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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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10月19日,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2014〕30号文件),将市物价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副县级规格。

   2014年,物价管理部门以“提振精神、勇于担当、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1.4%,低于预期调控目标2.1个百分点,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6、0.5个百分点。筹集价格调节基金1.44亿元。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1.02亿元。减轻服务业峰谷分时电费负担约1000万元。

【价格调控】 ①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工作。2014年1~11月份筹集价格调节基金1.44亿元,其中,车用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2306万元,增量原油价格调节基金12051万元。落实国家有关政策,12月1日停止筹集车用天然气价格基金,妥善做好增量原油价格调节基金的变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②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全市设置价格监测点191个,监测品种达到360种,其中市价格监测直报点25个。建立价格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分析原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③健全“晒价格”机制。通过东营电视台、市级报刊和居民小区LED屏等载体,每周发布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从5月份起,将“晒价格”工作延伸到各县区,实现全市县级以上全覆盖。从7月份起,启动全市手机“晒价格”e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使广大市民方便快捷地掌握价格信息。

【价格改革】 ①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根据省物价、财政、教育等三部门及市政府工作部署,将公办幼儿园管理费、保育费、杂费、代办费合并为保育教育费,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②天然气价格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有关要求,合理调整中心城区工业用存量气、商业用气、全市车用天然气价格。③运输价格管理。结合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调整出租车燃料附加费;根据市公交公司102路公交线路变更情况,合理核定线路变更后的票价标准;根据成品油等燃料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对全市长途客运票价调整情况进行备案。④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有升有降”的原则,对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⑤合理制定新建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驾驶人模拟训练费、孙子文化园门票价格、供热计量价格、殡葬服务价格标准。

【清费治乱】 ①组织年度收费审验工作,共审验18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202个《收费许可证》,注销《收费许可证》97个,审验资金20.35亿元。②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界清单制度,印制并发放《东营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界清单》2000余份,规范涉企收费行为。③配合省物价局合理制定胜利黄河大桥通行费标准,将7座(含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通行费标准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900万元。④落实整体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免费政策,全市共减免34.21万车次通行费607.56万元。⑤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全市共减免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70.35万车次通行费1084万元。

【价格监管】 ①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明码标价月”专项整治活动,对80余家餐饮、商场、大型超市等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②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全市物价系统全年累计巡查商场超市60余家次、农贸市场90余家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③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2次,对全市主要商贸流通、餐饮、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和石油化工等60余家企业进行价格提醒告诫,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④组织开展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专项检查,配合省物价局对市部分商业银行进行专项检查。⑤全年办理28家药店的东营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合法申请,对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明码标价情况、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乱”专项检查,规范相关行业价格行为。

2013~2014年全市居民消费主要食品价格变动表

【价格服务】 ①开展“价格政策进万家”活动。将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农户、社区、学校、医院、商场、企业,全市累计发放《价格政策手册》3万余份。②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争取到省对东营市风力和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补贴资金1.02亿元,涉及市6个发电企业的20多个发电项目,补贴电量15.7亿千瓦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健康发展。③争取政策减轻企业电费负担。针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增加电费负担的问题,多次向省物价局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省物价局等部门下发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范围。预计全市每年可减轻服务业电费负担约1000万元。④推动东营轮胎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调查全市轮胎生产企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指数编制方案,推动指数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科学谋划东营优势行业价格指数体系建设规划,打造东营价格话语权。⑤推进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科学公正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全市共办理各类价格鉴证业务1564件,标的额5896.85万元。全省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现场会在东营市召开。⑥开展胜利油田供水价格、公办幼儿园收费、物业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等成本监审,为价格改革提供依据。做好农户存售粮、农户购买农资情况、主要农产品成本预测和农调户种植意向等四项专项调查,引导农民种植生产、发展地方特色产业。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处理“行风热线”反映问题50件,网上民声反映问题59件,推进“12358”价格举报系统“四级联网”建设,办理各类投诉咨询电话400余件,全部予以合理解决。

2014年6月13日,东营市公办幼儿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市物价局供稿)

【组织建设】 ①提升队伍素质。由市物价局组织,分两批对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继续组织市物价局20名45周岁以下人员40多人次参加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科目自学考试,45岁以上人员完成自主学习计划。②健全制度。推行“月展现、月小结、季总结”制度,从5月份开始,每月以科室为单位,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制定本月工作计划,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③完善决策程序。完善成本监审、价格决策听证和集体审价制度,召开审价委员会会议5次、案审委员会会议2次。④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东营市价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收取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年审费收缴标准实施细则。⑤强化沟通交流。加强信息宣传、价格调研等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和联系,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70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102篇。(市物价局 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