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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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综述】 组建管理机构。①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2月10日,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市委常委任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市委改革办组织架构。②成立领导小组专项小组。2014年2月28日,成立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6个专项小组,6个专项小组组长全部由市委常委担任,设立7名联络员(其中经济和生态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名),并以联络员单位为依托,全部设立办事机构,明确工作人员。③成立领导小组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改革办主任由市委秘书长兼任,两名兼职副主任分别由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另设两名专职副主任。7月14日,市编委正式批复市委改革办机构编制,内设秘书科、协调督导科2个科室,共8个行政编制。全市各县区也按照市委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相关办事机构,机构编制都已批复。

  明确改革任务。①学习改革决策部署。通过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学习中央、省委的重大改革部署,研究制定《中共东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化改革的决议》和《中共东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东营建设的决议》,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方面凝聚共识,明确目标。②研究部署改革任务。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改革办工作细则等文件,以及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经济生态文明、文化、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对下半年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③各县区加快贯彻落实。全市5个县区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改革精神,研究重大改革问题,确定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改革重点。
  落实改革事项。①研究制定工作要点。市委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改革办协调各专项小组谋划全市2014年各领域的改革任务。省委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下发后,督促各专项小组对照研究提报出各领域的改革事项,经汇总修改形成市委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348项改革任务,为推进全市改革工作提供重要遵循。②细化分解工作方案。各专项小组根据市委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各领域的工作方案,区分当年能够完成、完不成但需启动和需要调查研究的改革事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经济和生态文明、文化、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民主法制、党的建设、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以专项小组的名义印发。③明确重点改革事项。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要重点推进,突出抓好一批重大改革事项”的要求,本着能给企业带来红利、给百姓带来红利、给社会公平正义带来红利的原则,研究确定40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进行重点调度督导,以点带面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展开。
  建立运行机制。①建立情况报告机制。市委改革办下发《关于报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做好重要改革事项备案和改革进展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按每月、半年、年终三个时间段,对全市改革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分析。②建立联络协调机制。组织召开专项小组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定《专项小组联络员工作职责》,每个联络员单位都明确一个科室作为专门办事机构,每个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都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与市委改革办和各专项小组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对接,初步建立起市委改革办与专项小组、专项小组与成员单位之间上下联络、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省委改革办、省各专项小组对口部门的联系,得到指导和帮助。③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按照“一个重大改革事项、一个实施方案、一套工作班子”的要求,组织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改革进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工作推进措施。同时,由市委改革办牵头,组织各专项小组对40项重点改革事项开展督查调研,形成督查调研报告向市委作汇报。④建立舆论宣传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解读改革举措,推介改革典型。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分别以“改革进行时”“改革一年间”“改革这一年”为栏目,分18个专题深度报道重大改革举措,并以新闻综述的形式在12月31日《东营日报》上刊发“潮涌改革年、风好正扬帆——2014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回眸”,全面总结2014年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创办《改革动态》,主要刊发会议精神、改革进展、经验做法、督查通报等文稿。向省委改革办推荐全市改革的典型做法,其中《东营市积极推进传统媒体战略转型》《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分别在省委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31期、《改革工作简报》第33期上刊发。

【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至2014年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0万家,其中14家企业入围“2014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占全省入围企业的1/4。加快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改革启动后新注册企业5263家,较上年同期增加2535家,同比增长92.93%。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全市企业年报率居全省工商系统第一位。②健全现代要素市场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3家企业在新三版实现挂牌上市,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达到112家,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到8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别达到6家、23家。在东营区、垦利县开展征地预存款制度试点,通过未利用地开发新增耕地7.5万亩和建设用地0.6万亩,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基本完成,启动兴隆地区岩盐探矿权出让,完成4个商业性地热探矿权转让手续,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流转农村土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制定《东营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和《东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东营石油装备生产力促进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启动建设10余家支柱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8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11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落实山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全市公办幼儿园、县级公立医院收费价格改革全部完成。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三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24项,先后六次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18个。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印发《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市级61个部门单位梳理申报行政权力6075项。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政府工作部门精简至32个,农业大部制改革、在县级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草拟事业单位改革10个配套文件,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方案通过省编办审核。出台《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5个县区、60个市直部门公开本级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56个市直部门公开部门决算。按照新预算法和市人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的要求,编制2015年预算方案。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将相对固定安排、补助范围和标准有明确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邮政业、电信业成功转换税制,全市6376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⑤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推进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改革,境外投资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打造便捷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平台。主动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外资审批事项和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等服务事项,商务部同意委托东营市5个县区商务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推动全市企业安全高效走出去,大地乳业、西水集团、科瑞集团等在国境外设立投资企业、建设生产基地。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上报市政府,编制完成《东营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并按程序组织报批,广饶县、大王镇通过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首轮审核,7个乡镇全部入围全国重点镇,全市规划的184个农村社区已建成36个、在建52个。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设立东营市黄蓝新农村建设投资基金,在全国首创“基金+贷款”模式。出台《东营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年)》,完成创业培训7575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77.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并轨,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实现统一。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4%,居全省第4位。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开展空间规划体系研究,启动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调研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东营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东营市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首次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的城市。编制完成《东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并通过专家评审。制定《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起草《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水污染防治办法》。全市所有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全部具备达标排放能力或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陆源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出台《东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管理试行办法》,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启动环保责任保险试点,并完成下达的任务。与潍坊、淄博、滨州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建立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①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专题咨询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和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的通知》,规范“一府两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工作,建立预算审查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方案上报省人大。②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出台《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实施意见》和《市委2014年度同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计划》,在党委、政府工作中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和联系。制定《市政协2014年度协商计划》和《关于制定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实施办法》,安排开展专题、对口、界别、提案办理等10余项协商活动。③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印发村“两委”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指导1781个村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部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活动,推动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④加强法治东营建设。完善普法教育机制,形成覆盖城乡的普法工作网络。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覆盖面达60%,高出全省10个百分点。研究制定《法治东营建设纲要》及指标体系、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待在相关会议上印发。

【文化体制改革】 ①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管理机构和职能,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实现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管职责的相对分离。加快市演艺公司转企改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扶持黄河文化传媒等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全市文化及相关单位达到3998家,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市。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落实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培育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基本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快制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争创全省“四德工程”示范市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道德模范、好人典型评选活动,市历史博物馆、东营区牛庄烈士祠被纳入第二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陈布展名单,25人被评为道德模范,3人获得“山东好人之星”称号。

【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 ①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市政法部门例会制度》,建立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司法公开基本完成,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市检察院被确定为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试点先行单位,市公安局对相关不涉密的服务事项全部对外公开。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市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市检察院在河口区开展试点,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出台《关于开展重点项目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制定《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人民陪审员数量增长1.4倍。②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规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中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5个县区率先在全省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3个县区建设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市6个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律师值班室。制定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关于在审查起诉程序中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指导意见》和《律师业行风建设意见》,正在起草《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意见》。③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2014年直接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达61家,并对15家市管社会组织实施评估。制定《东营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对确定扶持项目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暂行规定》《东营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开通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成立东营市诚信建设促进会和2家征信机构。全面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不断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市、县两级开通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健全有关办理制度。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居民小区划分成939个基础网格,全面实行三级网格负责制。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出台《关于深化试点强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10个试点强镇先行先试,共下放涉及6个领域的权限30项。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新修订《东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和《东营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市县两级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和法律专家库,并选聘10名法律顾问。⑤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等4个文件。基本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和救灾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军地联合动员指挥机构,完善党委议军、军地互办实事等10项双拥工作制度。⑥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自主作业改革和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启动中小学体育专项化教学改革试点,两批确定44所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深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法人结构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东营市成为全省首个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市。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①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对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集中修订和完善20多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推进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借助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129个县级领导班子和1200余名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无任用考察。②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提前离岗整改工作,全市超职数整改工作全部消化完成,1839名提前离岗整改人员返岗工作全部结束。探索建立领导干部重要决策终身负责制,正在修订完善《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重要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全面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和干部“走读”、作风简单粗暴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54项。③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完善综合考核办法,通过充实重点考核项目、增加考核权重、纳入约束性扣分指标等形式,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对班子和干部逐一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为加强班子建设、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依据。④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推进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制度,全市18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实现转化。全面推行“三步公选、民主择优”入党积极分子方式,规范入党积极分子提名推荐工作,党员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基本保障制度,基层组织为民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⑤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行分类考核。健全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管人才职责述职报告制度,由原来的38个单位扩大到所有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完善党委和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双向约谈”制度。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①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继续深化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组织8个县区党政正职、10个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作专题述廉。全面推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5个县区实现全覆盖。实行市纪委常委同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共涉及42个市直部门单位。加强和改进市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先后组织市纪委委员开展视察2次、专项检查1次,并聘任27人作为特邀监察员。②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等机关之间案件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立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260件,其中自办案件180件,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21.5%和40.6%。③探索加强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办法》,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关于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有关规定》,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④深化纪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37个减少至13个。制定《东营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调整后机关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69.2%。着力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重点工程派驻、干部奖惩任免廉政鉴定、大额度资金使用把关等制度,确保派驻机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落实。(市委改革办 赵华峰)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4年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和社保“两网”对接,出台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营区、河口区列入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试点。全市医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突出表现:①政府投入不断增大。2014年市财政继续加大对市属医院公立医院补助力度,其中:对市人民医院人员差额补助1812万元,因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2174万元,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2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00万元。对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差额补助824万元,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100万元,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661万元。各县区政府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投入有较大提高,对改革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保障有新的扩展和提高。东营区投资8000万元建成1.95万平方米的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广饶县投资约860万元改扩建69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垦利县投资2170万元实施县人民医院内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外科病房楼连接体工程等。②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10月,市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东卫字〔2014〕16号),在全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市政府组织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救治在全市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安排下达市级以上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09.5万元。③医改政策更加配套。提高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将各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提高200元,即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有效杜绝门诊病患转变为住院治疗,小病大治等情况。调整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2014年10月1日起,乙类项目先自付20%后,再按甲类相应比例报销。转外就医审批的,比市内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低5个百分点,未审批的,降低20个百分点,并将转外就诊率严格控制在7%以内。垦利县实施常用特殊医用材料最高限价制度。广饶县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才引进办法。④探索建立医联体。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大王镇卫生院在大王镇区域内成立医疗联合体作为东营市试点,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建立上下联动、沟通有效的一体化管理构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双向转诊“下转”方面进行探索。
  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健全。①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4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2.35万人,参保率99.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7.48万人,参保率99.7%。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在胜利油田小区的非油田职工直系亲属(非从业人员)均可按照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②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城镇参保职工年人均缴费2954.94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6%,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81.19%;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人均筹资496元,其中个人筹资提高到150元(在校学生个人筹资80元),财政补助提高到360元,报销目录与城镇职工相同,实际报销比例58.06%。二是建立大额救助制度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前三季度,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基本医疗、公务员大额)住院费用支出总金额为80978.89万元;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模式,推行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一站式”同步结算。已为3373人次补偿1129.71万元。三是普遍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自2014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普通门诊费用。全市共有23.71万人签约,门诊统筹就诊19.3万人次,发生费用总额268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总额712万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提高到50%,年最高支付150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1552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7524万元。四是门诊慢性病种不断扩大。2014年,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分别增加到48种和31种。全市共有22110人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保险金额6987万元。共有29341人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金额2975万元。五是全面启动城镇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全市已确定1家养老机构和4家医疗机构作为长期护理住院定点服务机构,其中市直3家,广饶县2家。各服务机构通过对申请参保患者的条件进行审核,已接收符合护理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55名。③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东政发〔2014〕2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开展11大类43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辖区居民政策全覆盖。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规范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74.88万份,电子建档率84.38%,且实现县域内县、乡、村三级数据平台共享;0~6岁儿童系统管理93533人,管理率88.31%;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规范管理117769人和25584人,规范管理率分别为84.9%和86.72%;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4138人,规范管理3995人,规范管理率90.34%;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16.37万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62541人,健康体检40346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累计补助农村住院分娩产妇10032人,累计发放叶酸33173瓶,累计服用人数8394人。广饶县、利津县分别被列为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国家试点县,东营区、垦利县分别被列为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省级试点县,截至11月底全市共筛查乳腺癌88377人,确认乳腺癌40例,筛查宫颈癌82435人,确认宫颈癌27例。
  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得到巩固完善。①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配备率、使用率及配送到位率均达到100%,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网上采购基本药物9710万元。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占全部村卫生室的67.33%。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也全部配备基本药物,二级公立医院使用率27%,三级公立医院使用率33.1%。2014年下半年,省里允许各市从全省医保药品目录中遴选一定数量的补充药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且规定补充品种和采购金额均不得超过总量的20%,东营市通过调查摸底,遴选增补110个药物品种,以增加基层用药范围,解决基层用药不全问题。②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通过定向考选、“三支一扶”等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60名医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充实到基层一线岗位,60家医疗机构建立帮扶关系,共派出支援医务人员417人。全市有102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133人完成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806人完成乡村医生医改培训任务,有1.3万余人参加继续医学远程教育项目。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974人取得《山东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883人取得《山东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平均每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全科医师15.2人、社区护士13.8人,超过医改确定的目标任务。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县级公立医院8处、乡镇卫生院28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8处、村卫生室1175处,覆盖城乡居民的“一刻钟卫生服务圈”基本建成。乡村医生各项政策全面落实。2014年,全市774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共聘用1588名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进展。①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东营区、河口区确定为全省第二轮县级综合医院改革试点县(区),分别印发县级综合医院改革试点方案。东营市出台《关于印发〈东营市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医改办发〔2014〕4号),市卫计委、医改办、财政局和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东卫医字〔2014〕40号)。②不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依托省级优质卫生资源,加强市人民医院与省立医院合作,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学科建设得到有效提升。为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促进区域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方便群众就医,2014年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王镇卫生院在大王镇区域内成立医疗联合体作为全市试点开展工作。③探索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市人民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决策层,以院领导班子为管理层,以监事会为监督层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监事会的多元构成,打破医院原有相对单一封闭的决策模式,向更加开放融合的管理模式转变。市人民医院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为县区公立医院改革管理体制探索出路子。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卫医字〔2014〕37号),各县区均在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院长目标责任制,并制定出台各自的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文件。④配套政策更加完善。一是适时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物价部门通过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摸底测算,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患者负担不增加、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医保资金可承受、财政投入能持续”的原则,在尊重各县级公立医院意见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87个,其中调增121项,调低166项。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于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二是稳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制定《东营市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实行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已起草完成《东营市居民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东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及《专家评估制度》《医疗机构互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制度》《基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4个配套文件;组织对全市95家定点医院进行病种分值测算的信息采集工作,其中66家定点医院按要求填报数据采集表格,并根据报送数据汇总计算出各医疗机构5000余种疾病平均费用。新的付费方式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⑤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全市普遍开展预约诊疗、就诊“一卡通”、挂号收费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28家医院117个项目被纳入全省“一单通、一片通”互认范围,避免重复检查38万余人次,为患者节省检查费用966.5万元,挂号难、重复检查多等问题的治理初见成效。继续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全市10家公立医院药品价格降幅达30%以上,为群众直接让利1.385亿元,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共为近3万名患者累计垫付资金1.03亿元。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行“3h护理服务”模式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医疗安全服务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出院患者回访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市发改委 高安利 黄璐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