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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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度建设】 准确把握政府制度建设工作规律,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
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坚持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制度建设并重,
坚持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广
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将一批事
关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生态文明全局,为黄蓝经济区建设所急需的
文件列入年度计划。为确保政府制度建设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坚持从审核把关、
组织协调、合法论证,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均由市政府法制办主导运作,
有效避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为提高规范性文
件质量,扩大公众参与,对重要规范性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进
行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既围绕中心,
又贴近民心。全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16件,审查出台市政府通告、公
告31件,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政府法制监督】 ①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从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两方面入手,设立严格的执法资
格准入制度。 8月,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既有理论宣讲,又有案例教
学,听讲互动,生动灵活。同时,对新办、审验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严格的计
算机在线考试,全市共有2010人参加,其中1931人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②严
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
适用、文书格式等方面,对市和县区46个部门单位报送的76个行政处罚、行政许
可案卷进行评查, 评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6个、优秀行政许可案卷8个;对行政
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提出点评意见和改进措施47条。拓宽执法检查
投诉工作平台,在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设立行政执法网上投诉专栏,全面启动行
政执法监督程序,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③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管理,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东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加
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基准公开、监督检查、案件回访、过错
责任追究等配套监管制度。同时,对《东营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进行
调整、细化,从制度和程序设定上抑制和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随意性。
④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
备案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
行严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由文件制发单位整改,保证规
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一致,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行政复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
规,使广大群众知晓并善于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救济手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设立“网上立案”快速通道,保障
行政相对人能及时获得行政救济权利。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涉及政府
采购、土地征收、城市规划、社会保障、土地确权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多个
方面,全部审结。为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加注重实
地调查、公开听证,确保案件审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增强行政复议
权威性;更加注重有错必纠,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
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加注重通过个案办理规范
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行政复议意见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同
时制作,径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达到“纠正一错、规范一片”的效果;更加
注重调解、和解,增进当事人理解和信任,促成行政复议案件妥善解决,切实做
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法律事务性工作】 立足职能,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矛盾困难突出、社会注意
力比较集中的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①当好委
托代理人,代市政府妥善处理涉诉法律事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意识
的提高,政府作为被告的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增加趋势。为妥善处理涉
诉事务,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议,严格规范各类议事协
调机构管理,明确界定政府工作部门在应诉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减
少政府涉诉案件的发生。同时,努力提高应诉能力,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
全年共代理、协调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5件,参加庭审
32次, 组织、参加案件协调会议63次,起草、审查答辩状等法律文书312份,为
市政府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近2亿元。 ②当好参谋顾问,服务政府工作大局。主
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领导决策、政策衔接、重大项目运作、招商引资等
出谋献策、排忧解难。先后对62件重要政策性文件从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98条,涉及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服务业跨越发展、高效
生态农业示范区、市区事权划分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事项,以及保障性住房、
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市政府与泰国正大集团、广东利海集
团、海航集团、山东大学、省立医院等企业、单位签订的15件重大经济合同进行
审查, 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10余条,避免潜在法律风险,保障和推进相关工作
顺利开展。派出业务骨干服务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
选举环境提供法律支持。为支持东城旧城区改造,派出业务骨干参加集中办公,
集全办之力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确保该项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为打造省级旅游度
假区,对改造提升和综合开发广南水库及附属资源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不变产
权,移交管理”的建议,实现油地合作,有力推动这一区域的开发建设。

【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
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
院合作,举办第二期全市依法行政高级研修班。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分部门单位
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和重要行政执法岗位业务骨干72人参加培训。同时,
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的网络宣传平台
作用,丰富栏目设置和信息宣传内容,使其真正成为群众了解政府法制工作的窗
口,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平台,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查询执法人员信息、进
行执法投诉的快速通道。为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果,促进经验交流,健全法
制宣传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宣传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黄蓝
经济区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2011年,全办共在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
办网站、中国东营网站以及省、市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调研文章、
工作信息372篇。

【法治政府建设】 研究制定依法行政规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研究制定
《东营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市政府文件发布。为保障《规划》贯彻
落实,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力度,科学界定考核范围和类别,调整充实考核内
容,完善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力求通过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依法决
策、行政程序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救济、依法行政保障等多个方面的量化考核,
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推动省级立法项目,为黄蓝经济区建设提供法制支撑。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研
究分析影响制约全市开发建设的实际问题,突破东营市无地方立法权的瓶颈,争
取省级区域和专项立法。向省政府提报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
例》《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黄河口生态旅
游区管理办法》,均被列入省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至年底,《山东省黄
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完成立法调研工作,《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办法》完成草案起草工
作。
以法制手段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①深化行政审批
改革, 提升行政效能,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对42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
清理和规范,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予以取消、合并、下放或暂停。经市政府
研究决定,共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46项,取消12项,下放5项,暂停12项,合
并21项。 同时,将137项行政服务事项从原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剥离,实行
目录化动态化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加便利的行政服务。②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
促进执法理念转变。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
召开全市行政指导工作会议,指导行政执法部门采用行政辅导、执法提示、行政
建议等柔性手段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有效避免行政管理相对人因不熟悉法律法规
而造成的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行政处罚和行政争议。③创新矛盾化解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结合建立大调解机制以及行政复议
体制改革等工作,提出建立“一牵头、两集中、两负责”新型工作机制的建议,
并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
稳定的报告》,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在全省率先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
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加强行政程序建设。6月22日,省政府颁布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①强化学习宣
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思想认识。通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规
定》 内容,召开全市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会议,组织专题培训2次,到有关
县区和市政府部门巡回宣讲9次。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根据《规定》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
特别行为程序。其中,为规范各类“红头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
《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的通知》,切实维
护法制统一。③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市政府第6-62次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
“抓紧完善政府法制机构内部设置,明确职责,理顺工作体制机制,适当增加专
业人才,聘请高水平的政府法律顾问,推动政府法制建设再上新水平。”12月12
日,市编委作出《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为市
政府法制办增加行政编制2名, 增设文件审查登记科、行政调解裁决科。(陈艳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