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5&A=20&rec=75&run=13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深化述廉述责工作,分两批组织23名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述廉述责,市纪委委员面对面质询问题、直抓要害,紧盯述廉述责人员所在单位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作风纪律、廉政风险等问题,现场考量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及落实情况;增设全面核查核实程序,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予以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和深刻检讨。扩大范围、深化延伸,组织和指导14个市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向党员大会述廉述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祛病的效果。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频发的单位,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先后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或不到位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2人。

【巡视问题整改】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由市纪委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小金库”、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三个专项整治”,检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643个,收缴违规资金213.57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发现“小金库”32个,收缴资金414.59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发现违规招投标问题412个,对23家违规单位罚款577.6万元,对21名有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取消评标资格,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社会反响强烈。

【纪律审查】 受理信访举报2056件(次),同比上升20.7%;立查案件315件,同比上升17.5%;党纪政纪处分336人,同比上升24%,涉及县级干部25人、科级干部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查办的蒋树珍、隋湘滨、耿民喜、董志辉、郭凯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依纪依规审查、审理,确保查清定准、处理得当、程序合法规范。推荐2起案件在全省优质案件评选中全部获奖。深入查找、总结违纪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督促发案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

【纠正四风】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扭住不放、一寸不让,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多管齐下”,不间断展开行动。坚持从“小”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89起,比上年多26起,处理14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3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批、51起、71人,持续形成震慑。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不仅严肃查处本人,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32名领导干部因下属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自5月下旬,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中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由市纪委总牵头,依托各县区纪委,成立19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市县乡三级联动,重点查处涉油、涉海、涉农等十个方面的腐败问题,仅集中行动期间就查处327起,党纪政纪处分198人。全年共查处355起,党纪政纪处分26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65万元,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批、84起、107人,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教育干部、振奋群众。围绕建立健全基层人财物监督监管长效机制,筛选5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已探索建立村居专项巡查、廉责“双述”、镇村财务第三方审计、村“两委”成员个人事项报告和核查等制度措施,初步建立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对市直国有(投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已转化为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当前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召开全市国有(投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严肃查处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郭凯严重违纪案件。

【廉政教育】 市廉政教育中心建成投用,规划建设2300平方米的廉政教育展厅。先后组织385个单位、886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给予特别关注、开设“小灶”,先后组织2批、85名市直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坚持以案释纪,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91篇,其中国家级10篇、省级205篇;撰写、报送网评文章463篇,舆情信息1925条,呈报《网络舆情专报》10期,获评全省信息舆情工作先进市和全省优秀通联站。

【廉政监督】 深化廉政约谈,对有问题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教育、打好“预防针”,共约谈16人、函询17人;对发生严重违纪案件或“四风”问题频发的10个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约谈。深化廉政巡查,依托派驻纪检组,以市纪委名义组建7个廉政巡查组,围绕“四个着力”,开展专项巡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组织开展两轮专项巡查,涉及单位21个,发现问题343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切实发挥巡查“利剑”作用。注重巡查成果运用,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3名下级纪委(纪工委)书记,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1名副组长。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职责分工,实行备案制度,全市41名乡镇一级纪委(纪工委)书记全部实现单设。明确纪检组织、纪委(纪工委)书记职责,督促20个市直部门单位调整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专司执纪监督工作。

【自身建设】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和整改不严不实问题。选派160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托市廉政教育中心,举办专题培训班6期、680人次。发挥市纪委委员监督作用,安排或吸收市纪委委员参加市纪委重要会议活动。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制定《东营市纪检监察干部“二十个不准”》和《东营市纪律审查工作“十五个不准”》等行为规范,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确定道德“高线”,划定行为“底线”。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全市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4人,其中党内除名1人,调离1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公开通报1人。(市纪委 毕研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