规合一工作。全面推进“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建设,通过平台成交土地143宗,面积496.95公顷,成交金额21.63亿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2016年申报增减挂钩项目5个,产生挂钩周转指标282.5亩。加快推进广饶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功申报中心城大城市试点、广饶县Ⅰ型小城市试点、大王镇新生小城市试点和垦利区红光渔业办事处、利津县陈庄镇省级特色小镇。出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市3.5万亩集体土地启动颁证程序,为38家新型经营主体颁发土地经营权证,涉及土地6万亩;累计流转土地69.45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8.02%。制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改造提升基层社6家、农民合作社10家;建成“社村共建”示范点13个,实现村集体增收70余万元。加强新型农民创业基金管理,提供贷款担保2343笔2.3亿元。实施未利用地开发项目5个,总规模1.14万亩,新增耕地7087亩。⑦深化涉外体制改革。制定东营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全市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3894万美元,同比增长81%,居全省第6位。新批境外投资企业(机构)21家,实际对外投资2.8亿美元,增长28.8%。推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开展,有17家跨国企业集团在济南分行成功备案,获批企业集团数量居全省第一。2016年,全市实现进出口990亿元,增长24%,进出口总值位居全省前列。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2016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18项任务,完成15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3项。①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出台东营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规范,制定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工作规则,建立立法专家咨询制度。聘请27名专家教授、执业律师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开展立法咨询活动。审议出台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关于改进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②完善平等协商工作机制。制定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和市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落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春季要约”行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112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199家,涵盖企业10073家,受益职工50余万人。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及严重失信行为社会公布制度,采集7000余家企业及35万余名企业用工信息,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劳动保障权益。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聘请法律顾问组成市委法律专家库,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办法(试行),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提高立法质量,促进规范执法。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省领导对东营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制定“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市两个规划,深入实施“一县(区)一品牌”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工程,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省级法治宣传示范基地创建,打造26个“法律六进”示范点,东营区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
【文化体制改革】 2016年,文化体制改革16项任务,完成15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1项。①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法人制结构改革,相关工作情况被省委宣传部《今日要情》采用并报送中宣部改革办。按照“总馆—分馆—服务点”的模式,各县区、乡镇均建成文化馆、图书馆,17个中心社区和21个农村社区设立服务点。利津县推进“乡村剧场”建设的案例,被省委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采用。②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大学生文化产业创业孵化器成为全省第二批“金种子”计划孵化器,获得近1000万元的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东营市有2个项目获得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扶持,5个项目被纳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9个项目纳入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③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中心城区和农村各建成100个群众文化广场,组织开展“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活动10000余场次。开展“欢乐黄河口、美丽中国梦”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全年完成广场文艺演出1200场次。“群众演给群众看百团千场乐万家”活动案例入选中宣部《宣传工作创新百例》。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形成15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文化东营云”数字平台,“数字文化广场”成为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公共文化品牌,在文化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专题经验交流活动中作现场经验交流,并成为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阮可教授研究课题。推广“图书馆+书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借阅图书。④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印发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以《共产党宣言》首版中文译本在广饶传播为题材的建党95周年献礼影片《大火种》在全国公映。出台关于做好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吕剧故乡”文化品牌。
【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2016年,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35项任务,完成34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1项。①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法官遴选共选拔员额法官候选人269名、员额检察官候选人170名。制定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人民监督员考核及奖惩办法,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12件,参与案件监督、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听证会、刑事申诉案复查终结公开宣告等活动150余人次。出台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意见,成立400余人的网评员队伍,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创建“黄河驿站”非羁押模式和检察干警廉洁事项报告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市有4个县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81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0名专职社工,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者行使职责。印发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建法律援助站点15个,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379人,将3万余名弱势群体纳入困难群众资料库;先于全省其他市出台新政策,免费为乡村60岁以上老人和城镇60岁以上贫困老人办理法律援助。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514名法律服务人员与1891个村(居)结对,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示范岗。③加大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力度。组织开展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排查化解活动和“百名领导督百案”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化解活动,共梳理排查信访积案210起,化解179起。积极发挥律师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省委政法委领导对东营市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东营市在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印发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市到省上访人次同比下降24.9%,进京非正常上访下降88.2%,重点时期和敏感节点没有发生一起进京非访“零登记”,2个县区实现进京“零非访”。④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编制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年建设规划,全力推进“电子监控村”“电子监控社区”“电子监控镇”工程,全市社会视频监控覆盖总量达到31672路。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2016年对3个县区给予综治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处分;对油区治安管理不力的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⑤加强城市行政执法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修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城市行政执法力量。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选取2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个县区作为执法试点,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
【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2016年,社会事业体制改革29项任务,完成26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3项。①深化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制订《关于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等7个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制订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探索高校和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文化、卫生行业进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②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制订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全市211名校长、4502名教师分批进行交流轮岗。出台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招聘合同制教师759人。印发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校长职级制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实施阶段。着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市累计完成投资28.67亿元,开工建设学校52所,其中竣工项目27个;完成教师招聘1144人,完成2016年度任务数的153%。东营市完成规划投资额、新建学校开工率均居全省第一,改扩建学校完工率居全省第二位。③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2016年,全市办理居住证16428个,注册社会用户670个。实施精准扶贫,省定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完成235万参保信息与210万户籍信息比对,参保率达到96.6%。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16年全市参保人数6.38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3亿元,职业年金3亿元,为1.98万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10.5亿元。制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累计投入资金2200万元,购买专业服务25万小时,受益老人5000余人次。启动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搭建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平台。全市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挤住院”现象得到有效缓解。④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与省立医院合作共建东营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被评为三甲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补助。全市公立医院所需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品种达到3045种,二、三级医院平均使用率分别达到45.02%和33.3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市共建成国医堂、中医馆项目24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开展大病二次补助工作,全市补偿人数1657人,金额1038.3万元。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6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1项任务,完成17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4项。①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出台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均完成省下达的减排指标。严格落实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非法排污企业实行顶格处罚。实施黄河河口湿地保护淡水补给工程和黄河三角洲湿地关键物种栖息地营造、优化等湿地保护工程,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全市湿地公园面积达15.4万亩。积极推广“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实施项目66个,覆盖100个村居。持续推进水气污染整治,“蓝繁”天数达到273天,同比增加46天;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②做好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编制东营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完成中心城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1757.95公顷。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现状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开设业务窗口106个,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究制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意见,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实施。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开展全市锅炉安全与节能集中排查整治攻坚战活动,排查锅炉1152台,推进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完成2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加快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和节能示范工程建设,2家企业入选国家节能中央预算内奖励项目,8个项目入选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计划,5家企业申报山东省政府节能奖。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1.05亿元,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17个项目进展顺利。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016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11项任务,完成10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1项。①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11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区党政正职代表分别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述责。在113个市直部门单位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参加述廉述责领导干部601名,党员5713名,党员代表提出询问或质询问题1252个。对报告事项与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的93人,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分别给予相应处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6年共有4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②强化执纪监督。制定专项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7个专项巡查组,对9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173个,移交问题线索24件,提出整改意见118条,切实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理顺问题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2016年,各部门单位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问题线索171条。组织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单位开展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中清理工作,共排查未处分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8人。制定关于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17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组织处理。截至2016年底,开展廉政约谈、函询谈话65人次,经执纪审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的干部占党纪处分总人数的66%,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同比下降75%。③优化纪委机构设置。制订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县区纪委机关行政编制共计160名,增加78名,增长95%;监督执纪机构人员和纪律审查人员编制分别达到106名、52名,分别占编制总数的66.3%、32.5%。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2016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17项任务,完成9项,完成前期调研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8项。①完善党委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东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市委的组织和成员、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和决策、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纪律和作风、监督和追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②健全干部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研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先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级干部19人。研究出台严肃干部工作纪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对档案存疑的考察对象进行调查处理。深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对查核不一致的干部全部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③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试行),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工作报告、谈心谈话、民主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作出明确规范。研究制订加强城市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东营市社区党建的做法先后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现场会上做经验介绍,中组部组织二局领导到东营市实地调研,《组织人事报》专版刊载东营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监控。④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加强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破除人才管理、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体制机制障碍,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企业家培养、创业人才扶持、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市委改革办 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