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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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5年3月18~20日,在东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07名,出席28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代市长赵豪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东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东营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所作的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廖伟忠所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所作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对6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并进行选举事宜。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5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10次全体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1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温晓杰主持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卢得志、刘赞杰、赵豪志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1月23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主持会议,副主任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田青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等列席会议。会议决定接受申长友辞去东营市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吴锦标辞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赵豪志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任命廖伟忠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3月3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闫树信主持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等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18日召开;表决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日程,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其他有关事项;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有关领导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3月13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等出席会议,张传胜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4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列席会议。王秀华主持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2015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6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吉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温龙亭等列席会议。温晓杰主持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东营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东营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上年度决算草案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分别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8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张作龙等列席会议。闫树信主持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黄河南展区新型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10月16日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韩吉顺等列席会议。申长友颁发任命书并讲话,陈泽浦主持会议,新任市政府副市长张洪山作表态发言。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东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进行人事任免事项。申长友强调,各级人大要把握大局大势,依法有效履职,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上展现新作为。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在推动全市改革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在推进法治东营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在提高监督实效上展现新作为;强化人事任免工作,在干部监督和权力约束上展现新作为;创造良好环境,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展现新作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创新发展人大工作上展现新作为。

2015年11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市人大研究室供稿)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11月24日召开,就中心城内河水系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等列席会议。闫树信主持会议,张润国作专题汇报并表态发言。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内河水系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询问,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作应询回答。陈泽浦在讲话时指出,要切实增强中心城内河水系污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政府要从这次专题询问发现和查摆的问题入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出重拳、用实招,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着力推动重点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办落实,做到善始善终。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题询问的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做法,使专题询问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向深向实发展。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12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温晓杰、闫树信、张传胜,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政协副主席张惠等列席会议。张传胜主持会议。会议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和第31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东营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决定提交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补选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