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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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据第六次全市人口普查统计, 全市共有43个少数民族成份,6886人
(常住人口)。人口最多的是回族,其他百人以上的有满族、蒙古族、土家族、
壮族、苗族、白族。全市少数民族呈散杂居分布。
全市有佛教、 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种宗教,信教公民18533
人, 其中佛教信教公民2381人,道教信教公民147人,穆斯林2160人,天主教信
教公民1614人,基督教信教公民12231人。全市有宗教团体7个,其中市级宗教团
体4个(市佛教协会、 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
天主教爱国会筹备组) ,县区级宗教团体5个(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
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垦利县佛教协会)。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有55
人,其中佛教比丘1人,伊斯兰教阿訇3人;天主教神甫1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
老10人、传道员39人。全市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共60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50
处,伊斯兰教清真寺1处,天主教活动场所3处,佛教活动场所6处。
2011年, 比上年增加信教公民1873人,其中佛教增加登记活动场所3处,增
加在册信教群众350人;基督教增加登记活动场所1处,增加在册信教群众36人;
天主教增加登记活动场所2处,增加在册信教群众1484人。
2011年度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获省民委(省宗教局)表彰的“全省民族宗
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两个‘创建’先进单位”“创新工作先进单位”“信息
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省民委、省体育局联合表彰的“山东省第八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全市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三等奖”。2人获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个人称号,1人获全国
宗教工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表扬。获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三等奖
1项、优秀奖1项。垦利县郝家镇人民政府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
(居)社区”称号。东营区刘家基督教活动场所等10处宗教活动场所获省级“和
谐宗教活动场所”称号。

【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 ①以“民族团结进步”和“和谐宗教场所”两个创
建活动为主线,结合全市开展的“两评一树”“创先争优”和“从我做起,走向
文明”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②通过主动参加市委
市政府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参与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印发宣传手册、广场
街道宣传、在民族节日和宗教仪规活动中进行宣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
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③会同市教育局、
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和油田、石油大学等部门单位开展民族团结、
宗教法制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④在全市开展创
建“民族团结和谐乡镇、村居、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城市民族工
作示范窗口”活动,在宗教界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同心同行庆祝建
党90周年”系列活动,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三争”(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工作取得新突破。
3月3日,全市民品企业负责人会议召开。研究确定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贫
困少数民族群众帮扶计划、少数民族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及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使
用情况。争取并用足用好国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优惠政策,与市人行牵头召开
由市工行、 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等7家商业银行和东辰集团、万得福集团、
三阳纺织公司、 凯银集团4家 “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参加的
“全市2011年度民品企业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确定各民品企业流动资金使
用额度,从财政部争取资金4113万元,直接拉动少数民族就业1070人,带动周边
134个自然村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受益群众17万余人。

【帮扶工作】 ①实施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程,增加农民收入。在
培育壮大“垦利县万福少数民族肉牛养殖合作社”“利津县三阳泰丰少数民族农
民棉花种植合作社”“广饶县鲁辉肉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市
民宗局指导推动成立“利津县树林牛羊农民养殖合作社”“利津县天绿食用菌种
植合作社”“河口区北李禽类农民养殖合作社”“广饶县贵和食用菌养殖合作社”。
全市少数民族各类合作组织增至9家。 ②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探索出“民品
民族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具有东营特色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模式,中国民族报
以“东营模式”为题专题刊登。全市实施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程
涉及粮棉和食用菌种植、 畜牧和禽类养殖等项目,涵盖农村人口近2万人,农村
少数民族人口千余人,每年可实现人均纯增收1800元,部分少数民族贫困户年纯
增收近万元。③实施区域联帮工程,指导各县区合作组织联合互动,实现全市一
盘棋,帮扶互助一体化,整体推进的大帮扶、大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

【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 牵头与市体育局、石油大学选拔、组织东营市少数
民族运动员组团参加第八次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6枚金牌、3枚银
牌、3枚铜牌。8月25日,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民族团结同心树”种植活
动山东代表团黄河入海口取水仪式在东营市举行。9月8日由东营市少数民族代表
共同汲取的黄河入海口之水与少数民族体育健儿共同飞抵贵州贵阳。这是东营市
第一次作为参赛选手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其中板鞋竞速项目取得第五名。
8月29日, 举办“同心同行”东营市宗教界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来自四大
宗教的200余名信教群众演出合唱、快板、舞蹈、京剧、器乐合奏等15个节目。

【城市民族工作】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平台建设。本着便捷、管用、高效原则,
着手对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方面网络信息平台、社区工作平台、民族联谊平台和管
理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充实完善,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民
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

【维护民族宗教关系团结和谐】 ①完善维稳工作机制。针对影响团结稳定的清
真食品“不清真”问题,完善清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组织各县区和市伊协对生
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商场超市、民族民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和整改治理,实行台账
和消号管理制度,把不安定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针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
理问题,以管理与服务并举为前提,实行信息共享、行业主管、全面把握、超前
处置等举措,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
因素月排查上报制度,做到底子清,动态明;健全完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引导
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桥梁
纽带作用;推行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在全市政府民宗系统,实行横向和纵向双层
面签订维稳工作责任书。全市无一少数民族来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②及时
处置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不安定因素。2011年,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少
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突发应急事件13起,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
定。

【宗教规范化建设】 ①抓好以“两个专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宗
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为重点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印发《关
于进一步做好“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创建活动的意见》。4月14日,在垦利县组
织召开全市创建活动“回头看”现场会,推进全市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②加
强宗教团体建设。 5月27日,垦利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召开第二次
代表大会; 6月24日,市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4~10月,
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同心同行”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安排宗教界人士
参观革命教育基地、开展文艺汇演、征文、举办书画展等多项活动。协助市佛协、
东营区民宗办到省宗教局为天鹅湖风景区审批办理观音寺手续,使观音寺成为东
营市第二座开放寺庙。

【促进宗教工作开展】 ①加强教育培训。5月13日,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全
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邀请省宗教局副局长冯典江授课,全市民宗工作系统干部、
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共约170人参加培训。5月23日和10
月17日分别在利津县和市委统战部举办民族宗教专题培训班和全市统战系统干部
培训班。②开展基层调研,形成《2011年全市宗教工作调研报告》等。③及时协
调处理基层问题,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协调有关单位,为市基督教堂减免各项验
收开放费用。全年答复群众来信5宗,答复市长热线、网上民生6起,均无再访和
越级上访现象。(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