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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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全市有县(区)级司法局5个,市及县(区)机关工作人员
162人; 乡镇司法所41个,工作人员74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在职在编人员共
有217人。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6个,律师34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8个,从业基层
法律工作者127人;司法鉴定机构10个,执业国家司法鉴定人102人。加强司法行
政干警培训, 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100多学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余
次,先后11次邀请专家、教授讲课辅导,组织到外地学习先进工作经验14次,选
派8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滕州市挂职学习,5名机关干部到农村、到信访部门
挂职锻炼。年内,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表彰为队伍建设先进
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先进单位;全系统有12个集体、30余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普法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3月份“平安东营”法制宣
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
“送法下乡”活动,深入机关、学校、农村、企业、社区,举办各类法制宣讲活
动560场次, 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明白纸30余万份,印制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
产知识等宣传读本24万册,受教育群众50余万人次。
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制定出台法治县(区)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标准和规范。7月27日,在
河口区召开全市“法治县(区) ”创建现场会,会上,联合市民政局对120个市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表彰命名,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治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至年底, 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覆盖面达51.5%,高出全省11.5个百分点。河
口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
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任务。坚持高标准、高规格,由市领导带队
对全市三县两区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五五”普法及依法治市
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县区、开发区组织领导和
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
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五进”活动开
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
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
档案资料、观看录像、测评打分等方式进行,每县区抽查一个机关、一个学校、
一个企业、 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和一个乡镇,两个开发区抽查3~5个企业。10
月27日,东营市顺利通过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基层基础工作】 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3月9日,与市编办联合出台《关于进
一步理顺全市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东编办发〔2010〕40号),全市基
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部理顺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东办发〔2010〕16号),对司法所
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市司法所
经费保障、装备及办公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普查登记、保稳定促和
谐惠民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等活动,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扎实做好节庆及敏
感时期矛盾排查调处和民间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在全市推行“警民联
调”和“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
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
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582件,调处成功
率达97.6%。
加强司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讲廉洁促公正创满意树形象”
和“两强一抓”(强基础、强素质、抓规范)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大教育培训力
度,全面提升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8月1日,组织市局全体干警、
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山东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9月26日,
举办《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广饶县代表队获得第一名,并代表东营参加省厅
组织的竞赛活动。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在全市市、县、乡三级建设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
统平台,与司法部、省厅实现联网;组织开展“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3年内解除
劳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全面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
情况明。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作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组织社
会力量做好帮教管控工作,努力避免重新违法犯罪。2010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
接率逾85%, 已衔接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逾80%。2010年5月,市司法局联合
公检法部门制定出台 《关于在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东司发
〔2010〕31号),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运行机制,制定实施新的《社区
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法律服务】 引导律师、公证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全过程、跟踪式法律服
务。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
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律师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
济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在全省率先组建由65名律师组成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
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推荐10名优秀律师参与“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
会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及“蓝色半岛律师服务团”;组
织律师团参加“首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经济贸易洽谈会”、第三届
中国(东营)国际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展览会。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
转型升级、 自主创新、融资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625
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914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4%、57.78%。

【司法鉴定】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和能力验证工作,全市5家
参评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全部通过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10月29日,东营市司
法鉴定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年内, 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事项
802例,鉴定结论被采用率达98%以上。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规范涉诉
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创新性做法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法律援助】 在全市继续开展“法律服务·阳光行动”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
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服务民生建
设。 年内,全市共发放法律援助“绿卡”2万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2件,
同比增长78%,全省考核位居第三。

【司法考试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做好
考务人员选拔培训、考生报名、试卷监管、考务组织等工作,确保司法考试安全、
规范。2010年全国司法考试东营考区于9月11~12日在东营职业学院开考,全市司
法考试报名875人,实考748人,合格136人,合格率18.1%。

【律师服务团成立仪式暨第三届律师论坛】 10月17日,市司法局组织举办东营
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成立仪式暨第三届律师论坛开幕式,
副市长闫树信、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广仁出席仪式并为“黄三角”律师服务团揭
牌。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律师服务团共由65名律师组成,主要
为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研究、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和有关会议、
经济运行和发展态势分析及重大项目、 重点工程建设等7项内容提供法律服务。
本届律师论坛以“抓住机遇、提升水平、优质服务”为主题,历时一天,共收到
论文155篇,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共36篇、优秀组织单位16家(律师
事务所) ,并向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全市共有260余名律师参加本届
律师论坛。

【公证工作】 2010年,市和各县区公证处加强与各开发区和国土、金融等部门
的联系,推动公证工作向石油化工、金融保险、政府采购等项目发展延伸,公证
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492件,同比增长26%,
其中,办理国内公证事项5028件,涉外公证事项4421件,涉港澳台43件;公证业
务收费433.1万余元,同比增长20%。公证管理工作在全省考核中位居第一。经审
查, 2010年,全市公证机构在办证过程中,依法拒绝公证6 2件,制止不法经济
活动21件,为国家、集体和公民避免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4355万元;处理来信67
件;提出司法建议2条。
2010年, 全市共有公证机构6个,公证人员40名,其中执业公证员24名。执
业公证员中,二级公证员4名,三级公证员9名,四级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8名。

【律师队伍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警示教育
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
宣传律师工作中的优秀人物和先进集体,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市山东广胜律师
事务所王怀义律师积极响应司法部、 团中央号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
愿者行动,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被司法部授予“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优秀律
师”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专项二等功。全市有10名律师被评为市级优秀
律师。
2010年底, 全市共有律师340人,同比增长24%;其中专职律师308人,兼职
律师17人,公司律师15人;女律师69人;有中共党员69人,其他民主党派13人。
律师担任县、市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1人,市、县政协委员7人。

【律师事务所建设】 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深入开展以“强基础、强素质、抓规
范” 为主要内容的“两强一抓”主题活动,突出抓好律师事务所服务规范,有5
家律师事务所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为重点,逐
步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全市律师事务所共设立党支部13
个。 至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6家,同比增加1家。其中普通合伙制律师事
务所30家、个人律师事务所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家。
2010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事务6914件,同比增长57.78%,其中担
任法律顾问625家,同比增长20.4%;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806件,同比增长20.5%;
民事诉讼代理4096件,同比增长35.2%;行政诉讼代理149件,同比增长204%;非
诉讼法律事务430件,同比增长81.4%;业务收费3106.82万元,同比增长24.2%。