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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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以服务保障、改革创新、规范提升为着力点,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等称号。①全市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520公顷,保障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现“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②市及各县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全面完成,垦利县在全市率先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走在全省县区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地银行试点,拓展土地整治项目融资渠道。滨海盐碱区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建设得到国土资源部高度评价,在全国土地整治年会上作典型发言。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等有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组的肯定。启动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和综合监管新模式,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全部纳入业务审批和综合监管系统。开展土地管理领域、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和矿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大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2015年1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宋守军为市民宋庆花颁发全市首个《不动产权证书》(市国土资源局供稿)

【机构改革】 2015年11月30日,市编委以东编发〔2015〕30号文件批复:①市国土资源局增设不动产登记管理科,为局机关内设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加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东营分局加挂东营分局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河口分局加挂河口分局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按照权限负责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工作。②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和职责,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县级。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加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牌子,正科级;河口分局(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加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牌子,正科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加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牌子,正科级,所需编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具体承担管理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经办工作。年底前顺利完成35名工作人员交接工作,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土地资源构成】 东营市土地总面积82.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42.46万公顷,建设用地13.65万公顷,未利用地26.32万公顷。①农用地中,耕地22.31万公顷(人均耕地0.12公顷),园地0.43万公顷,林地2.28万公顷,牧草地0.56万公顷,其他农用地16.88万公顷。耕地中有水田0.58万公顷,水浇地16.67万公顷,旱地5.06万公顷。园地中有果园0.31万公顷,其他园地0.12万公顷。林地中有林地1.14万公顷,灌木林地0.88万公顷,其他林地0.26万公顷。牧草地中有天然牧草地0.06万公顷,人工牧草地0.50万公顷。其他农用地中有农村道路1.23万公顷,坑塘水面8.98万公顷,设施农用地0.40万公顷,沟渠6.27万公顷。②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06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0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有城市用地1.73万公顷,建制镇0.99万公顷,农村居民点4.40万公顷,采矿用地1.83万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中有铁路用地0.05万公顷,公路用地1.02万公顷,机场用地0.03万公顷,港口码头用地0.1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中有水库水面2.12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27万公顷。③未利用土地中,其他草地0.86万公顷,河流水面1.57万公顷,沿海滩涂9.37万公顷,内陆滩涂2.26万公顷,盐碱地12.26万公顷。

东营市2014年度三大类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土地管理】 ①规范地籍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1754个村庄,发证率100%,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完成3642宗、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250180宗,发证率均逾9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已建成。全年调处权属纠纷28件,矛盾化解率91%。②加强用地服务。全面开展县区土地规划调整修改,全年获得省市政府批复规划调整修改5485亩,为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规划保障。加强指标调控,确保百镇建设示范镇、保障性住房和养老床位等用地需要。全年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333.76公顷,其中2012~2014年油田生产性用地519.67公顷。报批增减挂钩项目12个,可复垦增加耕地57.48公顷、产生节余指标56.57公顷;验收减挂钩项目2个,复垦耕地指标13.47公顷。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治部分,东营区牛庄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社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垦利县永安镇等三镇项目惠丰、惠鲁2个社区建设完成,入住率98%。③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关于印发东营市市本级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的通知》。2015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32.7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84.7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11.24公顷;住宅用地273.53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1.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62.4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8.9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4.36公顷。④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执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各项建设用地全部做到及时供应。2015年度全市供应建设用地466宗,1328.11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2宗,62.02公顷;住宅用地54宗,161.9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76宗,756.78公顷;其他用地184宗,347.41公顷。⑤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2015年省下达东营市保障性住房任务为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6284套,其中,货币补贴1717套,实物安置4567套,测算实物建设需用地20.30公顷。通过建立保障房用地项目分解台账,逐地块制定推进措施,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土地供应效率。至年底,已落实用地33.15公顷(其中新供用地16.49公顷),面积保障率163.3%。⑥加大储备和供应力度。编制《东营市中心城土地储备供应规划》(2016~2018)。年初编制《东营市中心城区2015年土地供应、储备和开发整理计划》,组织召开中心城三大片区出让地块推介会,加大土地供应推介力度,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全年中心城区储备土地46宗、137.8公顷;供应土地60宗、102.27公顷,其中划拨土地44宗、47.53公顷,出让土地16宗、54.73公顷,土地出让金总额4.51亿元,实际到位4.51亿元。⑦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审批模式,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网上审批,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提高项目报批效率,规范报批流程。实施“五日工作法”,保障土地储备、供应、开发及资金拨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运转,提高审核效率。概算总投资12.2亿元的职业学院南片区和生态新城片区一级开发整理项目于年底完工;东一路、南一路道路施工竣工通车。服务企业搬迁,根据拆迁进度,及时向搬迁企业拨付补偿费用,先后拨付华泰公司2.45亿元、天信纺织公司2.05亿元,确保搬迁企业资金需求。

东营市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汇总表

【耕地后备资源】 经全面调查评价,全市耕地后备资源面积32279.87公顷,其中盐碱地29643.2公顷,其他草地788.34公顷,内陆滩涂1848.33公顷;全市不稳定耕地1261.52公顷。

【耕地保护】 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面落实。顺利完成2014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自查,自查情况按时报省通过。耕地总量连续16年实现动态平衡。①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市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顺利报省审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要求,两部下达东营市城市周边范围初步任务图斑3900个,面积7087.81公顷,其中分布在允许建设区1378.7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792.79公顷,限制建设区4916.24公顷。经核实,适宜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面积为2167公顷,占部下发图斑面积的30.57%。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2个,可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891.08公顷,十二五期间可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84498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②土地综合整治成效明显。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全部完成,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5万亩,广饶、垦利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全省66个项目中率先通过省级验收。③耕地占补平衡取得新成绩。省内易地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万亩,交易金额6亿元,预计纯收益3亿元;市内调剂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600亩。未利用地验收、开发、指标交易总量均居全省首位。

【矿产资源管理】 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国家审计署对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专项审计。推进中国温泉之城建设,编制完成《山东省东营市矿业权设置局部调整方案(2015-2018年)》,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完成备案。组织编制《东营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2016-2025年)》,并通过专家审查。加快推进地热矿业权办理,拟出让16个区块地热采矿权完成前期工作,准备报省厅组织公开出让;“山东省东营市城区附近地热资源普查”等4个地热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办理,编制完成可行性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推进“东营市海洋地质调查”等6个地勘项目。加快岩盐探矿权公开出让进程,完成探矿权价款评估等前期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完成《东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5年)》和《东营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4-2020年)》,并通过专家审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执法监察】 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矿产卫片方面,全市下发疑似违法图斑21个,经核查全部为海水制盐或养殖项目,不存在违法勘探和违法采矿行为。土地卫片方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清查出违法用地96.23公顷,其中耕地16.99公顷,全部依法查处,共收缴罚款1322.15万元,没收地上建筑物7.475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3.96万平方米,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15人。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为5.14%和2.27%,各县区均在10%以下,连续7年实现市县两级在部省层面的“零约谈零问责”。建设完成东营市执法监察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投资194万余元,建成视频监控点51个,遍布市辖所有县区、开发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和违法用地高发、多发地区。

【测绘及地理信息服务】 ①面向“智慧城市”,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和应用水平。2015年更新全市近30年来的TM卫星影像和中心城区200平方公里地形数据、4万余条地名地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数据现势性得到显著提升。在保持原有10余个共享应用单位和行业基础上,相继与公安、地税、规划、安监、史志等部门开展共享共建,并对公安等特殊部门探索通过前置服务方式提供地理信息服务,“数字东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暨“天地图·东营”应用范围日趋广泛,为今后启动面向“智慧城市”的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打下坚实的应用基础。②全面推进县级数字城市建设工作。“数字垦利”“数字河口”和“数字利津”全面建设完成,数字广饶项目于12月22日完成招标;东营区、开发区基于市级公共平台实现对本辖区单位所需地理信息的共享应用,全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整体能力得到全面提升。③推进“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国土资源业务审批和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完成建设,规划计划管理、土地供应管理、土地综合整治、测量标志管护等业务系统,初步实现国土资源业务的全流程网上运行和监管,为实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积累基础性业务数据。完成办公系统升级开发,促进政务信息交互共享。新版办公系统横向与各级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纵向实现三级国土部门信息共享。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支撑运行环境“国土资源云”建设论证工作,为垦利县颁发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保障。④首次完成全市百科全书式地图产品《东营市地图集》编制与发放工作。东营市作为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工作试点单位,全面组织开展测量标志的普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市162座测量标志点得到有效保护。组织开展市级及各县区“十二五”基础测绘终期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组织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全市乙级以下39家测绘资质单位首次年度报告工作,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与查询。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2月23日,省国土测绘院与市局就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达成友好合作协议,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有效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水平,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地理信息在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

【土地管理改革试点】 开展土地管理改革试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现质的突破。①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2015年,通过落实“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政策,省厅单独下达东营市未利用地面积1.2万亩,有效弥补县区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②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河口区新户土地开发项目(二期)通过验收,新增耕地2.78万亩,提升耕地3.5万亩;实施完成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等3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6.05万亩,新增耕地3万亩;新开工济军基地等4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计划投资4.15亿元,预计新增耕地1.5万亩。③创建土地整治融资平台。与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共同出资成立黄河三角洲土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作为土地银行试点载体先行先试逐步开展农村土地存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缓解市级土地整治融资压力。④建设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国土资源部整治中心起草《东营滨海盐碱区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建设框架》,建设完成1600亩集暗管改碱、物联网、数据采集于一体的田间试验基地;盐碱地暗管排灌改良与生物技术应用试验与展示平台;万亩节地、节水、暗管改碱排灌模式转换试验基地等3个试验基地。

【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 结合2014年年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对2009~2013年农转征项目中的批而未供土地进行重点清理。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馈东营市2009~2013年农转征项目批准面积10424.11公顷,已供应8115.01公顷,未供应2309.10公顷,平均供地率为77.85%。经清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由2309.10公顷减少至2075.38公顷,平均供地率由77.85%提高到80.09%。

【闲置土地专项清理】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15〕33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高度重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市61宗、5030.63亩闲置土地,已处置到位58宗、4883.92亩。其中经督促已动工20宗、1952.92亩;已收回34宗、2712.84亩;已置换4宗、218.16亩;法院查封土地3宗、146.71亩。

【维护群众利益】 以县区为单位启动征地区片价标准更新调整工作,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省政府以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予以批复。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充分体现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全市最低为5万元/亩,最高为7.1万元/亩,实施后,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也相应由1万元/亩提高至1.5万元/亩,新的补偿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控税节地工作】 在全市探索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工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市国土资源部门向地税部门实时传输土地登记信息数据16719宗、土地出让信息321条、低空航拍图1幅;地税部门向国土资源部门传输完税信息3266条;全市地税部门通过以地控税查增土地47万平方米,年增加土地使用税544万元,追缴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收1032万元;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地税部门传输的信息,处理闲置土地3宗,收回土地14.25万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 纪玉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