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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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紧紧抓住执纪问责这个“撒手锏”,从以前的直接参与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问责上来。查处教育乱收费、违规征地拆迁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19个,问责3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8人;查处环境、土地、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12件,责任追究37人。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整合65条民生热线,统一使用“12345”电话呼号,解决“热线不热”问题。

【专项治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办公用房超面积、公职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等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933辆,通报落实不力的单位1个,党纪政纪处分6人,对2名“一把手”作出撤职处理。督促腾退办公用房4.6万平方米,通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5个,党纪政纪处分2人,免职处理2人。责令136名公职人员辞去在中介组织的兼职,其中县级以上干部63人。

【查办案件】 受理信访举报1164件(次),立案268件,分别比上年增56.7%和25.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其中查处县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81人。市纪委自办案件48件,比上年增152.6%,其中查办的蒋庆刚、陈军、李少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属于典型的“窝案”“串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群众关注度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及时对李少华、黄梅芳案件深入剖析,作为反面教材,公开通报,警示他人,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注重办案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从线索受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到处分决定执行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增强办案工作力量,从全市范围内遴选270名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干部,组建“办案人才库”和“陪护人员库”。加强办案场所建设,市廉政教育中心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措施、保护和监督检查“四到位”。

【纠正四风】 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加大查纠“四风”力度。制定《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抽调专门力量,组成7个明察小组和2个暗访小组,突出重要时间节点,不间断地展开行动,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狠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开通网上举报专栏,设立“四风”问题曝光台,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坚持铁面执纪、快查严处,对顶风违纪的,既查处本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起、104人,党纪政纪处分64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6批、88人,其中涉及县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35人。

【廉政教育】 组织廉政讲师团,扎实开展“清风东营·廉政巡讲”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廉政报告会76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9万余人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集中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廉政新规,开展知识测试、电视竞赛,组织919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对19名成绩不合格干部予以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编印教育读本,选取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汲取教训、保持警醒。

【廉政监督】 注重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相关制度,监督预防体系初步形成。组织3批、18名县区和部门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接受委员的评议和质询。市纪委常委与50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9名有信访反映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被约谈。开展反腐倡廉“找问题”大调研,深入查找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分类反馈、督促整改,并作为市纪委常委开展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对31个单位进行派驻巡查,重点监督落实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发现问题169个。推进科技防腐,完善18个电子监察子系统,涵盖行政权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等3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对重要权力运行的全程实时监控。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积极为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市纪委委员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报舆情信息128份,一些意见建议进入领导决策、转化为工作部署,发挥了监督作用。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制定《2014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基本完成年内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实现“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开展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缩减为13个。2014年11月2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发《关于调整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内设机构的批复》,同意撤销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室;撤销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干部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宣传部;设立第四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9.2%。

【自身建设】 以开展“基础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23场次,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系列规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的观念,促使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健全工作制度,制发《市纪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市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的规定》《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规范化管理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59项、工作规程13项,明确议事决策、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纪律、考核奖惩等规定,探索建立起从信访受理、线索初核、案件查办到移送审理的规范化流程,规范从市纪委常委会决策到一般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的全过程。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办法》,加强对《东营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切实防止和解决“灯下黑”。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组织处理,调离纪检监察机关;辞退纪检监察干部1名。(市纪委 郑向勇 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