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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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度建设】 ①突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订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年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28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35件,涉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等市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②坚持“有件必备”,主动接受备案监督,审查制定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县区报备的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③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4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50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40件、县区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规范性文件98件,废止849件,修改102件。④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17项省级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5条。

【地方立法工作】 2015年8月,东营市被省人大授权,成为全省第一批具有立法权的地级市之一。完善立法程序,出台《东营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确保政府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开门立法,制定出台全市第一部政府规章《东营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规范行政权力】 ①对56个市级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53个部门的责任清单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定保留3958项行政权力、1381项责任事项、103项公共服务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全部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编办征求意见的取消、下放、新增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4项,纳入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74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7项。配合市编办对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复议】 ①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的通知》,规定市、县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限,明确行政复议机关职责分工。推行立案登记制,在部分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受案点,降低立案门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全年市本级收到各类申请426件,同比增长82.05%;受理384件,同比增长79.44%;审结488件(含2014年结转的119件),案件纠错率62.70%;通过调解结案205件,调解率42.01%;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数量仅占已审结案件的1.96%,复议后无信访案件发生。规范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程序,推行案件简繁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74件,占受理案件37.91%;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一律采取听证方式予以公开审理,将实地勘查作为涉及土地、房屋类型案件的必经程序,全年组织公开听证83次、简易听证165次、实地勘查36次,保障办案质量。③创新决策机制,整合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形成18人行政复议专家案审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邀请3~5名专家召开案审会,为作出复议决定提供参考,全年共组织案审会6次,研究讨论涉及黄标车处罚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146件。

【政府法制监督】 ①严格推行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工作,组织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179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应用培训班,对54名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的初始化工作,共确认市级一级行政执法主体53个、二级行政执法主体8个。③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意见》,对全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抽查市政府重点部门单位15个,组织7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测评,评查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案卷129份、县区执法案卷20份。④经省政府批准,依法调整东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监督力度。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对违章停车管辖权等6项部门争议事项依法进行协调,明确管辖职责。继续推行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获得省政府批复,市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法、机构建设等相关配套工作。

【法律事务性工作】 ①出台《东营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规范。全年共审查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62件,发布市政府公告通告33件,对18件市政府协议以及华泰大厦资产转让等8项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审核把关,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②不断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发挥专家律师专业优势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努力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年共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论证89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次。③出台《东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明确行政机关应诉责任。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做好举证、答辩及出庭应诉工作,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9件,审结4件,一审全部胜诉,有效维护市政府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①丰富培训载体,组织264名行政执法人员、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组织宪法与公共法律知识视频辅导9次。接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邀请,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讲授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讲座18场次。②建立全市依法行政宣传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标准,并定期通报。全年审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信息725条,及时更新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信息811条,更新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东营版块信息365条,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法制办 董醒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