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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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名,任命人民陪审员35名,免职12名,接受辞职2名。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12日补选刘士合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王跃彬、张敏(女)、韩智勇、董希涧为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于2月13日,决定接受赵豪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市长申长友的提请,决定任命:张润国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春红为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庆升为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涛为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的提请,决定任命:崔汉刚为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开封为垦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丰霞、胡少文、崔振亮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决定免去:李金宝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守勤的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刘忠太的垦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崔汉刚、田开封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4月29日,根据市长申长友的提请,决定免去:孙庆荣的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锦标的提请,决定任命:董国华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马波、王立军、王朋涛、王海峰、卢守礼、冯嘉、石坚钢、刘云新、刘承杰、刘法宝、刘婧、刘清淑、纪立新、李强、肖燕、张云起、张钊玮、杨参、杨传华、陈建功、侯玉山、侯华颂、郑向群、郭鹏、高兴叶、黄志宏、崔娜、商昌峰、葛立勤、魏增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的提请,决定任命:李守勤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于6月27日,根据市长申长友的提请,决定任命:宋国忠为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于10月30日,决定接受朱成林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郑云国的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张建平的东营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锦标的提请,决定任命:马清彪、左芳、杨健、孟凡贞、鲁万忠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的提请,决定免去:杨克明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12月26日,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的提请,决定免去:张新德、崔曰凤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