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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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黄蓝经济区建设大局,以深入推进社
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召开第
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十
百千万”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黄蓝律师服务
团”进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开展法律服务,胜利油田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
市司法局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
集体;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
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综治暨平安东营建设先进单位、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获全
市科学发展考核、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目标考核三等奖;有多项业务
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①启动“六五”普法。制定出台“六五”普法和依法治
市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制定“两个规划”情况的说明并分别作出决议,市委、
市政府对“六五” 普法规划进行转发,并提出实施意见。2011年12月7日召开第
十四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张秋波
发表书面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依
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②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形式。与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
联合开展“远教送法”活动,打造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新平台,上半年
在全省率先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法两办法”宣传教育活动,《法制日报》
对此作了专题报道。在东营教育电视台开设《法眼观察》栏目,每周由律师评案
说法、解疑释惑,共录制播出27期;在电台开设《律师在线》栏目,在《东营日
报》 开设《法治·专刊》,定期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12·4”法制
宣传日期间,在《东营日报》开辟“六五”普法规划宣传专栏,在电视台滚动播
放法制宣传教育口号,在广播电台制作“12·4”宣传活动主题节目,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发送法制宣传短信200余万条; 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全市共设立宣传站
(点)200余个,悬挂横幅500余条,发放资料10万余份,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
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市普法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摄影
等创作活动,编演法治文艺节目30余个,《四个老太学读本》《醉调》《探亲》
等3个小品参加省、 市“纪念综治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文艺晚会,获得
广泛好评。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从城区到村(居)建成“一场一街一廊一角”
链条式法治文化阵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④法治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组织开展
“法治东营”“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居、社区)、法治校园等创建活
动, 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覆盖面达51.5%。在“五五”普法表彰中,市普法
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垦利县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县,广饶县被表彰为全省
先进县,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单位。

【基层基础工作】 ①加强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市
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部理顺,办公场所实现独立或相对独立,工作人员普遍轮训一
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办公设施和装备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大幅提
升。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市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进
行换届调整,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达到100%;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建立交通事
故处理、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拓展了人民调解领域;与市
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实
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市
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126起, 调处成功14839起,调处成功率98.1%,调解协议
履行率 97.5%。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人民调解法》,
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7场次,培训7700余人次;开展《人民调解法》集中宣传活动,
印制明白纸5万份发放到群众手中,出动6辆宣传车进行为期三天的巡回宣传,在
大型集贸市场、乡镇驻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站点宣传活动,开展《人民调解法》
知识竞赛等。③加强社区矫正。在全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主动将胜利油田
社区纳入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范围,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加强社区
矫正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非监禁刑判前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衔
接、工作回访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按流程规范运作;不断深化教育矫正,
成立161 8人的志愿者队伍, 建立29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对社区服刑人员
进行法律、 社会、心理和行为教育;建设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利用GPS
通讯网络实施对矫正对象的实时监控。全市接收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无
一人重新犯罪。④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在全市建立帮教组织1956个,落实帮教人
员5868人,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对象就
业基地6个,培训256人、安置11人;协调有关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保障、
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扶持。全市管理的“五年内刑满释放、三年内解除劳
教”人员帮教率99.5%,重新犯罪率在2%以下。

【法律服务】 ①服务经济建设。创建由65名律师组成的“黄蓝经济区建设律师
服务团”,与市经济开发区和东营港开发区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对外服务窗口,
为融资引资、企业改制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企
事业单位法律顾问688家,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654件,业务收费4092.6万元。②
公证服务创品牌树形象。组织开展“假如我是公证当事人”大讨论活动和“三零
两增长”竞赛活动,促公证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全市公证业务实现零
错证、 零投诉、零上访,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386件,办证、收费实现同
比增长20%和23%。市渤海公证处开展“公彰和谐·证鉴真实”的公证服务品牌创
建活动,公开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塑造“公证为民”的品牌形象。

【村(居) 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 2011年8月18日, 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实施
“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动员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实施村(居)法律
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意见》,动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
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截止年底,市、县(区)司法行政
机关共为全市1738个村(居) 免费配备法律顾问599名。全市村(居)法律顾问
已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40余场次,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办理法律事务
600余件,参加调解矛盾纠纷270余件。

【司法鉴定】 年内完成全市10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延续登记,组
织4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 全市共办理鉴定事项
1249件,比上年增长49%,鉴定结论采用率达到98%以上。

【司法考试】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东营考区共756人参考,98人通过录取分
数线,无失误、无影响考试公正事件发生。

【“黄蓝律师服务团” 进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8月30日,东营经济技
术开发区与东营市司法局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标志着“东营黄蓝经济区建设
律师服务团”正式进驻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法律服务。协议要求,开发区管
委会、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指导职能,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及时
制定、发布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信息,引导区内企业和群众主动与律师服务团对
接,以各种有效形式搭建服务平台,为律师服务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和帮助。律师服务团将以做好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为着力点,主动参与,深入论证,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着力点,当好党工委、
管委会的参谋助手,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以服务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为着
力点,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有效助推转方式调结构;以化解社会矛盾
纠纷为着力点,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开展专项法律宣传为着力点,
通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十百千万”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2011年4~12月,东营市司法局在全市
组织实施“十百千万”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即落实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措施,
建设100个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办理“千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开展
“法律援助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工程”实施期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制定
推出10项便民服务新举措;依托司法所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老龄委、残联、
驻军部队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3个; 相继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进
村”“法律援助拥军送温暖”“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百名律师赶大集”
“法律援助进万家”等活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5件。新华网等多家中央级
媒体对东营市实施“十百千万”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推进胜利油田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2011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胜利石油管
理局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胜利油田胜中社区召开胜利油田社区矫正工作动员
启动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在胜利油田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油田社区矫正工作要采取三项原则,即属地管理的原则,按
照东营市行政区划和油田社区区划,油田社区服刑人员由属地司法所、油田社区
依法纳入管理范围;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在油田社区的,
无论其户籍地在哪里,一律纳入居住地管理,户籍地的司法所予以积极协助;油
田社区管理为主的原则,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以油田社区矫正工作站管
理为主,业务上接受油田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及基层司法所的指
导,涉及到具体执法行为的,由当地司法局或者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站积
极予以配合。同时,《实施意见》决定在油田内部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油田
综治办设立胜利油田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在东营行政辖区内的油田各社区设立
社区矫正工作站,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胜利油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
展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在特大国有企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提供有效借鉴,得到
了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袁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