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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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在市委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年度任务顺利完成,符合进度要求。
  改革任务落实。市委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重点改革事项》,共确定258项改革事项,其中重点改革事项36项,至年底,完成187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40项,完成前期研究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方案的31项,出台各类改革文件171个,其中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两办和市委深改组名义印发的改革文件72个;重点改革事项完成26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6项,完成前期研究论证、等待上级出台方案的4项,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改革文件32个。
  改革试点推进。2015年,东营市共承担国家级和省级试点22项,其中国家级试点8项,省级试点14项。2项国家级试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和2项省级试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省级渔业合作社创新试点)全部完成,其他15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另有2项国家级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获批,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结合东营实际,围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东营市自行安排7项改革探索试点,全部完成。
  改革亮点。19项具有东营特色的改革经验得到推广。东营农高区被国务院批复为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序列,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得到科技部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按照土地银行的模式,创建黄河三角洲土地金融控股公司,探索实施农地储备、开发、整理和经营;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将东营市对化工企业实行评级评价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在全省财税系统税收保障工作会议上,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对东营市税式支出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创建国家铜资源清洁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主要领导等作出批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建设项目获得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东营市首创“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模板”,被省编办誉为“东营模板”,并将电子版直接发给各市参照应用,加快了全省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比中央要求市县两级2016年12月底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提前近2年;市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会议作经验介绍,在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作典型发言;全省检察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东营召开,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制定的审查起诉程序中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指导意见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在全省律师行业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改革社区矫正制度,在全省做到增设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工作经费、社区服刑人员犯罪个案追究制“三个率先”;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省级新闻媒体对东营市推行租房落户等新政予以深度报道,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居全省第五位;东营市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国家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东营市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增强军民融合、推动双拥工作的典型发言,总政治部主任在《山东省推广东营市拥军优属“五项安置”经验》上作出批示;东营市通过改革车驾管服务模式,率先在全国实现从购车到领牌的“一站式”办理;深化危化品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东营市在全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统一整治中排名第一,公安部交管局主要领导专门致信点赞,并在全国公安交警部门推荐这一做法;东营市教育现代化和均衡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被教育部表彰为首批“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率先在全省实施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总额控制下的以病种分值结算为主的复合式支付方式;争创并成功入选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1条工作经验,得到省委领导认可,并在全省推广。
  民生重点改革。通过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1500多名社会有关群体的电话调查,对东营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平均分别为90.9%、96.03%,主要体现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5个方面。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大班额”、普通高中教育“择校热”等问题,全市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7.6%,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均为100%,高中学校指标招生比例90%。通过率先在全省实施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节约医疗成本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切身利益。通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10家政府办公立医院2015年直接为群众让利药品加成1.92亿元。通过调整精简大病保险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实现市内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同步即时联网结算,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通过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共为2.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3亿元。通过实施立案登记制、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律师代理诉讼制度,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切实解决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通过率先在全省建立市级法律援助网站和启动第二轮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免费为农村60岁以上老人和城镇60岁以上贫困老人实施法律援助,并将3万余名低保、五保、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纳入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资料库。通过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开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联审联批、并联审批,企业法人、自然人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工作方式完善。6项工作机制保障改革高效有序。①完善改革决策机制。制定出台《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每两个月制定一个《近期专项改革方案制定计划》。全年共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9次,审议并出台改革方案41个。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成员会议26次,研究制定改革推进计划,安排部署相关改革工作。②完善协调联络机制。在全省率先将专项小组联络员改设为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市委改革办与专项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日常联络机制。筛选确定53名专家学者,建立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评价咨询库,畅通与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络,东营市成为继青岛、莱芜之后为市委改革决策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市。③完善调度报告机制。首创“三加一”工作法,即每月以台账的形式调度一次改革进展情况,专项小组研究一次改革工作,以运行表的形式提报一次下月改革工作计划,同时对已完成的改革事项实行销号制度。建立重大改革情况报告制、重要改革方案备案制和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和牵头单位已报告重大改革情况4次、备案重要改革文件126个,编发《改革动态》20期,向省委改革办推荐典型案例9个、经验做法6篇,其中1篇被推荐到中央改革办。④完善督察考核机制。出台《东营市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创建全程留痕式清单督察模式,采取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年共开展不同形式的督察10余次,反馈问题整改清单4次。⑤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市委改革办通过《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集中组织开展宣传2次,共涉及八个改革领域18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同时,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发挥各自优势搞好改革宣传工作,共在市级媒体发表信息76篇、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69篇。⑥完善考核培训机制。制定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成功举办首次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

【经济体制改革】 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68项任务,完成48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16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4项,制定改革文件39个。①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2项,下放审批权限3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4项,建立起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框架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开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和联审联批、并联审批工作;制定《东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省车改办。②规范现代市场体系。制定产业发展、项目布局两个“指导目录”,出台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意见;出台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规模企业股份制改制等5个文件,在21家企业开展改制试点;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放开部分药品价格、食盐价格、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收费,全面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意见和办法;出台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指导县区建立并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率先在全省完成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出台促进农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顺利推进;编制实施《东营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③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四本”预算互为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竞争性领域专项压减50%,健全转移人口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出台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公共预算比例达到60%;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继续跟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用好过渡性扶持政策;推进税式支出管理工作,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④深化涉外体制改革。制定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案,印发转型升级创新意见,启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中韩产业园建设,推进上海自贸试验成果在东营海关特殊监管区落地,加快全市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27个国家的43个国际城市建立友好城市或友好交往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 2015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2项,完成13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7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2项,制定改革文件10个;司法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49项,完成41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6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2项,制定改革文件31个。①民主法制建设整体推进。出台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的规定,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工作;下发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的通知,制定关于邀请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试运行;开展立法工作协商,提出2016年立法计划,起草《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主动审查、审查程序启动和审查工作办理等三个内部工作规范,出台市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实施意见和市委2015年度同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计划;出台推进“四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快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并开展试点;在全市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治推进年”和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活动,印发《东营市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年)》。②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施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衔接机制,建成庭审视频直播系统,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完善立案登记、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初步建立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运行机制。③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制定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等实施意见;遴选40人组建市涉法涉诉案件评查人才库,评查11起重点案件;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制定《关于严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意见》;出台在审查起诉程序中保障律师辩护权、完善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等意见和规定。④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东营市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率先在全省启动第二轮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全市1891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率先在全省建立市级法律援助网站,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出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出台《东营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制定重要举措179项。⑤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制定《关于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编制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推进实施;起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意见,在全市推行“6+X”多元联调模式;出台建立油地军校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意见,如期建成市、县、乡三级网上受理信访系统,实现全市630多个客户端与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对接;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完成第二批社会组织评估和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⑥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完善。建立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制度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发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和企业版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编制全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发改、住建、安监、环保等部门修订完善各自领域的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整合农业领域执法队伍,调整理顺环保、文化执法管理体制,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力量下沉基层;建成并启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综合平台;成立东营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文化体制改革】 2015年,文化体制改革35项,完成28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1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6项,制定改革文件25个。①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制定东营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联动应急、实施网络媒体首发及区域内网络资源整合等规定和办法,探索实行重要新闻信息网络媒体首发制;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完善新闻媒体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东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均组建运行公司,实行宣传与经营分离。②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印发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东营日报社和市广播电视台对采编和产业经营活动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在市文化馆、市图书馆、东营区文体活动中心、广饶县文化馆、垦利县图书馆、利津县博物馆等6家单位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市文广新局、东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活动中心均出台并实行新的绩效考核办法。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印发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等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标准,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全市建成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0家,打造“乡村剧场”81个。④健全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荐东营软件园等3个项目申报“金种子”计划第二批试点孵化器,对动漫、音像、传媒、工艺设计、软件服务等文化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制定“文艺精品工程”重点作品创作生产项目扶持办法,选择确定一批优秀文化产品创作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成立东营市文化贸易工作协调小组,完善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⑤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编制东营市2016~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东营市成功入选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

【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2015年,社会事业体制改革27项,完成21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2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4项,制定改革文件13个。①深化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东营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意见,完成年度教育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印发加强试点强镇建设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起继续实施为期三年的试点强镇建设,指导县区对已下放权限进行动态调整。开发东营市社会救助联动平台,建立“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及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信息共享;实行放宽购房提取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异地贷款扩大贷款受益范围、放宽普通自住住房面积认定标准等在全省具有前瞻性、首创性的政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印发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市、县区政府制定并落实投入政策,建立完善补偿机制;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探索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出台促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民营医院数量达到全市医院总数的45%;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落实医养结合政策。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起草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制定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④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调整精简大病保险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实现市内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同步即时联网结算;印发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5项,完成17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6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2项,制定改革文件7个。①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制定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气象、环保数据共享和联合预报预警机制,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完成东营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并开展试点工作;出台东营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作方案,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开展全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摸底,配合省进行碳排放重点单位排放量核查;分行业公布一批市级能效领跑者名单,启动搭建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及信息共享平台;完成黄标车淘汰和油品升级,启动全市污染场地土壤现状调查;启动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划定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山东省东营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生态红线区块勘界方案和生态红线图集;制定《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全市环境信息对公众公开。②促进资源全面高效利用。编制《东营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规划(2016~2025年)》,完成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拟公开出让岩盐和地热矿业权价款评估、探矿权登记审批等工作;落实山东省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制度,推进水气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类产品可持续利用;组建市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证书制度。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编制东营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创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胜利经济开发区、垦利经济开发区通过评审;发布东营市2012~201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印发关于下达第三批全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严格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审查备案能评项目157个。

【党建和纪检体制改革】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15项,完成9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2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4项,制定改革文件12个;纪律检查体制改革17项,完成10项,完成前期工作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7项,制定改革文件13个。①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制定市委常委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安排和县区党委和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县区委组织部长抓基层党建半年述职制度,建立完善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考核问责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在县区定量定性指标考核中,基层党建考核权重由原来的20分增至40分;出台建立党组(党委)经常化集中学习研讨制度的意见;出台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干部调配工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等意见、办法和工作规程,规范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行为;出台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为符合条件的2150多名干部全部兑现相关待遇;出台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分类别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制定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党组织服务功能;制定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起草设立村、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经费以及加强监督管理意见;出台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意见、人才工作计划项目编制及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才作用。②加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印发市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方案的通知,同4个县区、3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3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印发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暂行办法,13名市直部门单位及5个县区党政正职分别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下发报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市管企业及市属高校党组织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意见;严格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起,处理人员1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开展集中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355起,结案29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64.78万元;制定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曝光制度,市纪委集中通报10次,曝光问题84起、107人;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印发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实行纪律审查情况通报制度;修订加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异地交叉办案暂行办法,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对市级和5个县区统管派驻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21个部门单位开展2轮专项巡查;制定加快统管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巡查工作考核办法,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初稿;将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7个减少为13个,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两轮调整,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严格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督促5个县区完成乡镇纪委书记单设工作;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书记副书记、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东营市共承担国家级和省级试点22项,其中国家级试点8项,省级试点14项。
  国家级改革试点。①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调度项目区内落地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编制《东营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评估报告》,开展试点区内项目投入产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评估,为开展试点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奠定基础。试点区域内共安排用地12180亩,在有力保障试点项目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有效补充县区用地计划不足。②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制定《东营市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发市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过渡库。与公安部门制定《东营市社保公安信息共享方案》,实现社保参保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共享。拷取教育部门16周岁以上学生信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与参保信息进行维护整理。与公安部门制定《东营市社保公安信息比对方案》,将东营市235万名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与210万人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全市户籍已参保199万人,未参保11万人,外省市在东营参保36万人。③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自2015年1月起,对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企业,引导企业利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系统办理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自我公开声明完成后视为企业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省招标平台集中挂网采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全市挂网采购的基本药物品规增至3045种,二、三级医院平均使用率分别为45.02%和33.34%,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有效降低药品费用。在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均制定并落实投入政策,并建立完善补偿机制。市和县区均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院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逐步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实施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按规定比例对市县公立医院进行统一核编,在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在内部临床医技科室全部实行竞聘上岗;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技术难度取酬的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机制,实行合同制职工和正式职工绩效工资同工同酬。建立以医疗联合体为主,包括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协作合作模式,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就医渠道。⑤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国家示范区全面工作。印发《东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委托山东大学对东营市建设“乡村剧场”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形成相对完善的标准体系和制度设计。科研团队组建、文献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并将申报书提交给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制定的《东营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经市委深改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⑥全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2015年9月,东营区被民政部确定为首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经建成投用。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2015年12月,东营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2016年1月12日,制定出台《东营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示范区工作方案》。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2015年12月,河口区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成立河口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河口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试点工作主要内容,确定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工作方案报省人民银行进行审定,待方案批复后,将陆续出台多项配套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省级改革试点。(1)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与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单位共5家,其中东营市老年乐园作为首批老年护理定点医疗机构,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护理服务细则和规范,为其他试点单位提供借鉴。全市已接收符合护理保险条件的参保患者125人次、支付费用132.3万元。其中,市人民医院老年乐园接收老年护理人员61人次、支付费用78万元;市合德医院接收家庭病床患者63人次、支付费用54万元;市中医医院接收医疗专护患者1人次,支付费用3060元。其余2家民营医院尚未接收患者。(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2015年12月21~23日,利津县接受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3)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试点。制定出台《东营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遴选产生第三批50位名师、10位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新建第二批名师工作室56个。研究制定《东营市名师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发放安家补贴、人才津贴等,引进一批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扩大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同时通过建立服务期、人才津贴制度,鼓励教师专业发展,防止高层次人才流失。(4)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试点。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评选出市级“优课”1884节,建设市、县(区)网上晒课平台。利津县投资900余万元配备教学用计算机377台、多媒体触控一体机147套、校园自动录播设备14套,其他县区持续完善学校信息化终端设备建设,教育信息化设施管理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5)城市幼儿园建设试点。2015年全市投资1.68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4所,为80所幼儿园配备设施,新增2155个学位,其中各级财政投资5954万元,建设农村幼儿园12所,完成设施配备51所,增加学位505个,农村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每生每年6400元标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中心城区需市级财政承担的资金已列入2016年财政预算。《东营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出台以来,各县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出台本县区二期行动计划,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幅扩充,初步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动态核定及补充机制,农村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同时有了明显提高。(6)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按照《东营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印发东营市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文化馆服务、公共图书馆服务和乡村剧场建设等5项标准,对公共文化机构和场所的建设、管理、服务、监督评价标准作出量化规定,初步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7)税式支出管理改革试点。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税式支出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务督查内容。完成优惠政策梳理、服务器安装调试、数据采集、系统测试和人员培训工作,税式支出管理系统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8)省级渔业合作社创新试点。东营区作为试点单位,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通过外出学习考察、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推进渔民合作社创建工作。引导鼓励渔业贸易实体、渔船船东、渔业供销实体、服务实体等自愿组合成立东营区同富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由该三家合作社为主发起组建东营区广利渔港渔业协会。(9)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河口区作为试点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先后出台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施维修养护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设施管护组织绩效考核办法。2015年,对农水会战、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移民扶持等20个项目进行项目管理方式改进试点,通过试点避免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大包大揽”,解决工程完成后管护主体“缺位”问题。设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2015年确定7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区财政列支500万元用于奖补。建立“两证一书一台账”工程管护模式,两个试点镇已落实管护模式灌溉面积20万亩,落实管护组织37个,发放产权证178本、使用权证204本。(10)新型城镇化试点。广饶县和大王镇作为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单位,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市)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划架构,邀请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城镇化研究所指导城镇化试点方案制定,并委托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广饶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基本完成规划初稿。与上级部门对接,为广饶县和大王镇共计争取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1700万元。(11)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广饶县作为试点单位,从全县420家筛选出3家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反复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丰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试点,并对其治理结构、运营规则、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引导规范,确保达到省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5年5月,丰泰合作社获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社员出资情况、信用状况、资金需求和使用成本的公开评议,确定每位社员授信额度。资金方面,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决策机制,成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社员代表组成的资金使用评议小组,确保互助资金监管到位、使用科学、发挥实效,同时压实地方金融监管及农业、银行等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确保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持续规范运营。合作社信用互助成员81人,信用互助资金500万元。(1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验。垦利县作为试点单位,于2015年9月根据农村学校师资状况,县属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承担一定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镇、街道学校选派年轻教师到县属学校任教,为期一学年。安排县实验中学结对永安中学,县实验二中结对胜坨中学,县实验一小结对垦利街道中心小学,县实验二小结对永安胜利希望小学,县一中结对董集实验学校,县职教中心结对郝家中学,共有25名县属学校教师到镇、街道学校交流,10名镇、街道学校教师到县属学校交流。(13)信息消费试点。垦利县作为试点单位,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县域内光缆总长度4893.5公里,长途光缆总长度340.2公里,4G基站230个。逐步增大信息消费规模,2015年全县电信业务总量4.46亿元,固定电话用户2.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6.35万户,宽带用户3.4万户。重点实施数据中心云平台、智慧城管、信用垦利、水质监测、智慧校园、智慧园区等项目,数据中心云平台已布设信用垦利、智慧园区、智慧校园等6套系统。(14)全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县级试点。垦利县作为试点单位,完成基层报表收集,正在后期整理。(市委改革办 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