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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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为市政府直属社会公益
类全额事业单位;下设东营区管理部、河口区管理部、广饶县管理部、垦利县管理
部、 利津县管理部5个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40人,实有人员40人,经费实行财
政全额拨款。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建设优质服务窗口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务服
务水平。不断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缴存、基数
比例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场即时办理, 贷款审批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
个工作日;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行政效能。采用虚拟化技术对数据中心
进行升级改造,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高效性,研发住房公积金远程
还贷支取系统,方便职工以快捷的方式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扎实做好“网上民声”
“行风热线” “市长公开电话”和“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2012年市住房
公积金中心被评为市级文明行业和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被省住建厅评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东营住房公
积金网站被评为市级文明网站和优秀政务网站,垦利县管理部被授予全市十佳文明
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

【住房公积金归集】 至2012年底,全市有2100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
职工14.7万人, 覆盖面达92%以上。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79个,新增缴存职工14727
人,完成任务的368%,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1亿元,完成任务的110%,比上年增长
10%。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5亿元,缴存余额29.7亿元。

【公积金使用】 加强贷款管理,规范对首套房、二套房和三套房的贷款政策,引
导职工将改善性住房需求转为实际性需求,有效防范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投机性购
房的违规现象,限制购买第三套房,集中资金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要。充分运用住
房公积金政策,确保职工在直系亲属购房、患病、家庭生活困难等方面的需要,让
政策更加体现人性化,有效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全年为1630人发放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3.9亿元, 完成任务的130%, 比上年增长44.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6.5亿元,完成任务的130%,资金使用率84.5%。据统计分析,2012职工购房和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9.5亿元, 支持购房面积达6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为3.56万名职工
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6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5.2亿元。

【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提取和贷款审批,合理配置资
金,采取有效的理财方式,实现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2012年实现业务收610915
万元,业务支出(利息支出)7015万元,净收益3900万元,完成任务的150%。提取
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00万元,已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亿元,有
力地支持东营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李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