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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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止2015年底,全市辖区内共有食品生产单位239家,食品流通单位13352家,餐饮服务单位8431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69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851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670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494家、药品使用单位1644家。

【食品生产监管】 加强对白酒、瓶(桶)装饮用水、糖果、豆制品、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选取6家高风险企业试点推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抓好小作坊监督管理,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有72家小作坊通过生产审查。

【食品流通监管】 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全市确定10家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作为试点单位,拨付资金10余万元统一印制食用农产品购销“一票通”、入场经营者公告栏和公示牌,采取领导包点、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10家市场全部设立驻场监管机构,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配备食品快检设备,推行“一票通”。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五项标准”(亮证经营、公开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环境清洁)不放松,对全市213家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进行整治规范。

【餐饮服务监管】 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明厨亮灶、清洁厨房三大行动,全市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为93.4%,319家单位完成厨房亮化,991家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小饭店持证率99.07%。加强学生小饭桌专项治理,对符合条件的104家小饭桌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前向社会公告。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保健食品GMP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生产企业执行原辅料备案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经营企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选取2家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产品“来有踪、去有影”。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完成1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6家生产企业、10家批发企业、313家零售企业按规定时限要求通过GMP、GSP认证检查,2家制剂生产企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品种赋码生产,611家药品经营企业提前两个月完成电子监管网入网。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原则》,指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改造生产经营条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 ①坚持严打重治。在食品领域,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点节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肉及肉制品、“五毛”小食品等重点产品开展集中治理,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药械领域,先后开展互联网售药、处方药销售、胶囊剂药品等专项整治,加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力度,专门聘请有丰富经验的老药工开展现场指导,问题产品发现率大为提高。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加大对各县区的明察暗访,推动整治活动开展。年内共查处各类案件463起,罚没款413.02万元。②加强稽查办案。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广告监测、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工作,深入挖掘案源,加强部门协作,与教育、旅游、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执法等制度,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10余起。③强化检打联动。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强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结合提高食品抽检频次这一民生实事,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3537批次,重点品种抽检覆盖率为100%,对不合格产品均按程序予以核查处置,对海米、酱腌菜等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体系建设】 ①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联合市发改、财政、人社、质监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经编办批复加挂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牌子,市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被列入2015年全市重点项目,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实验室维修改造和检验仪器的购置配备,该项目主体工程于年底前完成。4个县级综合性检测中心中有3个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并启动检验工作。市及各县区局均设立快检室,乡镇监管所全部配备快检仪器。市、县联动在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活动,现场公示快检结果,取得良好效果。②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20余万元开发建设具有APP移动执法功能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起包括全市监管单位基本信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内容的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监管数据的信息共享。垦利县局利用“互联网+”技术自主研发的“天眼”系统投入使用,初步实现“监督执法者、规范经营者、引领消费者”的目标,该做法在新华社内参上刊发。③加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风险会商和问题清单制度,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议,梳理“四品一械”问题清单40类,并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舆情信息20条,通过政务网站和预警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警示信息40条。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针对媒体曝光的“五毛零食”、低劣红酒、德州金锣问题猪肉等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摸排,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建立大型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登记备案制度,圆满完成30余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2015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图为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安全用药常识(盖锐摄)

【依法行政】 ①开展政策调研。围绕监管难点,确定15个课题开展调研活动,推动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东营市鲜奶吧管理办法》,为加强鲜奶吧的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依据。②加强法制宣传。完善市食药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制度,深入开展“季度学法日”活动,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针对执法人员、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分类举办培训班20余期,在电视台、报纸、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微信平台和市普法办短信平台向全市公众发送宣传信息,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③推行清单制度。加快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47项、部门责任事项6大项26小项、行政审批事项9项,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④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市系统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统一印制《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登记簿》,执法人员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稽查办案等工作中详细记录执法过程,确保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制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会、案卷评查活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

【服务发展】 ①推进简政放权。顺利承接省局第二批17大类27个产品品种的许可下放工作,同时将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局,将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发至广饶县局,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所有审批事项都编制服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及时调整食品生产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条件,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1155件,接受群众咨询1.2万人次,实际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②开展示范创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共遴选推荐5家食品生产企业、11家大中型商超、14家食品供货商、3家批发市场、68家食品店、3家餐饮街区、16家学校食堂、21家餐饮店、4家地方风味名吃、1家知名大型餐饮企业和2家大众餐饮连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广饶县作为全省首批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试点,坚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广泛参与,在食品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工作新模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③服务企业发展。推动山东嘉宏药业搬迁落户到东营市;指导九恒集团药用辅料生产项目完成场所规划、设备安装和许可申请等工作;助推天东制药顺利通过美国FDA官方审计;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企业增至35家,连锁门店共265家。开发建设执业药师远程服务平台,有60家药店安装并运行该系统,既解决企业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又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保障。

【社会共治】 ①发挥食安办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在专项整治、抽检监测、信息通报、事故处置等方面加强与各监管部门、县区食安办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工作方案》,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②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40余期,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完成对餐饮单位、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行政约谈、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已向社会公布抽检及处罚信息27期,组织企业约谈会21次。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东营日报》、东营网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开通“东营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④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加强“12331”投诉举报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投诉举报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629起,回复率10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