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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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适应新常态的素质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有力保证。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把专题教育作为第一位政治任务,精心谋划设计、务实有效推进,取得重要实践和制度成果。对干部思想作风问题、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扭住不放,深入整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确定整改事项10052个;开展为期4个月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16种问责情形,推动领导干部勇担当、有作为;查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72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243人;开展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共处理党员干部243人,公开通报曝光68起、85人。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全市新建和新修订规章制度328项。总结专题教育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委(党组)经常化集中学习研讨制度的意见》,推动学习研讨经常化、制度化。

【干部教育培训】 坚持干部培训需求调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效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转型、金融融资、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等干部紧缺的知识,采取“党校+高校”的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培训层次和质量。举办6期培训班,对1170名县级干部进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市直单位在北大、清华等高校举办培训班19个,培训干部900余人次。在市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次,探索实行“党校基础理论教育+革命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发展一线实践体验”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把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放大干部教育培训效果。

【干部一线锻炼】 注重把优秀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在艰苦复杂环境、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思想作风、增长本领才干。结合第十八批市直机关干部下派帮扶工作,选派5名县级干部挂职县区委常委、担任下派工作队队长,选派209名机关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90名县级干部联络服务企业;选派4名党外副县级干部、14名科级干部到信访维稳和县区开发区一线挂职,让广大干部“接地气”,在服务基层的具体实践中接受教育、锻炼成长。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好干部”标准,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坚持”和“六个不用”要求,坚持从事业出发选用干部,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倾斜;坚持先定原则后议人选,以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察评判;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运作。对阳奉阴违、心术不正、立场摇摆不定,漠视群众、侵害群众、群众口碑不好,不干实事、碌碌无为、为官不为,一团和气、回避矛盾、不敢担当,跑官要官、拉帮结伙、作风不正,自律不严、以权谋私、损毁党的形象等六类干部坚决不用。具体工作中,坚持讲原则、讲程序、讲民主、严把关,注重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实践中考察干部,坚持以发展论英雄,看实绩用干部,提拔重用一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一批不敢担当、碌碌无为的干部,树立良好导向。

【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主动对接新条例要求,制定市管干部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程序、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管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市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动议阶段,市委“五人小组”酝酿前、酝酿后分别听取分管市领导意见,纪检、检察机关和干部监督、信息等科室提前介入,对意向性人选严格审核。在考察阶段,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强化“三项核查”结果运用,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研究。共有10名考察对象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信息不实被暂缓或停止任用。在讨论决定阶段,规范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则,详细听取人选情况、调整方案、考察情况等汇报,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票决,提高民主决策质量。同时,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选人用人作出全面、细致规范。

【完善考察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无任用考察制度,对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同时,围绕重大任务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对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跟踪考察。根据上年度综合考核发现的问题,对个别班子和干部开展专项考察。借鉴省委组织部做法,组建专题调研组,采取面上谈话听取意见、多渠道了解情况、与初步人选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到县区、市直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真正把情况掌握在平时,为班子配备、干部调整提供准确依据。改进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在考核内容上加强对深化改革、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的考核,并将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业(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企业上市与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等工作作为重点考核项目,突出引领作用。

【干部交流】 研究制定《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原则》,明确8种“刚性”交流情形和五种交流方式,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全年交流任职县级干部72名,占干部调整总数的48.3%。同时指导3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大幅度轮岗交流,有效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干部管理监督】 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县级干部6人。坚持和完善县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审核制度,对县区科级干部调整实行“三报告两审核”,县区在调整动议时、讨论决定前、调整任职后分别报告有关事项,市委组织部对前两次报告严格审核,对存在“三超两乱”情形的及时叫停纠偏。共审核县区科级干部调整19批、481人次,对2个县区的干部动议因主要领导已明确离任及时叫停;对存在超职数配备、执行纪律处分不到位等情形的13人及时予以纠正。启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单位及时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等专项整治,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凡调必审”“凡调必听”“凡调必核”“有信必查”,先后对135名个人申报事项存在突出问题的干部落实组织处理措施;查核办理信访举报84件,对28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或诫勉。

【基层党建】 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为形成“全员抓”格局,制定市委常委会、县区党委、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市县党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组织部长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一方面,在年底县区党委书记述职的基础上,实行年中县区组织部长述职,并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形成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考核问责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控制;另一方面,扩大点评领导参与范围,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分头参加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绕上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发现的问题,确定62个“书记项目”,由县乡党委书记担纲,集中力量攻关、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将党建责任转化为党建成果。
  基础保障。研究制定加大财政对基层党建投入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新增3193万元,专项用于补贴村级工作经费和村干部报酬,确保村级办公服务经费平均达到10万元/年,村党组织书记平均报酬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按每千户不低于4万元落实社区工作运行经费,按每个社区不低于20万元标准拨付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采取税前列支、财政补助、党费返还等方式,落实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力量,调整充实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将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单设,县区按照4~7名标准配备专职组织员;全面实行市直党委(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全部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设立机关党委的专职副书记配备率为93.7%,市直单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平均2.3人。
  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针对基层党建责任虚化,个别基层党组织不愿抓、不会抓的问题,从落实最基本制度、最基本要求、最基础工作入手,部署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区分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5个不同领域,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清单,明确每个领域党组织抓基层党建的具体任务、每一项工作的标准要求。其中,乡镇党委“任务清单”为8个方面、32项;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党组织“任务清单”为23个方面、89项,切实做到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清晰明了。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建立现场观摩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倒排的180个后进村党组织、81个换届重点难点村,建立台账、动态调度,倒排正包、分类施策,全部实现转化。对11个延期换届的村,选派优秀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摸底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疏通群众思想、物色合适人选,除1个村委会外其他村均完成换届,配强理顺班子,尽最大努力消除村居基层治理“盲点”。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区域党建联建,统筹建立活动阵地,组织企业联合、轮值开展党的活动,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有组织无活动问题。针对市委直属党工委体制不理顺的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调整,将33个市委直属党工委精简到17个;集中开展党组清理规范,新设立4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增强党组织功能。
  党员教育管理。推行全程纪实、全程票决、全程公示,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控,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以学理论学业务、懂法治守纪律为重点,全面开展党员冬训,培训党员11.5万人。推进党员户挂牌,督促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全市农村党员户全部挂牌,城市社区党员户挂牌率为61%。
  服务基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服务基层力度。推进新型农民学校培训,紧贴基层群众需求、产业发展实际,对农村群众开展大规模、综合性、常态化培训,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学历教育。全年举办培训班8500余期,培训60.3万人次;面向农村党员干部、产业带头人举办高层次培训班1369期,培训9.3万人次;在1399名农村党员完成专(本)科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新招收参加学历教育农村党员1031名,改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管好用好新型农民创业基金,扶持发展创业项目3493个,发放贴息贷款3.24亿元。坚持把第一书记作为联系服务基层的纽带,第18批下派干部累计投入资金物资5620余万元,为群众办实事1150余件。

【人才工作】 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管人才职责述职制度;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对县区、开发区和92个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市直单位进行人才专项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人才工作计划项目编制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对象任务落实情况日常调度力度,强化过程控制,提升人才工作质量。加大有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市财政列支1100余万元,对评选出的2014年度黄河三角洲学者、创业创新奖等进行表彰。
  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着眼于培养和引进各领域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深入推进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深入实施千名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围绕互联网+、科技创新、现代企业管理等主题,采取请名师送教、赴高校深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企业负责人900余人次。深入实施“百名博士进东营”“名校英才进东营”行动,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人。深入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全市培训各领域“蓝领”骨干238人。启动实施技能振兴专项行动,市财政补助500万元,推动职业培训开展、人才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各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
  对接服务产业发展。制定人才工作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专门意见,明确16项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单位推进实施。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3家人才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增强人才工作服务发展动力。聚焦产业和项目,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活动,先后举办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东营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石油化工产业对接洽谈会、北京黄河口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并赴中科院化学所、科技部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开展人才工作对接洽谈,共达成合作意向58个。围绕四大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聚焦产业领军型人才,新选聘10名“黄河三角洲学者”,“黄河三角洲学者”总数增至60人,9名专家入选省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人才工作环境。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市县领导班子和市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名专家,实现联系专家全覆盖。落实双向约谈等制度,召开高层次人才新春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领域人才的意见建议,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成立东营市博士联谊会,构建市县联动的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服务体系,为全市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市委组织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