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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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2008年7月8日,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印发《关于市推进办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东编发〔2008〕3号),确定,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常设临时机构,
按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挂靠市发改委。核定事业编制5人,内设综合科、
项目推进科、政策科。办公室主任由市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
任。配备副主任2名(副县级),科长3名,人事关系落在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公
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
署;研究拟定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政策;指导、协调、调度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大项目。 2009年11月23日, 国务院印发
《国务院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9〕138
号),标志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09年12月
28日,市编办印发《关于设立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
室的通知》 (东编发〔2009〕8号),东营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
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为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的日
常办事机构,核定编制25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县级)。经费实行财
政拨款。内设综合处、规划与政策处、项目推进处、督查考核处4个副县级机构。
国家战略赋予了东营重要的战略地位,为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
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落实,2010年3月20日,中共东营
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东营市推进黄河三角
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东营市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委员会)的
通知》(东委〔2010〕15号),东营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
会(东营市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委员会) 正式成立。2010年3月25日,
市编办印发《关于印发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
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0〕48号),确定东营市推
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主要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黄蓝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黄蓝经济
区建设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组织编制和审查衔接黄蓝经济区发展专项规划和区
域规划;组织推进高效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调度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协调
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参与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筹集、
管理工作;建立黄蓝经济区建设考核评价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目标管理
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等工作。2010年,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被市委、市
政府授予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一等奖,“三争”工作
先进单位和全市“五一”劳动奖状。
2011年1月4日,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函〔2011〕
1号),东营市成为山东省唯一在“黄”“蓝”两大国家战略中完全重合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