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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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10月19日,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2014〕30号)批复:①市国土资源局加挂的市测绘局更名为市测绘地理信息局;②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海域海岛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着力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①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解决征地补偿、土地登记发证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作典型发言。②耕地保护迈上新台阶。2011~2013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连续15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现“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③保障发展作出新贡献。在国家紧缩“地根”全面缩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形势下,全市供应建设用地2133公顷,落实新增用地计划1993公顷,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④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进展。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587公顷,2007~2013年的供地率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处置闲置土地205公顷。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土地13.38公顷。⑤维护群众权益取得新成效。实施新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比2006年整体上浮70%左右,最大幅度达到400%。推行征地预存款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土地资源构成】 东营市土地总面积82.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42.51万公顷,占总面积51.58%;建设用地13.49万公顷,占总面积16.37%;未利用地26.43万公顷,占总面积32.05%。①农用地。耕地中有水田0.58万公顷、水浇地16.70万公顷、旱地5.07万公顷。园地中有果园0.31万公顷,其他园地0.13万公顷。林地中有林地1.15万公顷、灌木林地0.88万公顷、其他林地0.26万公顷。牧草地中有天然牧草地0.06万公顷、人工牧草地0.50万公顷。其他农用地中有农村道路1.23万公顷、坑塘水面9.02万公顷、设施农用地0.36万公顷、沟渠6.28万公顷。②建设用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中有城市用地1.64万公顷、建制镇0.85万公顷、农村居民点4.52万公顷、采矿用地1.81万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中有铁路用地0.04万公顷、公路用地0.05万公顷、机场用地0.03万公顷、港口码头用地0.1万公顷、管道用地21.7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中有水库水面2.12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27万公顷。③未利用土地。其他草地面积0.86万公顷、河流水面面积1.57万公顷、沿海滩涂面积9.37万公顷、内陆滩涂面积2.26万公顷、盐碱地面积12.37万公顷。

2015年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类情况表

【土地管理】 ①拓展用地空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低丘缓坡试点涉及县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为一大批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规划保障。全市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993公顷,有效保障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广饶轮胎检测中心等5个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全部落实、顺利建设。对百镇建设示范镇、保障性住房、养老床位等安排专项用地指标,有效发挥指标的调控作用。②有效盘活存量。落实增减挂钩项目3个,可复垦增加耕地指标96.4025公顷。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个,盘活存量用地43.38公顷。通过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开展胜利油田工矿废弃地复垦及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研究,采取实地测量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胜利油田6个采油厂45个矿区的1605宗油井废弃地进行调查,涉及土地364.27公顷。对石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进行研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土壤修复方法进行实验研究。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油田工矿废弃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分析可调整利用建设用地区废弃地527.67公顷。《胜利油田工矿废弃地复垦及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研究》项目获2014年度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东营市胜利油田工矿废弃地调研报告》获省国土资源厅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③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发布《关于印发东营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的通知》(东政字〔2014〕19号)。2014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621.2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30.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68.47公顷,住宅用地346.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8.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6.7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7公顷,特殊用地0.47公顷。④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执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各项建设用地全部做到及时供应。2014年度全市供应建设用地549宗,面积2139.53公顷,其中划拨505.67公顷,出让1633.87公顷,出让金78.19亿元。按土地用途划分,商服用地74宗、面积134.07公顷,住宅用地91宗、面积360.7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70宗、面积1330.4公顷,其他用地114宗、面积314.33公顷。⑤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省下达全市保障性住房任务11775套,市追加任务8303套,共计20078套,需使用土地79.24公顷。年初建立保障房用地项目分解台账,逐地块制定推进措施,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土地供应效率。通过以上措施,落实79.26公顷,用地落实率达到100.03%。⑥加大储备和供应力度。年初编制《东营市中心城区2014年土地供应、储备和开发整理计划》,有序开展土地征收,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全年中心城区储备土地81宗、288.93公顷;出让土地57宗、262.13公顷,土地出让金总额31.46亿元,实际到位42.18亿元;中心城区供应土地46宗、176.34公顷,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最大、最优化。⑦提高服务水平。以“优化服务发展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中心,先后制定《机关办事一次性告知制办法》《窗口办文首问负责制办法》《土地登记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来规范窗口办文程序。将房改房土地登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商品用房和商品住宅用地办理预售登记后再变更或用地分割登记后再进行变更的土地登记,土地抵押登记、土地抵押注销等5项便民服务事项取消集体会审环节,合并审核审批环节,列入限时办结范围,公开承诺逐步实现当日办结或立等可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周期。全年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23宗、抵押登记33宗、房改房登记发证11宗、房改房上市发证166宗。对市一中、市二中迁建等市属重点项目用地,及时组织会审,加快行政审批进度,助推工程建设。牵头推进职业学院南片区和生态新城片区一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分别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85%和81%,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出台《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东国土资发〔2014〕90号),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对建设用地审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全年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717.33公顷,一次性通过率和补正率有较大提高。

【耕地保护】 市政府每年与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面落实,2011~2015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考核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9个,可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78万公顷。②土地综合整治。3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完成验收,可新增耕地650公顷,建设用地整治部分进展顺利。③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2.78万亩可用于占补平衡交易,全年易地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万亩,交易金额4亿元,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做出贡献。耕地总量连续15年实现动态平衡、耕地面积稳中有增。

【矿产资源管理】 2014年1月8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为东营市“中国温泉之城”授牌揭碑,中国温泉之城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强化探矿权管理,市矿产资源储备与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取得全市4个地热探矿权,总勘查面积397.67平方千米,地热开发管理新机制初步建成。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热资源开发秩序、地热采矿权登记、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等工作。推进“东营市资源环境综合地质信息系统建设”“利津县干热岩调查”“东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建设”等地勘项目的实施。加快岩盐探矿权公开出让进程,完成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8.06亿元。争取省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7890万元。组织编写《关于加快东营市岩盐资源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建设“中国温泉之城”服务低碳经济的建议及对策》,并获省、市多项优秀调研成果奖。

【执法监察】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取得重要成果。矿产卫片方面,全市继续保持零违法的局面,无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土地卫片方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全市下发疑似违法图斑1010个829.55公顷,耕地267.27公顷。全年清查出违法用地228.38公顷,其中耕地44.54公顷,全部依法进行查处,共收缴罚款891.89万元,没收地上建筑物11.1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8543平方米,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13人。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为8.50%和4.88%,各县区均在10%以下,连续6年实现市县两级在部省层面的“零约谈零问责”。

【测绘及地理信息服务】 ①全面推进县级数字城市建设。垦利县数字城市建设全面完成,通过省厅组织的验收;利津县、河口区完成数字城市项目设计书评审,正组织实施。全市天地图县级节点建设全部完成,其中天地图·垦利于4月份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意接入主节点,为全省首家接入国家主节点的县级单位。②推进“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国土资源业务审批和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完成总进度的80%,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转模式全面启动实施。规范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获得全省2014年度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局门户网站列全国348个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第26名,被省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优秀网站。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初步实现常态化。以建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指挥中心为载体,通过与手持“执法通”终端、重点地区违法高发区架设视频监控等相结合,构建起指挥中心、执法终端、视频监控“三位一体”的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互通互联、数据实时传输和全天候监控,各县区初步实现互联互通。投资200万余元建成东营市资源环境综合地质信息系统,为矿产开发管理提供系统的地质科学依据和可视化决策平台。投资500万余元启动建设东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将全市68口地热井纳入监测系统,可实现地热开发的自动化监测。③强化基础测绘服务。完成《东营工作用图》和《东营市地图》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工作,东营市被列入全省市级测量标志普查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市级及各县区“十二五”基础测绘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完成全市域0.2米、城区及建制镇0.05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获取工作,为全市重点项目提供高分辨率、现势性最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2014年5月27日,东营市举办第一届“南方测绘杯”行业测量技能竞赛暨测绘应急保障演练(市国土资源局供稿)

【土地管理改革试点】 开展土地管理改革试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现质的突破。①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2014年,开展试点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调整后允许建设区面积增为1893公顷,占试点总面积的63%,项目区承载能力提升。通过落实“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政策,共批复用地230.27公顷,有效弥补县区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②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河口区新户镇土地开发项目(二期)、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土地开发项目一、二期等4个项目完成,提升耕地2933公顷,新增耕地3900公顷,其中新户镇土地开发项目(二期)通过省厅验收。科学筛选新一批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共计1.83万公顷,预计新增耕地6867公顷。完成未利用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5个,建设规模2.7万亩,计划投资2.45亿元,预计新增耕地713公顷。③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建设。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同意在东营市建设滨海盐碱区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该基地建设列入国土资源部和科技部2015年度重点科技专项计划。基地建设将进一步发挥东营市在滨海盐碱区土地整治科技成果方面的独特优势,促进土地整治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应用。《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与保护调研报告》分获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71号)要求,部署开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按照“改善条件供应一批、落实项目推出一批、完善手续补办一批、异地调整盘活一批”的原则,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方案加以解决。通过全面清理,2007~2012年批而未供土地6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6.02%,提前实现省政府规定的2015年达到80%的目标。全市2011~2013年前3年供地率分别达到85.82%、83.8%、58.65%,超额完成前3年供地率分别不低于75%、65%、40%的清理任务。

【闲置土地专项清理】 制定《全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东办字〔2013〕17号),对2004年后所有供地项目实行拉网式清理,建立工作台账,逐宗核对建设情况。召开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做到闲置土地认定有事实依据,处置方案有法律保障,符合实际便于实施。全市共清理出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79宗、403.81公顷。收回22宗、85.69公顷;经督促开工建设用地12宗、118.94公顷;正实施协商收回土地13宗、39公顷;正实施限期开发土地23宗、131.67公顷;因城市规划调整,置换土地1宗、0.99公顷;因法院已拍卖,由新用地单位继续开发建设土地1宗、5.77公顷;因法院查封或银行抵押7宗、21.73公顷,待解押解封后处置。

【维护群众利益】 ①实施新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14年5月22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以东价发〔2014〕33号文件联合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东营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新的补偿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在原有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平均提高约7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由国土、物价、财政部门共同承担,调整范围为东营市全境。前期由国土资源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全市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的成本进行详细勘测调查,在此基础上拟定补偿标准,经《东营日报》两次公告后,召开由专家、各相关部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补偿标准科学、合理,符合东营市经济发展水平。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均严格执行新的补偿标准。②探索试行征地预存款制度。探索在建设用地报批时,由实施土地征收行为的县级政府或申请用地单位将依法应予缴纳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预先存入财政专户,预存费用不少于公示无异议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征地补偿费用总额,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方可支付使用,于3个月内将预存的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4年选择东营区、垦利县作为试点,以政府名义出台具体执行办法,有效解决长期以来拖欠征地补偿费用的难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规范高效运行,真正实现竞买人足不出户办理所有手续、公平公正参与竞买的目标,彻底杜绝人为干扰,维护全市土地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0号)要求,制定并完善网上交易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全年各级基于市级网上交易平台成交土地350宗,成交土地面积1103.71万平方米,总成交价款46.96亿元。“东营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第六届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上被选为参展项目,代表东营市进行信息化成果展示;该系统被中共东营市纪委办公室评为“2013年度反腐倡廉创新工作提名奖”,被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山东省计算机应用优秀成果”,被东营市人民政府评为“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先进工作法”,被省内外多个地市借鉴引用。(市国土资源局 纪玉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