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文件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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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提要】 1月24日,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上年经济工作,部署2015年发展任务。市委书记申长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豪志对2015年经济工作作具体部署。市各大班子等市级领导,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各部门、单位,部分重点企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9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豪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郑建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传胜,副市长杨同柱,市政协副主席温龙亭出席会议。
  2月25日,全市“三大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召开。安排部署2015年实施城市公共安全、水气污染整治、乡村文明建设“三大专项行动”,动员全市上下深入抓好安全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安全低碳绿色文明发展新方式,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市委书记申长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吕雪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泽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副市长杨同柱就有关工作作具体安排。
  4月2日,支持利津加快科学发展工作会议召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对利津的支持力度,更好更快地推动利津科学发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市和油田领导吕雪萍、陈泽浦、乔恩言出席会议。
  5月12日,市委举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郑建军,市政协主席吕雪萍,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市级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委书记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5月26日,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会议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召开。研究部署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动员全市上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促进综合保税区高层次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力争早日达到封关运营条件,尽快把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全市高水平的开放平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郑建军,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泽浦出席会议。市各大班子领导,胜利油田、济军基地有关领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东营综合保税区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17日,市委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深刻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动员全市上下积极担当作为,奋力开拓进取,努力在经济转型升级上走在前列,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市级领导,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济军综合训练基地分管领导,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管工业的副县区长,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全市重点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8月4日,市委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丁卫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市第五次党代会部分基层一线代表列席会议。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申长友作重要讲话。
  9月19日,全市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对全市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痛下决心,狠下工夫,强化措施,坚决打好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攻坚战,全面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讲话。市级领导,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济军综合训练基地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委办秘书一科 王磊)

【重要文件提要】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意见》(东发〔2015〕1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中央关于“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要求,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发展,坚持创新驱动、项目带动、市场拉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努力开拓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繁荣新途径,为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东营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东发〔2015〕2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三大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治东营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宣传文化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油地军校团结共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东营科学跨越新局面。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3号):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突出抓好计划生育重点任务落实,稳妥扎实有序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化计划生育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东发〔2015〕4号):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重点,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公平公正、实现社会稳定的现代财政制度,为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财税制度保障。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东发〔2015〕5号):改造提升石油化工、轮胎橡胶、纺织、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汽车配件及装备制造业,支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到2017年实现“1234”发展目标,即:主营业务收入过500亿元企业10家以上,上市企业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形成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橡胶轮胎及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石油装备等特色鲜明、体系完整、竞争力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四大产业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产业基地。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事权调整的意见》(东发〔2015〕7号):坚持抓大放小、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先急后缓、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建立良好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城建项目建设、城建项目管理、管理养护为重点,调整事权职责,合理匹配建设管护机构、人员和财力,理顺市、区事权与财权关系,强化市级宏观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区级作用,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中国石油大学、济军综合训练基地关于建立油地军校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东发〔2015〕8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油地军校共同发展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共商、联防体制共建、维稳责任共担”为原则,以“首问负责、先处置后移交、属地属人相结合”为基础,深化各方合作,完善形势研判、信息预警、化解稳控、依法处置、值班备勤五个方面联动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信访维稳工作大格局,共同促进重大信访维稳事项解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印发〈东营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发〔2015〕9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惩防并举、教育为先,从严要求、失责必究的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对存在8种不担当、8种不作为情形的领导干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责任追究,有效解决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为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2015〕10号):从2015年9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分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自改、评级评价、限期整改、检查验收、巩固提升七个阶段,在全市集中开展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重点抓好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两评级一评价”、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控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推动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企业安全环保本职管理、增强安全环保平台支撑七项任务,基本形成安全生态、环境友好、高端引领的发展格局。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中心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东发〔2015〕11号):坚持把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作为中心城发展定位,按照“精心打造东城,全力提升西城,统筹规划垦利县城,促进均衡发展”的思路,以“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大湿地”为基本特色,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承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化中心城整体发展布局,强化城市规划设计引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推动中心城建设管理实现大的提升,城市特色充分彰显,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12号):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凝聚智慧和力量。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印发〈东营市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发〔2015〕13号):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东发〔2015〕14号):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高质量高标准制定好“十三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动力,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十二五”顺利收官,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东发〔2015〕15号):坚持“大产业、大物流、大服务”的总体思路,按照建设区域性保税物流基地、保税加工制造基地、国际商品展示基地的功能定位,加快服务平台、区域配套等基础建设,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完善管理体制、监管模式、金融服务、外汇管理等体制机制,加强土地、财政、人才政策支持,把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改革创新的试验田、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16号):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群团组织动员凝聚群众力量,在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中建功立业;推动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全面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增强群团工作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为群团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努力使全市群团事业发展取得更大成绩,走在全省前列。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17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各类职权,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制定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东发〔2015〕18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平衡发展格局,着力打造秀美宜居城市,着力拓展发展空间,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实施黄蓝国家战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加快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向基本实现现代化阔步迈进。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实施三年增绿计划建设绿色生态东营总体规划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东发〔2015〕19号):以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以“五环、两带、三网”为主体,自2016年起集中三年时间在全市打一场全民大规模植树造林攻坚战,重点推进环城森林、绿色通道等11种工程类型,新增造林绿化39.27万亩,新封育天然柽柳林3万亩,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万亩,逐步实现“城市森林环抱、乡村绿树掩映、路河浓荫庇护、农田林茂粮丰、厂矿鸟语花香、沿海林水相依”的具有黄河三角洲特色的绿色生态风貌,建设绿色生态东营。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20号):围绕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以规范经营决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重点抓好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等九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促进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21号):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根本,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责任主体,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改革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
  《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东营军分区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东发〔2015〕22号):统筹国家、军队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推进富国与强军相统一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育壮大军民融合产业,加强军地科技协同创新,推动重大国防基础设施军地对接,加快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优化军地融合型人才队伍,增强军地思想政治和文化融合,深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拓宽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形成具有时代特点、东营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5〕18号):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梳理、科学配置各级政府职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加快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制定政府责任清单,探索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市委办秘书二科 陈诚)

【重大活动】 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精细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推进。围绕三个专题开展五次集中学习研讨,探索建立经常性学习研讨制度,12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代表市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总结讲话。市级领导建立专题教育联系点,具体联系指导一个县区或部门、一个乡镇(街道)的专题教育,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查摆不严不实的问题,每个专题分别确定一批即知即改事项,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东营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完善约谈、函询等制度,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懒政、庸政问题,督促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专题教育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每个市级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专题教育的督促指导,做到对分管部门单位的整改清单把关、对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研讨材料把关、至少到每个分管单位参加一次集中研讨进行现场把关等“三把关”,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召开9次领导小组会议,制订一批专项改革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实施9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围绕打造审批项目少、工作效率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市,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施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已开发未利用地23.27万亩,新增耕地8.6万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成35个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土地66万亩,流转比例高出全省2.6个百分点。
  深入实施“三大专项行动”。2月25日,召开全市“三大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2015年实施城市公共安全、水气污染整治、乡村文明建设“三大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深入抓好安全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安全低碳绿色文明发展的新方式,推动东营科学发展新跨越。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年行动,部署开展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进行“两评级一评价”,倒逼转型升级,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92家。深入开展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实施59个公共安全保障项目,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深刻汲取山东滨源化学公司“8·31”爆炸事故教训,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环保工作专题述职制度。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以实施水气污染整治为重点,实施89个治理项目,9条省控河流由1月份的7条不达标、2月份的8条不达标到全部达标;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27天,增加天数居全省第四。乡村文明建设提升年行动,在2014年实现环卫保洁覆盖所有村庄的基础上,把村庄周边、路域、林地、河道沟渠全部纳入农村环卫保洁体系,实现全域覆盖。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创建工程,基本完成6500户农村旱厕改造试点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集中处理试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突出抓好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行动,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医药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壮大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橡胶轮胎及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石油装备四大产业集群,引导企业探索创新“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和商务模式,加快构筑新型工业体系。学习江苏经验,制定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9月19日召开全市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动员会议作出部署,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进行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能评级和综合评价“三评级一评价”,分类采取鼓励扶持、改造提升、淘汰关闭措施,倒逼转型升级,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92家。研究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搞督查、专家查隐患、部门抓落实、企业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对停工的危化品试生产企业派驻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审查,对停产一年以上小型化工企业予以关闭,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禁止审批新上危险程度高的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硝化工艺等10类项目。
  争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向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争取具体政策支持,实现重大突破。国务院正式批复《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东营市提出的19条意见建议被纳入,并且列入环渤海重要节点城市。国务院批复设立东营综合保税区,正在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2016年5月底前封关运营。地炼企业使用进口原油资质问题得到较好解决,5家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配额年1537.68万吨。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恢复征收,每年可新增地方税收10多亿元。国家质检总局批复东营港可开展进口澳大利亚肉牛的相关工作,得以引进澳大利亚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黄委明确表态对黄河南展区搬迁改造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水利部委托水规院到东营进行政策实施连带影响评估。推进高速铁路建设,环渤海城际铁路已纳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京沪滨海高速铁路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其中环渤海段的推进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批复东营农高区为国家级农高区,成为继杨凌示范区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级农业高新区。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环境、社区环境等专项整治,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取得圆满成功,2015年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东营市以优异成绩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作为先进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市委办值班室 隆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