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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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
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十二五”
规划,起草制定一系列配套文件,健全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体系,最大限度地发
挥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①研究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2011年1月4日,国
务院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蓝办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
的基础上,起草《关于全力实施国家战略推进黄蓝经济区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国家《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多次征求市领导、县区、市直有关部
门意见, 并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4月25日,市委、市政府以东发〔2011〕13号
文件印发,明确了全市黄蓝两区建设的思路举措。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发
《关于印发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2011年
重点工作的通知》 (东黄三角委发〔2011〕1号),提出在主体产业区、基础设
施建设等八个方面实施重点突破。同时,指导协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
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把黄蓝经济区全年建设任务落到实处。②推动海洋经
济科学发展。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规划,通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
《东营市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梳理省直部门修改意
见, 多次到省里座谈汇报, 前后历时9个多月, 10月11日,省政府以鲁政办字
〔2011〕142号文件批复实施。根据省政府1月29出台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
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鲁政发〔2011〕5号),起草《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
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期间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4月19日,市政府以东政
发〔2011〕 7号文件印发实施,明确了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和改革发展试点的总
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内容等,重点在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等领
域先行先试,为发展海洋经济积累经验。③调整和完善专项规划。为全面对接和
落实黄蓝两大规划,黄蓝办迅速行动,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牵头
编制的59个高效生态经济区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充实蓝色经济区内容,使市
委、市政府“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一带一轴两极三
城六区十园”的战略布局得以充分体现。市政府先后于6月30日和8月24日,以东
政字〔2011〕64号、99号文件批复实施。为便于查阅和保存规划成果,整理编印
《东营市黄蓝经济区专项规划汇编》(共5卷)和《东营市黄蓝经济区规划图册》。
至2011年底,专项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的黄蓝经济区规划体系
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通过深入调研分析,黄蓝办对全省22个蓝色经济区专
项规划和18个高效生态经济区专项规划,提出修改意见,争取省里采纳,为全市
两区建设有机融合、同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政策研究】 始终把研究、挖掘、落实规划政策作为工作重点,促其发挥最大
效益。①建立健全政策库。对照国家《规划》中土地、财税、投融资、海域使用、
对外开放等方面内容, 梳理出涉及东营市的145项重大政策和事项,市黄蓝两区
建设委员会于7月19日印发 《关于黄蓝经济区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事项责任分工的
通知》 (东黄三角委发〔2011〕2号),推动落实。其中,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重大政策和事项要实现重大突破48项、 启动开展50项、探索研究8项;蓝色经济
区建设重大政策和事项要力争完成11项、 启动开展21项、探索研究7项。②率先
突破十项重点工作。为找准黄蓝经济区建设着力点,实施重点突破,黄蓝办深入
调研、精心筛选,最终确定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等10
项重点工作,起草《关于着力推进黄蓝经济区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7月18日,
市政府以东政字〔2011〕79号文件印发实施。为督促10项重点工作落实,11月,
抽调精干人员,到承担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调研,10项重点工作均按计
划全面铺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生态市建设、建
设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工作进展较快。③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针对破解土地瓶颈制
约,对全市未利用地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底数、权属及典型地块开发概算等数据,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探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总
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10月12日,牵头举办黄河三角洲未利
用地开发启动仪式暨河口区新户土地开发项目开工典礼,在全省率先启动未利用
地项目建设。 活动筹备期间,先后3次与省黄蓝办对接有关情况,邀请省国土资
源厅等9部门领导出席,争取省财政未利用地开发专项资金3亿元。2011年,共推
动3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开工建设,总规模195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853公顷。项
目的顺利启动,标志着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对拓展发展空
间,加快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未利用
地开发利用的意见》和《东营市黄蓝经济区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并开展征求意见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1个总
规模3万亩的开发建设用地项目, 其中7个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32.04万亩,实施
后可新增耕地11.29万亩。

【完善投融资机制】 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
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①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2011年,
山东省设立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专项资金共16亿元,
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黄蓝办协调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及时
组织2011年省“两区”建设两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全市38个项
目获得扶持,共争取财政性专项资金4.287亿元,合作贷款2.3亿元,获批项目数
量和无偿资金数额均居黄蓝经济区9市前列。②做好产业投资基金的申报工作。6
月19日, 筛选上报235个省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项目,为全市优质
企业提供股权(产业) 投资,发起设立股权(产业)投资基金提供服务。7月28
日,在济南举行的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揭牌暨首批投资项目签约仪式上,基
金公司与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 山东万德福实业集团等7家企业签约,富
海集团、科达集团、万达控股集团等12家企业被列为基金投资备选单位。同时,
做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和第二批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的申报
准备工作。③推动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参照省里的做法,推动市级财政安排
1亿元和5000万元专项资金, 通过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
投入黄蓝两区建设。起草《东营市黄蓝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
求相关部门意见, 争取尽快印发实施。④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2月18日,省
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18家金融机构签署
《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此为契机,市黄蓝办会同有
关部门,逐一细化协议事项,推动有关事项尽快落到实处,为全市企业发展创造
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